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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障礙者也有情慾:嚴正譴責北市警歧視言論,公權力不容羞辱障礙者

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針對10月3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持搜索票進入西門町同志酒吧執行搜索,現場傳出警方對身心障礙者出現「殘障也可以做愛喔」等歧視、羞辱性言論,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對此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我們必須說清楚:

障礙者不是沒有情慾的人,更不是不值得被愛、被渴望的人。

障礙者和所有人一樣,都有自由參與社交、文化及休閒活動的權利,也有發展友誼、親密關係、戀愛關係,以及探索情慾與性自主的權利。

「誰要跟殘障做愛?」、「殘障也可以做愛喔?」這類將障礙者的身體、情慾與性能力當成笑話的言論,本身就是赤裸裸的障礙歧視。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這樣的言語疑似出現在公權力執行勤務的現場。

警方可以依法執行職務,但搜索票不是羞辱人民的授權,更不是歧視障礙者的免責金牌。

我們支持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針對本案提出的五項訴求,包括要求獨立調查、完整保存及公開可依法揭露的執法紀錄、建立多元性別場所執法準則,以及將多元性別與身心障礙者等弱勢群體的平等權益納入警察執法、考核與究責制度。

我們尤其要強調:這不是一句「不是針對障礙者」就可以帶過的事情。

當一名員警在執法現場以障礙者的身體與情慾作為談笑、嘲諷的素材,即使事後宣稱「沒有歧視的意思」,仍然已經傷害障礙者的人格尊嚴,也暴露出部分執法人員對障礙者生命經驗、身體自主與情慾權利的嚴重無知。

我們要求臺北市政府及警察局,不應只停留在「加強教育訓練」或個別員警懲處,而應徹底檢視警察體系如何看待障礙者、同志及其他少數群體,建立真正的反歧視執法機制。

障礙者有身體自主權,也有情慾權。

障礙者可以戀愛,可以交友,可以享受親密關係,也可以有自己的性與情慾。

這些從來都不是公權力可以嘲笑或否定的事情。

台北市如果真的自許是一座自由、多元、進步的城市,就不應一方面以多元文化作為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卻讓第一線公權力在執法現場羞辱同志與障礙者。

我們要求警政署嚴肅的道歉,並且加強教育員警執法態度。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站在一起,要求臺北市政府正視本案、公開調查、究責失當執法,並確保未來不再有任何障礙者或同志,因為自己的身體、性別、性傾向、情慾或生活方式,而成為公權力羞辱與歧視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