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情慾不是犯罪,反對不當執法,性別人權倒退30年

文/台灣前進

西門町同志酒吧遭搜索,近 60 名顧客被帶回派出所!台灣前進陣線參選人要求北市府公開密錄器、徹查違法濫權

台灣前進陣線今(5)日下午 2 時於臺北市政府前(一樓門口廣場)參與性別團體記者會,針對 10 月 3 日傍晚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西門町同志酒吧一案,要求台北市政府說明執法依據、公開執法資料並追究責任。台灣綠黨中正萬華議員參選人王振庭、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台灣基進內湖南港議員參選人吳欣岱、時代力量士林北投議員參選人謝閔弘,以及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山大同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共同表示,搜索票不等於對在場所有人的無限授權,請蔣萬安市長徹查事件經過,公布完整調查結果!

台灣綠黨議員參選人王振庭表示,他是接獲陳情後前往協助民眾,才了解現場經過:10 月 3 日傍晚警方雖持搜索票到場,在場顧客並非搜索對象,但過程中卻出現上銬、壓制、阻止錄影、羞辱言語及歧視身心障礙者等情事;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將近 60 名顧客帶回派出所扣留,之後又改稱他們是證人,警巡結束後卻仍以社維法要這些證人繳納罰鍰。

王振庭指出,事件發生當天,萬華在地公民朋友便緊急號召隔天的集會,但申請路權碰壁,他依過去多次籌辦記者會、參與社運的經驗協助協調,成功為遊行借到路權。行動當天出席人數超出預期,各團體與個人憤怒發言,分享過往傷痛經驗,讓他聽了情緒非常激動。台灣同志運動超過四十年,第一屆台北市同志遊行還是由北市府舉辦,到了 2026 年卻重現被警方不當對待的場景。

王振庭強調,台灣綠黨支持警方合理合法的執法,但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搜索,警方必須提出解釋與回應。從店內被要求下跪、口語不當對待、肢體衝突,到在派出所不提供食物與水而超時等待,都涉及違法,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收場。月底即將舉行台灣同志遊行,台灣的同志友善形象是國際公認的,卻在遊行前發生這起事件,重創台灣的同志友善。

台灣基進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吳欣岱表示,蔣萬安市長自選舉起就向國際宣揚台北是同志友善城市,旗下警察的作為卻與此背道而馳。吳欣岱提出三項要求,第一,萬華分局立即公開現場執法完整密錄器畫面。第二,如有員警違法濫權必須嚴懲,不得護短,第三,警政單位全面檢討基層員警的性平與人權教育訓練,避免歧視性執法再度發生。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台灣解嚴將近四十年,這樣的事不該發生在今天的台北。警方這次把保險套查扣當證物,但世界衛生組織早在 2012 年就建議警察不要以保險套作為證據,今年 1 月台中發生類似爭議後,疾管署已發函警政與法務單位請審慎考慮,才過九個月台北市警察又重蹈覆轍,等於無視科學與公共衛生。王婉諭說,社維法的前身是威權時代的《違警罰法》,警方今天仍能以妨害善良風俗這類模糊理由處罰人民,連外國朋友也遭處罰,已傷害台灣的民主形象;她要求蔣萬安市長對警察濫權事件做完整調查,不能只以申誡草草了事。

時代力量士林北投區議員參選人謝閔弘表示,他就正當法律程序提出三點質疑:搜索票的範圍不能擴張到不特定消費者,警方是否未經同意擅自搜索顧客?警方禁止民眾拿手機錄影、喝斥全部安靜並要求蹲下、下跪,依據為何?許多人做完筆錄才發現自己是證人,而證人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並無到警局做筆錄的義務,警方帶人回去的依據又是什麼?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表示,搜索票僅授權特定範圍偵辦,非讓現場所有人成嫌疑人,查驗身分與限制行動皆須具備獨立法律依據並符合比例原則。李惠暄呼籲,人權侵害非單一群體的事,明天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身為法律人的市長蔣萬安應正面回應,公開說明此次搜索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交代各項執法依據;若查有違失,更應追究相關責任,以守護法治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