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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移工與家庭雇主權益對立? 民團集結到衛福部、要求擔負公共照顧責任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一名網友不滿聘僱印尼籍家庭看護工來台工作一個月就發現懷孕,引發許多家庭雇主群情激憤,批評懷孕移工就該遣返,台灣政府不需要給予太多福利等,後續衍生各種謠言與歧視,稱「移工懷孕、雇主要養全家」,勞動部已澄清不實資訊。

今(27)天早上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號召相關團體前往衛福部陳情,認為問題不在移工懷孕,當移工權益與雇主權益產生衝突,是衛福部未提供充分的社會安全網而導致的對立,要求衛福部應與勞動部共同設計規劃多元照顧服務,完善照顧空窗的緊急承接機制,補助中低收入戶經費使用長照服務,並即刻規劃家事移工由機構聘僱,保障其工作權。

最後衛福部長期照顧司科長徐鉅美出面接收陳情,並依照移工團體要求覆述了5點訴求,並表示衛福部會以新聞稿回應民間訴求。

殘破的公共照護制度 造成移工與家庭雇主的社會對立?

近日一位網友在threads提出疑問,自己等待5個月時間申請聘僱一名印尼籍家庭看護移工,終於在今年9月入境台灣,在該移工工作一個月間未休假也未外出,僅一個月後就發現該移工懷孕。當事人要求仲介退費,仲介表示按照法規只能退一半費用,讓他相當頭痛。留言隨即也引爆網友群情激憤,紛紛直覺式認為政府只照顧移工及仲介權益,卻罔顧雇主的權益。

後續衍生出謠言圖文在網路瘋傳,例如「移工懷孕勞動部一句話讓雇主養他全家」,已遭勞動部在10/13發文澄清,表示目前並無任何法律規範雇主必須養移工全家。勞動部說明,若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懷孕且無法勝任工作的情形,可請仲介公司協助通譯與溝通,由勞雇雙方進行合意解約、辦理轉出或安排返國。在完成合意解約後,雇主即可依法申辦遞補新移工。

勞動部也解釋,台灣與日本、韓國及香港做法相當,皆依規定不得單方面因懷孕而將移工解僱或遣返家事移工,但在台灣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因此遇到懷孕時所申請的產假為無薪產假,且無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代表林君潔表示,最近網路言論把矛頭指向懷孕移工,要求移工應事先檢查才可以來台工作,但是移工除了懷孕,也可能會生病受傷,因為移工是人不是機器,衛福部應該建立良好的替代人力機制以及良好的公共服務機制,而不是把問題轉嫁到障礙者身上。

極重度肌肉萎縮障礙者劉于濟認為,移工放假或懷孕造成的照顧空窗期與雇主權益的對立,起因是當一個重症家庭雇主被勞動部勸導要給移工放假,雇主除了焦慮於違法或照顧空窗期,但是衛福部卻沒有提出相對應的照顧承接方案,最後導致身心障礙者與移工之間要彼此協調或是造成對立。他希望障礙者所面臨的照顧空窗期不應該由個別家庭做出相對應的付出,而是衛福部應該要接助許多照護需求。

劉于濟表示,自己聘僱家事移工有 25年以上的經歷,因為自己的狀況需要全天候有人協助,而家人必須工作,只能聘僱移工照顧。 由於移工請假、放假就會出現照顧空窗期,20年前仲介會說只能自費請醫院看護,而官方則是完全沒有任何支持服務。直到現在雖然有了長照3.0喘息服務,但喘息服務無法讓他陪伴小孩外出,難以支持他作為丈夫跟爸爸的角色。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代表林君潔

林君潔強調,由於衛福部的卸責造成障礙者和移工形成對立的局面,國家的失職不能成為侵犯移工權利的理由,保障移工也不能漠視障礙者沒有人協助、經常要自費高昂費用的危機跟困境,雙方的權利都應該受到完整的保障 ,不應該犧牲任何一方來填補公共制度的缺口。除此之外,還有更多需要長期協助的身心障礙者、重度障礙者、老人等的家庭根本沒有錢聘請移工,可是政府反而要求更困難的人得自行負擔高額人力費用,卻完全沒有協助,根本不公平。

先天腦性麻痺障礙者王雅瑩表示,今天是媽媽的忌日,媽媽長久以來照顧他很辛苦,4年前他答應媽媽要好好照顧自己,他在今天選擇來到衛福部發聲,想要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讓媽媽看到。王雅瑩說,足夠的人力支持可以幫助他有能力決定自己的人生,然而現實中的人力支持服務面臨申請程序、服務時數、人力不足以及使用環境等問題,希望政府能夠看見,障礙者需要支持,不應只侷限於基本生活照顧,更應該延伸到就業、學習、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

他也認為移工制度不只是解決家庭照顧壓力的工具,障礙者需要的是一個讓自己有尊嚴、讓家庭能喘息,也讓移工受到公平對待的制度,王雅瑩期待期待政府未來在人力支持與移工政策能夠更加完善,讓有需要的障礙者可以依照個別需求獲得適當的協助 ,而不是被迫在有限的制度中妥協。

「政府不能再預設永遠有家屬無償的照顧服務。」障礙團體呼籲衛福部跟勞動部必須要提供長遠且完整的預算規劃提供足夠的服務能量跟可負擔費用的支持 ,讓障礙者可以在任何的時刻沒有負擔跟障礙的在社區生活。

先天腦性麻痺障礙者王雅瑩

工會主張家事移工納入台灣長照體系 給予看護者和被照顧者足夠支援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Bonang表示,懷孕絕不該被用來作為損害女性移工的權利及尊嚴的藉口。台灣政府不應該推動歧視性措施,而是應該解決照顧體系中的結構性問題,確保所有的勞工都能獲得公平對待和適當的支援。

工會認為家事移工應該要被納入臺灣的長照體系,並提供完善的培訓及法律保障,給予看護者和被照顧者雙方足夠的支援,不僅能夠因應日益增長的長者長照顧需求,也能保護勞工不必獨自承擔所有的照顧重擔。

「保護家事移工,也意味著保護長者和身心障礙者所接收到的照顧品質。」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呼籲台灣政府建立健全照顧系,不再僅將家事移工視為提供全天候個人服務的廉價選項 ,而是將其視為權益尊嚴和福祉都應該被保障的勞工。

臺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Marni表示,台灣近 19萬名印尼移工來到台灣照顧別人,但誰來照顧移工的身為人的權利?家庭聘僱的休假往往取決於雇主的決定跟雙方的協商,有些移工為了休息 12小時就必須扣掉一天的薪資,甚至還有人必須自己尋找代班人員並自行支付代班的費用。而臺灣的經濟能夠持續運轉,是因為許多家庭成員在外工作,由移工來照顧家中的長者、孩子以及需要照顧的家人。

工會主張應逐步改變一對一照護,讓制度發展更多元,包括由專業機構提供的照顧服務,政府應提供補助讓中低收入家庭也能使用多元照顧服務,同時政府也必須讓工會跟公民社會組織參與政策制度的規劃。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Bonang

呼籲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合作 勿對長照責任袖手旁觀

「困擾雇主的問題,事實上不是移工懷孕,而是衛福部提供的長照服務跟勞動部的多元陪伴方案確實無法分擔個別家庭照顧的責任。」臺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則表示,30多年臺灣公共長照服務的殘破,政府解決長照的方式越來越傾向由個別家庭聘雇承擔,造成照顧空窗期的焦慮漸漸轉嫁成移工的問題。

政府號稱長照3.0 預算來到1200億,但是長照資源大部分都是投入在日照中心、社區據點跟輕中度失能服務,監察院 2024年調查指出 112年的長照服務涵蓋率雖然有八成,但是高達七成長照支出是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長照服務佔比從三成逐漸下降到了兩成。

台灣國際移工聯盟從 2013年到 2015年的兩屆移工大遊行都極力爭取廢除個別家庭聘雇個人看護制度,並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人力規劃。雖然勞動部推出的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嘗試用機構聘雇移工提供長照服務, 讓移工工時可以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但最大的問題是試辦計劃的服務費用需要使用者全額自費,無法納入長照給付的體系,造成許多家庭根本沒有能力可以分擔,這計劃顯然是成為有錢人才能使用的照顧服務,而衛福部卻在這試辦計劃上從頭到尾沒有任何的跨部位合作的意願。

MENT呼籲衛福部不要再冷眼旁觀,現在長照問題已經導致社會極端化,衛福部應負起與勞動部共同設計與規劃多元陪伴試辦計劃服務的責任,並推動家事移工轉為提供公共服務的人力,讓照顧需求由公共資源承擔,不要都壓在單一家庭與單一移工身上,造成社會極端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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