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桂芳
文化部在9月20日的全國古蹟日舉辦四年一次的「全國文化會議」,文化部長李遠、行政院長卓榮泰、總統賴清德三人都針對主題「未來式」發表談話,也都提到文化預算遭刪除、凍結的問題。會議談到文化幣、培育文資保存人才、因應AI及數位轉型、擴大國際合作等文化發展政策,卻較少著墨台灣現存有形文化資產的具體規劃與保存。
會議主題定調「未來式」,卻忽略了「現在式」,國內正在面臨的有形文化資產消失危機。就在卓榮泰呼籲文化界須團結起來,保護文化產業、抗拒刪預算的「文化殺手」時,民間團體卻發現,全國從南到北已有「六縣市七大文化資產重災區」正在對抗另一種「文化殺手」,有些已經歷經浩劫,有些正面臨被開發抹去的危機。
因此,民間團體在「全國文化會議」前夕集結,向行政院陳情,為不會說話的文資請命。他們批評,中央政府文化部以「地方自治」為由,不介入協調各地文化資產保存與地方開發的衝突,造成地方政府文化局的文資審議機制被壟斷、黑箱,部分案件更被判定「不具文資價值」。民間為了守護文資,只能疲於奔命、自力救濟,並要求中央建立爭議案件的調和機制【相關報導】。
每一個有形文資背後,都有一段豐富的歷史人文脈絡。當地方文資審議不斷引發民間質疑,這些正在消失的文化資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本節目將安排上下集,談談這個與台灣歷史保存息息相關的議題。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故鄉文史協會理事長黃智慧,以及守護南山公墓青年陣線副召集人留之助,先與我們談談「七大文化資產重災區」各自發生了什麼事?在地文資保存與官方文資審議過程,又發生了怎麼樣的拉扯?故居、老屋及整體文化景觀為何值得保留?保留這些地方,對台灣社會又有什麼意義?
七大文資重災區 地方正在失去什麼?
民間團體盤點出六都七大文資重災區,這些文化資產有的已遭拆除,有的正面臨拆除威脅。從高雄到台北,分別是高雄市橋頭糖廠開發案、台南市南山公墓群、台中市外埔黃來旺故居、桃園市竹圍福海宮、新北市貢寮馬崗石頭厝聚落、新北市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以及台北市溫州街臺大宿舍群。
高雄橋頭糖廠作為台灣第一座現代化製糖工廠,建於1901年,並於1902年至1999年間正式運轉,糖廠現址及周遭也保存超過百公頃的百年森林。黃智慧批評,面對大型國土開發案,政府卻未進行文化影響評估,使這處台灣重要的早期工業遺址與百年森林面臨開發衝擊。
台南南山公墓則是台灣最早、現存面積最大的漢人古墓群,從1642年荷蘭時代開始,保存歷經明、清、日本時代及戰後等不同時期的墓塚,記錄台南數百年來的墓葬文化與地景變遷。近年陸續遭到開發,目前仍保留約5萬座古墓、範圍約90公頃,同樣面臨土地開發爭議,後文將有更詳細的介紹 【相關報導】。
台中外埔黃來旺故居建於1936年,融合中式、西式與和風式建築特色。黃來旺為當地知名仕紳,積極參與在地公共事務,戰後曾擔任首任外埔鄉長。該建築2021年曾被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因程序問題遭法院撤銷;2025年重新審議後,卻罕見的推翻原先認定,判定不具文資價值,引發民間對審議理由與程序的質疑。
桃園大園竹圍福海宮建於1850年代,廟宇信仰文化中的「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早在2013年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雖經審議認定為歷史建築,卻因市政府延宕公告多年,在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開發案研擬期間, 未依法執行「文化影響評估」,目前正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新北則有兩起案例。貢寮馬崗漁村聚落建築群是台灣少數保存至今的石頭厝聚落,卻因土地產權複雜,居民在土地轉手與文資認定反覆之間,長期面臨居住與保存的雙重壓力【相關報導】;新店瑠公圳頭蔡金木老宅則位於瑠公圳起點,瑠公圳作為大台北地區的百年老圳,為北部發展的重要基礎,而蔡金木老宅則見證了瑠公圳水利、鐵道與地方居民生活交織的歷史,雖有學者與地方文史團體提出其歷史價值,卻同樣面臨土地開發的危機【相關報導】。
台北溫州街日式宿舍群則保存台北帝國大學教授及台灣大學教職員宿舍的歷史。周邊日式宿舍群曾列冊追蹤近20年,卻先後遭判定不具文資價值並拆除。自2016年起,已有12棟日式宿舍陸續拆除,並以國有土地配合私地進行都市更新,改建成每坪180萬元起跳的住宅,引發以全民的文化資產與國有土地換取校務資金的爭議 【相關報導】。
七個案例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與保存困境,但黃智慧認為,這些並非單純的地方個案,背後反映的是文化治理失靈,更是從中央到地方的結構性文化浩劫。。
南山公墓為何需要保存 「空墳」真的沒有價值嗎?
南山公墓的爭議在記者會前進一步升溫。台南市殯葬管理所無預警派出怪手進入墓區,準備清理空墳、填平墓穴。留之助等人前往現場了解情況,並在封鎖線外記錄,卻遭殯葬管理所人員指控妨礙公務及侵犯肖像權並報警,警方到場後確認其記錄行為並無違法。
南山公墓近年陸續遭到開發,目前仍保留約5萬座墓葬、範圍約90公頃,但全區目前僅有8座墓葬具有文資身分。民間團體認為,若只保存少數單點墓葬,可能忽略整個墓群所形成的歷史紋理,也質疑市府未以區域性文化景觀的方式思考保存。
墓葬並不是一個個孤立存在。墓葬的排列、方位、選址與周邊環境,反映不同時期的風水觀念、地理環境,以及墓葬營造與修復工法。留之助指出,遷葬後留下的空墓穴則可能成為鳥類與昆蟲棲息的空間,植物也會自然生長,讓墓地在人與自然長期互動下,形成另一種文化景觀。
如果只留下少數具有名人身分或特殊形式的墓葬,卻將周圍墓群與自然景觀清除,最後留下的可能只是幾個孤立的「點」,卻失去理解這些墓葬為何存在、又為何重要的歷史脈絡。對守護團體而言,南山公墓真正需要保存的,不只是幾座墓,而是墓葬、土地與周遭環境共同形成的歷史地景。
文資審議黑箱作業 有違文資法明定的參與權
上文提及的黃來旺故居原已獲指定為市定古蹟,後因行政訴訟遭法院判決撤銷,但法院認定的問題在於文資審議委員會組成存在行政程序瑕疵,並非否定黃宅本身的文化資產價值。按理應補正程序後重新審議,然而2025年第二次文資審議時,卻直接改判「不具文資價值」,前後結果出現重大落差,審議理由與委員討論也未充分公開。
不禁讓人質疑,如果地方政府不希望保存某處文資,是否可能先透過審議程序瑕疵讓原指定遭撤銷,再藉由重新審議推翻原有認定?管中祥認為,若問題只是行政程序,重審的核心仍應回到「建築本身是否具備文化價值」,而不是將程序瑕疵與文化價值混為一談。此案件更涉及,文資審議究竟是否充分說明判斷理由。
此類「黑箱」作業的審議模式也並非個案。黃智慧以溫州街日式宿舍群的陳奇祿故居案為例,指出委員出席情況也可能影響文資審議結果。案件先經專案小組現勘與討論,多數專家委員認同其歷史與文化價值,最終以11比6認定具有文化價值;然而到了最終大會審議,原本在專案小組中支持保存的部分關鍵委員卻未出席,同時加入5位官府代表,最終推翻專案小組的認定。
民間團體認為,在關鍵專家委員未出席、審議成員組成改變的情況下,原先認定的結果卻被翻轉,卻未充分說明具體理由,讓外界質疑文資審議的透明度,以及委員出席與組成是否可能影響最終決議。
對此,留之助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條明定,文化資產的保存並不只是政府或少數專業者的事情,民眾也應該有平等參與的權利。
然而,留之助表示,實際參與文資審議時,民眾從旁聽到發言都有不少限制。若要進入審議現場旁聽,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參加;而審議通常安排在一般上班日,民眾若想出席,往往還得另外請假。即使取得旁聽資格,能夠發言的時間也受到限制,到了最終決議階段,民眾甚至會被要求離席,無法參與最後的討論與決定。 相較於《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強調的「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實際參與文資審議的機會仍存在明顯落差。
委員萬年任職 現勘與行政程序也遭質疑
審議委員的「萬年化」也是民間關注的問題。依《文資委員組織辦法》第五條,委員任期兩年,得連聘連任,並未限制連任次數。黃智慧說明,以台北市為例,第5至第11屆委員中,有超過半數連續擔任5至7屆,長達十幾年至二十年。他質疑,委員長期由相同人員擔任,是否容易形成封閉的審議體系。
現勘與行政程序同樣受到質疑。黃智慧反映,部分案件現勘僅在圍牆外查看,未完整了解建築現況就作出判斷。對文化資產而言,現勘是了解建築保存狀況與歷史價值的重要過程,如果未能完整掌握現場情況,後續的審議判斷是否足夠周全。
這些問題看似分散,卻都回到同一個核心,文化資產的認定固然需要專業,但如果審議過程缺乏透明,民眾又難以真正參與,外界質疑的就不只是「最後決定了什麼」,而是「這個決定究竟是怎麼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