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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桃園國有農地遭濫倒 農曆年假下個亂倒好時機 誰來取締違法傾倒?

(圖/陳椒華立委辦公室提供)

文/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元旦連假桃園國有農地濫倒 天賜良機?執法空窗期?
農曆年假下個亂倒好時機,誰來取締違法傾倒?
營建土方管理漏洞多、非法棄置辦不完 陳椒華及環團籲加強管理 落實執法

桃園觀音工業區旁一處七千坪國有農地遭填埋三萬立方公尺廢土!立法委員陳椒華在元旦接獲國有地遭濫倒廢土的檢舉案,但桃園環保局到現場稽查卻目視判定表土無廢棄物,僅製作稽查紀錄表即放走現行犯,執法不力。陳椒華委員與環保團體以此個案指出處理濫倒的三大問題,包括連假有如執法空窗期,不認定廢棄物再縱放現行犯,以及營建署未管好營建剩餘土石方,造成各縣市非法棄置案辦不完!陳椒華更擔憂下個連假農曆年期間誰來取締違法傾倒?要求營建署負起責任加強管理,而中央和地方環保與警政相關單位應檢討強化稽查與巡查能力,及早阻止不法並落實執法,勿再出現執法空窗期,讓不肖業者有濫倒的「天賜良機」和法律假期。

問題一:連假為違法犯罪者的天賜良機?執法空窗期?

問題二:不認定為廢棄物再依法縱放現行犯?包庇犯罪?

問題三:營建剩餘土石方若管好 怎會到處濫倒?

陳椒華委員表示,元旦接獲現場直擊濫倒的空拍影片後,通報環保署和警政署前往扣車逮人,沒想到最後卻未扣車扣人,直呼立委通報都抓不到現行犯,一般民眾報案是否更草草了事?陳椒華強調,遭濫倒的國有地位於近日有「廢土之路」稱號的台61線旁,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農地本就不可亂填土方,況且現場挖土機工人根本拿不出任何國產署委託整地的證明文件,為何環保局的稽查人員能僅憑目視表土無廢棄物就放走現行犯?而且又不會同警方到場查扣作業機具!報案時已告知是國有地及農地,不解環保局人員為何如此草率行事?

陳椒華指出,後來環保局3日再會同警方和國產署到現場開挖,發現廢土填埋深度約2~3公尺,國產署估算棄置面積達1.2公頃,廢土體積約三萬立方公尺,粗估清除處理費用約二、三千萬元。此外,共開挖12個點位,2點位發現含有廢棄物。陳椒華表示,若未能抓到主犯繩之以法,無法要求負起清除處理責任,是否這些清除費用又要由全民以公帑負擔?

春節九天連假 下次濫倒的天賜良機?

由於事後開挖發現大量棄土,且含廢棄物,但環保單位及警方卻未在第一時間扣車留人,遭質疑縱放現行犯、吃案、執法不力,還說得等上班日才能找農業局、地政局和國產署會勘,這也凸顯出連假期間相關單位缺乏值班人員,宛如執法空窗期的問題。陳椒華強調,無論違章工廠或濫倒廢土廢棄物,常趁連假期間施工或偷倒已行之有年,但中央和地方卻未能改善假期間執

法人力不足問題,連假形同違法者的好時機和法律假期,陳椒華痛批這是政府在縱容及鼓勵不法!農曆年將至,長達九天的連假是否又成為不肖業者濫倒的天賜良機?質問環保和警政單位如何加強巡查及因應可能的亂倒偷倒廢土和廢棄物案件?若無法在檢舉的第一時間阻止,等倒完又無力清除,棄置場止只會有增無減,犯罪者食髓知味,永遠無法消滅!

針對陳椒華委員一再詢問春節連假環保署督察總隊有無能力處理濫倒稽查?是否有人力?現場北區督察大隊李美慧隊長迴避不願直接回答,會後環保署才回覆北中南三區督察大隊在春節假期都有排定輪值車組,以因應重大緊急事件之處理,對於陳情案件及環境污染案件,地方環保局也都有安排稽查人力可及時機動處理。

但陳椒華委員質疑,何謂重大緊急事件?環保署表示「污染擴大危及民眾生命安全事件」,指毒化災這類會擴散的才是重大緊急事件,即農地濫倒廢土不屬於污染擴大危及民眾生命安全事件,不算重大緊急事件,因此春節九天連假依然是濫倒的天賜良機,只能靠有執法不力問題的地方環保局稽查,對常見北部廢棄物廢土棄置到中南部的案件,環保署在接獲報案後,無法在第一時間查緝。

此外,營建剩餘土石方常成為濫倒廢棄物之覆土掩護,顯示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管理失控,現行四聯單制度無法確實掌握土方流向去處,運送土方的車輛也未要求全面安裝GPS,難以透過行車軌跡檢視土方流向,造成各縣市非法棄置情形嚴重。

因此,陳椒華譴責營建署未做好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流向管理,長期縱容不肖業者濫倒土方,造成非法棄置廢土問題,而且土方又經常作為掩埋廢棄物的覆土,要求營建署管好營建剩餘土石方,莫再成為全台非法棄置的亂源破口。而且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處理連正式法規都沒有,三十年來一直以「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多次修正,卻不願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好好管理,陳椒華痛批營建署是怠惰還是擺爛?

稽查紀錄幫行為人解套?包庇犯罪

在地長期關心桃園砂石土方廢棄物問題的綠色陣線協會理事林長茂表示,從環保局和警方的稽查紀錄發現,「違法整地」、「目視現場土方表面未發現夾雜廢棄物」是幫行為人解套的說詞,環保局未開挖即認定沒有廢棄物,導致警方未能扣留現場作業機具挖土機,林長茂直斥桃園市政府團隊爛光了!環保局和警察全面包庇犯罪!強調桃園市長鄭文燦領導的市府團隊這樣處理濫倒案,和包庇顏家違建的盧秀燕有什麼不同?痛批鄭文燦是黑道鄭秘書!

林長茂指出,廢土來自哪個工地要追究來源方的責任,以及為何委託違法業者處理。此外,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垂直與橫向聯繫也要加強,環保局稽查未通報警方,而陳椒華委員向警政署報案到派出所員警抵達現場超過二小時,是哪個環節延誤通報?造成警方比環保局晚一個多小時到現場。另環保局和警方稱連假期間有些單位找不到人,要等上班日才能請國產署指認國有地,找地政局鑑界,請農業局確認整地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林長茂認為,執法不能有假期問題,難道各單位假日沒有執班人員?

濫倒案件處理缺失多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從本案環警單位接獲檢舉後的處理紀錄,可發現幾點缺失:

1.到現場後,僅以目視判斷為土方,卻未利用行為人在現場的挖土機要求開挖,看底下是否有填埋其他廢棄物;也未查扣機具。

2.第二天雖帶XRF檢測土方重金屬含量,卻只檢驗表土,有包庇嫌疑。

3.稽查人員既已知道該地為國有地,又是農牧用地,而行為人將廢土填到不該填的地方,即便是土方,也應依廢清法第二條對廢棄物的定義,將被拋棄到國有地的土方判定為廢棄物,並依廢清法第46條第4款「未依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於掌握違法事證後,移請檢調究責。

4.稽查人員姍姍來遲;從環保局到現場約需半小時車程,卻於檢舉後一小時才抵達現場;而巡邏員警於環保局接獲檢舉後兩小時再接獲通報,雖能於半小時內抵達,但已經太晚,人去樓空。

 

 

從個案檢討環保稽查SOP制度

謝和霖建議環保署從本案處理過程,檢討環保稽查SOP。例如:

  1. 要求地方環保局人員在接獲此類檢舉時,應立即知會鄰近轄區員警,請其即刻到現場紀錄及確保人證物證,以待環保局稽查人員前來確認與檢測,並查扣相關機具;
  2. 重申任何土石方或爐碴等再生粒料,只要回填到不該填的地方,即應視為廢棄物;
  3. 對於任何非法回填案件,應開挖採樣檢測,不可只檢測表土;
  4. 到現場稽查時,應隨身準備好XRF等相關檢測工具,以提高辦案效率。

遭濫倒廢土的國有地位於桃園觀音樹新段 地號:189、245、243、236、217、213、220、211、221、210、209,面積約6785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