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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亞旭惡意逼退移工,華碩必須負責!工會要求:華碩出來面對!

文/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

華碩電腦子公司亞旭電腦傳聞計畫將桃園廠搬到越南,數月前開始就對廠內數百名移工採取各種措施,讓他們自行申請轉換,省去大筆資遣費,並片面毀約、收取高額電費差額,完全未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未遵守責任企業聯盟(RBA)的供應商行為準則、退還移工仲介費。因此台灣第一次完全由移工成立的企業工會於八月中成立後,已經申請勞資爭議,並要求與公司協商團體協約。

亞旭電腦是華碩電腦百分之百持有的子公司,公司網站完全不見任何管理階層,其實就等於是華碩的生產單位。亞旭現有新北和桃園兩個廠區營運,而桃園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內的桃園廠,早已經訂單不足,傳聞將準備全部遷廠到越南,部分機器已經拆走。廠內原有數百名移工,但奇怪的是,公司數月以來並未資遣移工,卻告訴移工:現在到十一月為止,可自行選擇留下或轉換僱主;最近幾天,亞旭的人資甚至把緯創電子應徵的網址轉給所有移工,鼓勵移工申請面試、轉換。亞旭此舉,明顯就是為了要省下應付的資遣費,所以鼓勵移工以合意轉換的方式轉出。數月以來,已有超過300位移工因此轉換,亞旭電腦可能已經省下超過超過千萬元的資遣費。

工會指出:亞旭新北廠仍在營運,華碩關係企業也還有其他工廠,公司若要關廠,應盡力保障員工工作權,盡量安排員工到其他工廠工作;若真的沒有合適工作機會,則必須依據《勞動基準法》,給付資遣費。亞旭明明準備關閉桃園廠,卻刻意鼓勵移工自行謀職轉換,形同讓移工辭職,不但不保障移工工作權,甚至連資遣費都要省,實在非常惡劣!華碩是國際知名電子品牌,也是RBA會員,卻居然放任子公司至此,完全把國內勞動法令和RBA的規範視為具文!亞旭的作為,反應的其實就是華碩的作為!華碩絕對必須為此連帶負責。

另外,亞旭桃園廠移工在三月間被要求換宿舍,新宿舍電費計算方式不同,但並未向移工告知,後來轉出的所有移工卻被告知要繳回公司數萬元,包括每月兩千多元的電費,遠遠高於過去每月兩百元的十倍以上,等於是在完全未告知的情況下片面毀約、把電費差額完全讓移工負擔。許多轉出的移工為了順利轉換,只好忍痛支付。

亞旭企業工會、華碩關係企業工會於八月中旬成立,工會指出公司多項爭議,並已經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寄出調解申請,並要求公司協商:

一、 立即與與工會展開各項勞資爭議與團體協約協商;
二、 向工會詳細說明桃園廠關廠計畫,並討論會員安置措施,必須盡可能優先安排會員轉換至亞旭新北廠或華碩關係企業下其他工廠;若真的沒有適當工作機會,必須給付全額資遣費;
三、 立即停止任何鼓勵移工轉換的措施與宣傳;
四、 立即向全體會員退還因為海外仲介費而產生的債務貸款,以及全額在台工作期間的仲介服務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五、 立刻退還桃園廠宿舍差額每月1000元;
六、 承諾不再要求全體會員繳納電費差額,並將所有過去曾收過之電費差額退還已繳納之移工;
七、 立即停止對工會會員的個別詢問與騷擾。

工會在此預告,若華碩公司無善意回應,工會定將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以維護權益,華碩若以為可以躲在背後,將不利成本轉嫁亞旭子公司,那是自以為聰明但完全錯誤的判斷,希望華碩公司珍重自己的品牌形象,儘速與本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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