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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立院人生:呂學樟委員,您的歷史定位往哪走?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今天早晨許秀雯與伴侶盟夥伴,浩浩蕩蕩來到新竹呂學樟立委服務處,要敦促呂委員在本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恪盡其召委的職責,將同性婚姻法排入議程。然而呂委員因其行程,不在服務處,僅出了一個長達三頁的聲明(已完整附在相簿中),表達其「尊重同志權益」且對於伴侶盟夥伴在未有社會共識的情況下,「於逆境中推動同性婚姻平權法案的勇氣,感到敬佩」、但為了多數人的福祉「支持護家盟的看法與立場」,必須維繫「千年以來」的三綱五常、四維八德,所以不能支持同性婚姻的法案,僅願主張在既有的法律架構下,以行政命令等配套措施保障之。

伴侶盟許秀雯律師指出,民國 19 年訂定的民法廢除了傳統的妻妾制度,今日的一夫一妻制,自始亦不是「傳統」或「社會共識」的產物,而是基於男女平等之進步價值的法律體現。如今,台灣社會支持婚姻平權的民意已然是一個主流價值,當然同時也是在體現平等的進步價值。另外,依據民主憲政國家的法律保留原則,「牽涉人民基本權利義務之事項,須以法律定之」,不可能如呂學樟委員所稱,以低於法律位階的行政命令來規範同性伴侶的身份關係。

此外,針對呂學樟委員一再強調人獸交說法乃特定團體抹黑,我們也再次敬告呂委員,當日審查會有網路直播,目前網路上也都還能搜尋得到委員發言的完整內容(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P2X5pY9d0U)。並不是媒體或任何人斷章取義、抹黑了委員說的這段話,其實反而是呂委員斷章取義了同志大遊行中多元的訴求與標語,故意連結、抹黑到婚姻平權法案。如果委員願意花時間和誠意與同志團體溝通,我們相信這種失言不會發生,更不可能今日委員還再次肯定護家盟的立場。

去年十二月,我們曾試圖當面向呂委員解釋婚姻平權法案,但遭到呂委員用非常不耐煩的態度,拒絕溝通、拒絕了解法案的細節。今日我們到新竹服務處拜訪,若委員真的改變態度,像聲明稿宣稱願意與「不同聲音與意見、理性訴求、冷靜對談」,歡迎主動與伴侶盟相約時間,我們一定登門拜訪、當面溝通。

無論如何,我們呼籲呂學樟委員,儘速將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排入議程,讓擱置的婚姻平權議題,能在國會殿堂開啟真正理性、有意義的實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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