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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它的名字不叫美麗灣,勇敢拆掉美麗灣吧!

文 / 反反反行動聯盟

105331日最高行政法院針對美麗灣撤銷環評案作出最終判決,法院認為縣府環評程序違法應予撤銷環評結論,機關代表應迴避而無迴避,且不洽以有條件通過取代二階環評,予以駁回縣府上訴,昨天(421日)再判決撤銷台東縣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定讞。但縣府在歷經多次訴訟敗訴後,41日的聲明稿中仍然不見民間期待的檢討反省,因此我們在全案定讞後,對縣府提出以下幾點堅定的呼籲:

1.究責美麗灣公司

縣府應該依照促參法BOT的約定程序,以最嚴格的法律途徑究責違規開發造成十年爭訟付出龐大社會代價的美麗灣公司,而不是縣政府自行一再喊話要鉅額賠償美麗灣公司。不要再以鉅額賠償來恐嚇縣民噤聲,呼籲縣政府要為台東人看緊荷包。

2.不要再妖魔化保護杉原海灘的公民

過去幾年來縣政府總是以反對美麗灣就是阻礙台東開發,「台東人」vs.「外地人」等簡化的思維,製造對立、撕裂台東人的情感,最是令人痛心。環境已經是全球性的議題,希望台東縣政府能與台灣一起進步思維,誠懇檢討美麗灣案對台東的傷害,讓台東有一次深層改變與和諧的機會。

3.別在海岸保護區圈地蓋飯店了

美麗灣飯店的位置原是海岸保護區,且是東海岸阿美族的傳統領域。縣府一開始在此圈地BOT給財團蓋飯店就錯了,造成一路以來難以計算的社會代價。呼籲縣政府及美麗灣公司還給杉原海岸保護區的原貌,拼經濟可以在其他適當的地方努力!

4.勇敢拆掉美麗灣吧

美麗灣這棟房子,從圈地BOT、刻意切割土地規避環評到程序違法,這十年來已經成為全台皆知的「歹戲拖棚」。且黃健庭縣長也說台東這幾年飯店數量成長迅速,據報導已經超過100間,如此根本不差美麗灣飯店。現在已經有更多的團體在討論「後美麗灣時代」的東海岸零開發模式,有自信台東並不悲情,也不是只有破壞式的開發,或許我們久違的是那一片海闊天空自然舒適的海水浴場。期待一個勇敢的縣長,拆掉美麗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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