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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幾經努力,公幼教保員遷調終啟動,全教總肯定教育部接受建議

文 / 全教總

幼照法後,公立幼兒園可依勞基法聘任契約教保員,然而教保員諸多權利配套仍有不足之處,其中遷調一事即是所有教保員多年來的期盼。本會欣見教育部自3月立法院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後,旋即在最短時間內,於5月完成教保員遷調作業要點,將於本年度順利讓許多教保員可以申請回鄉服務,對於幼兒園師資之穩定大有助益。最大的受益者是幼兒及家長。幼兒園教保員申請調動,如同教師介聘,皆是回鄉服務,且對於穩定師資有極大助益,本會認為提出批評的部份團體是不了解教學現場,期待未來社會各界能抱持同理心,肯定願意返鄉服務的教育工作者。

本會肯定本年度遷調作業於最短時間內啟動,然而以下建議期望未來各縣市調動作業時能予以修正。

一、 遷調要點中應有偏鄉超額及調回戶籍地、配偶縣市加分機制。

二、 各縣市積分累計不一:部份縣市認為教保員不具記功嘉獎之資格,導致在面臨調動積分累計時,出現不公之情形,期望政府各界能對教保員比照軍公教人員有記功嘉獎之獎勵制度。另教保員目前仍有考績75%設限之不公情形,導致表現優良之教保員卻被打乙等,無法得到合理之調動積分。

三、 調動縣市中嘉義市未參加,雖然嘉義市公幼園數少,導致本年度初步調查沒有需求,然而隨著各縣市教甄考季陸續起跑,8月前仍有教保員職缺之可能,教保員調動之師資已有教學經驗,調入後可立即熟悉教學工作,建議縣市仍應開放教保員調動。

總而言之,本會代表教保員會員對於本年度能順利啟動遷調表達感謝之意,但仍期待在制度面上能做修正,讓調動制度更完善,穩定現場師資及造福更多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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