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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台北市申請樹保竟成砍樹催命符?文化局黑箱作業不審議

1 3 月 @ 9:30 上午 - 10:00 上午

文/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台灣樹人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城南護樹巡守隊

記者會時間: 2024-03-01 上午9:30
記者會地點:台北市文山區光明公園( 光輝路與下崙路口)

畫面效果:砍樹當天影片檔與照片檔、現場發言、現場拍攝剩餘綠廊步道與受保樹群

預定出席名單:木柵路一段238巷附近住戶、護樹團體與民眾代表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台北市議員張志豪辦公室,文山區華興里辦公室、城南護樹巡守隊

交通方式:   公車永建國小站  (捷運轉乘: 萬芳醫院站, 景美站,)
辛亥隧道出木柵路左轉,遇光輝路右轉再直行即達 (停車:永建國小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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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申請樹保竟成砍樹催命符?文化局黑箱作業不審議
催生台北市樹保法的老樟樹附近受保樹群
遭建商重機具壓路闖入 刮傷受保樹樹身 強砍申保中老樹多棵

木柵路238巷龍應台催生樹保法的老樟樹週邊,發生建商光天化日砍樹憾事
突顯台北市樹保法執法破洞,文化局執法往建商傾斜弊端

1.北市樹保法只保受保樹,不保一般樹
2.申請受保樹未掛臨時牌給予臨時受保身份
3.文化局未依樹保法第七條執行公權力,依法會勘及勒令停止砍樹行為、怠忽請求警方協助公權力行使
4.受保身份駁回羅生門,文化局應公開駁回受保之幹事會記錄與公文
5.文化局無視公開鐵證如山,包庇建商謊言,黑箱作業駁回申保案害死老樹

主要訴求:

1 。老樹申保審議應有臨時受保身份:市府勿再架空樹保法,老樹申保即暫時列保應入法,避免老樹申請受保反成建商砍樹催命符。

文化局公權力淪喪瀆職:樹保條例第七條明確法源公、私場所之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勘查。」文化局應發揮公權力執行會勘及要求警方協助排除妨礙。精進修法加列勒令停工權,落實公權力行使。

3 .文化局未發揮公權力,包庇建商砍樹行為,派遣基層約聘人員無從發揮公權力,受保身份駁回程序成謎,黑箱無白紙黑字公文,應公開駁回受保幹事會記錄與公文,追究相關失職責任

4.樹保自治條例區區小額罰款沒人怕,偷砍樹應禁土地開發建照方能嚇阻!

5.追究各方責任,嚴審水土保持:高丘坍方地、受保樹水脈近處,應禁止重大工程破壞水土保持,防止成為易崩塌危樓

事件經過:

    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8號與12號間,現有超過十棵受保護老樹,包括北市樹保自治條例緣起之一的老樟樹,為難得都市綠廊步道生態系。    2023年11月,護樹市民再遞件申請保護8號院內數棵老樹,文化局要求新事證,為此護樹市民花費2月找到親手植樹前屋主,與其家人出示多份充滿歷史情感相關之文件,證為樹齡超過50年,符合樹保自治條例認列要求。

    8號地主為建商,2024年2月23日上午對護樹民眾、里長與員警謊稱「修繕院內屋頂」,將多輛重機具開進巷道,刮傷受保護芒果老樹,重壓並震動三棵受保樹木根部,之後開始蠻橫大肆砍伐樹木。期間里長、護樹民眾、市議員代表皆到場阻止,建商不予理會。   文化局派出無權開罰之基層約聘人員,建商帶兩名律師與多位工人阻擋該員,公然謊稱「機具不小心撞到牆」,故受保護樹木附近圍牆坍塌,辯稱重機具重壓與震動「在樹木三公尺外」不違法。

     護樹市民於2月21日曾與文化局聯絡,得知樹木申保案件尚在處理中。然直到2月23日當天砍樹現場,文化局才宣稱「案子被駁回」,然卻無從出示白紙黑字公文,且迄發稿日(2月29日)申請人與議員服務處仍未收到文化局逕自駁回之公文。申請樹保案件依法應送每月樹保幹事會審議,文化局不僅未送請幹事會依法審議,缺乏駁回公文,令護樹居民也全無提出異議時間及得知駁回理由加以補正之機會。且公開圖資證據證明建商多次面對文化局人員說謊,申保老樹1968年就存在。市府應徹查文化局高層黑箱作業、配合建商的程序問題,並加懲處。

   建商在數小時內砍死至少四棵老樹,並在12號圍牆外貼近保護樹木動工

爭議焦點:

建管處,文化局人員,樹保委員後來趕到均未制止,稱無法勒令停工。

要等整個殺生過程完成後,才能討論是否處罰!!!!!

樹保法根本沒有保護樹木功能,是欺騙人民,徒具形式的空法!!

 

  1. 建商重機具進巷道,拆除門與牆,路權、工程雜項與拆除執照、皆無申請。但現場建管處人員,不罰!
  1. 文化局相關單位黑箱作業!! 建商竟能提前知情,火速砍樹市民申請樹木受保,未得回函未知結果,無時間對被駁回案提出異議。文化局未依法將申請案排入二月議程送幹事會審查,卻採信建商”鑽樹心測樹齡”證據。申保樹在私地,此證據護樹民眾無法進入取得,且傷害樹木。此駁回明顯偏袒建商。
  1. 樹木與老屋皆為文化資產,北市府樹保自治條例至今未給申保樹「暫列受保」資格(新北市已有),為樹申保就冒著被偷砍風險何等詭異的樹保法?
  1. 建商施工項目與宣稱不符,在受保護樹群週邊使用重機具震動重壓,且在受保護樹木(編號4278)三公尺範圍內砍樹,,傷害受保護淺根老樹,文化局人員與樹保委員皆在現場,不罰也不制止!竟稱無法源可使用???
  1. 以上違法事項皆未當場開罰或制止,明顯包庇。罰鍰與土開售屋利潤相比九牛一毛,但現行北市樹保自治條例僅有罰款,沒有原地恢復的處罰,沒有建照禁發處罰,要儘快解決樹木的建商永遠不怕。罰款只是砍樹小成本。
  2. 建商砍樹處曾發生坍方,如今再失樹根水土保持力,與附近密集樓房有明顯高低差北市府若要繼續放行該案之拆照與建照,等於允許建商在地質不明小丘蓋危樓,不僅阻擋巷道通行路權,更危及現有住戶生命安全!

明細:

日期:
1 3 月
時間:
9:30 上午 - 10:00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