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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Uber 北投機車載客測試涉違法疑慮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北市府與交通部應立即依法開罰,別讓平台騎到頭上

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

針對 Uber/優行福爾摩沙預計於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在北投啟動所謂「北投短程文化體驗計畫」,透過 App 派案,由機車駕駛載送乘客,本會嚴正表達反對。

工會指出,該計畫雖以「文化體驗」、「短程測試」為名,但實質內容就是機車載客。台灣現行法規並未開放機車營業載客,平台業者不應以包裝話術規避法律,更不應用高額獎勵誘導外送員承擔違法風險。

一、法規依據:台灣未開放機車營業載客

依《公路法》第 34 條規定,汽車運輸業分為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等。其中「計程車客運業」係指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也就是說,現行營業載客制度並未開放機車作為載客營業工具。

依《公路法》第 77 條規定,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2,5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歇業。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與駕駛人駕照,也可能遭吊扣或吊銷。

交通部亦已公開表示,現行中央法規並未開放機車作為營業載客工具;若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已涉及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與現行法規不符。違規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平台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2,500 萬元罰鍰。

二、這不是文化體驗,這就是平台化機車載客

工會表示,Uber 該計畫具備明顯平台營運特徵:
* 由 Uber App 系統派案。
* 由平台設定車資計算方式。
* 由平台計算動態加成。
* 由平台設定接單率與獎勵條件。
* 由平台掌握評分、帳號管理與停權權力。
* 由機車駕駛實際載送乘客。

工會強調,違法的事情,不會因為換成「文化體驗」就變合法;機車載客也不會因為包裝成「短程測試」就能規避《公路法》。

三、平台疑似將法律風險轉嫁給外送員

工會批評,Uber 一方面設計派案、定價、動態加成、獎勵與帳號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卻在通知中要求駕駛「自行評估是否參與」、「仍應遵守交通法規」。

這形同平台要測試市場、取得資料、建立新服務模式,卻可能把違法風險、罰鍰風險、交通事故風險與保險爭議,轉嫁給第一線外送員,本身行為已經違法,卻又要外送員遵守相關法規,根本行徑荒唐走板。

四、工會要求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要求 Uber/優行福爾摩沙:

* 立即停止北投機車載客測試計畫。
* 公開說明是否取得合法營運許可。
* 公開承諾若駕駛遭開罰、吊扣駕照或牌照,平台是否全額負責。

工會同時呼籲交通部、公路局及臺北市政府:

* 立即介入調查。
* 依法認定是否涉及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
* 若平台違法硬上,應依法裁罰並勒令停止甚至吊銷營業執照。
* 不應只停留在提醒、關切或了解中。
* 不要讓平台業者騎到主管機關頭上。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強調,外送員不是平台測試法律底線的白老鼠,創新不是違法的通行證,補貼也不是卸責的遮羞布。

違法的事情,不會因為叫「文化體驗」就變合法。
平台若敢硬上,交通部就應硬起來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