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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新竹寶山有謙山莊擴建近百戶已違環評法 應裁罰勒令停工

文/監督施政聯盟

新竹寶山有謙山莊擴建近百戶已違環評法     應裁罰勒令停工
申請戶數擴建1.8倍應重辦環評     環保局勿包庇以環差蒙混過關

新竹縣環保局24日下午召開今年第五次環評審查委員會,議案是審查「寶山龍之居山莊(有謙山莊)社區開發案環評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前立委陳椒華偕同環保團體成員前往環評會表達有謙案已違法擴建,應先依環評法裁罰,勒令停工,開發單位申請增建戶數達原環評許可的1.8倍,依環評法應重做環評,呼籲新竹縣環保局勿護航開發單位君寶建設用環差蒙混過關,強調有謙案是牽涉數百戶居民住家安全和生命財產的重大山坡地開發案,請環保局和開發單位不要草菅人命。今天南部縣市因暴雨停止上班上課,若是數百毫米雨量下在寶山地區,這個三十多年前通過的環評案,豈能只用環差來檢視這個削峰填谷的山坡地住宅擴建1.8倍戶數的案子!

本案於民國82年通過環評的開發規模是245戶,今年三月第一次環差審查時,有謙山莊已入住334戶,超出環評許可,已違反環評法!此次環差竟打算再擴大規模至437戶,為原環評許可戶數的1.8倍!遠超過擴建10%以上就要另做環評的法規門檻,新竹縣環保局罔顧多位環評委員主張本案應重作環評的意見,仍讓開發單位君寶建設用寬鬆的環差便宜行事,也罔顧開發範圍原為五級坡、六級坡的陡峭地形遭開發單位削峰田谷地改變,理應遵照環評法規及環評委員建議要求君寶建設重送環評,並對違法增建部分開罰,勒令停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有謙案為其立委任內2023年接到的重大陳情案,攸關數百戶居民的住家安危,此次特別從因暴雨停班課的台南到新竹參加環評會,就是要親自向環評委員表達本案的諸多問題,請委員嚴審。陳椒華指出,有謙案開發範圍與圖資不符、僅一條聯外道路(缺乏第二條交通逃生動線)、違法擴建、大規模填土潛藏危機等,存在諸多公共安全問題,要求依法重辦環評,不能以環差讓君寶建設輕易過關。否則就是罔顧此案數百戶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在面對極端氣候暴雨的威脅下,籲請新竹縣環保局嚴格要求開發單位重送環評,在環評通過前,應全面停止違法擴建及施工。

陳椒華強烈質疑環境部與新竹縣政府的行政疏失與互踢皮球,質問公務員為何在審查資料與原環評不符時未表示意見,若未來發生重大公安事故,是否無人需要為此負責。陳椒華更指出環評報告內容與現地事實嚴重脫節,罔顧社區居民的防災與逃生安全。環評報告書圖面標示社區有兩處緊急出口,但航照圖與現地比對,該社區實際上只有一個通往寶山路二段/往園區二路的出口。嚴重欠缺第二條聯外道路與逃生路線!此外,社區東側及西側存在多處大規模填土區,部分填土深度甚至達十多公尺,且多規劃為住宅區。 目前報告中紅色標示的填方區並未全面涵蓋沉陷位移監測。強力要求開發單位必須保證安全,並承諾針對填土區「每戶」皆應進行平移與沉陷位移監測。

本案開發區原有地形多為 4 至 6 級陡坡,地勢陡峭且近斷層。陳椒華指出,部分原屬 5、6 級陡坡依法本不應開發之區域,如今卻透過填土或破壞山坡地形開發,其結構與地基安全並未經過完整評估。陳椒華痛批新竹縣環保局行政怠惰,因本案涉及 5、6 級陡坡開發、歷史走山紀錄與已知沉陷數據,若環評會僅以環差核可,未透過重辦環評進行嚴格的地質與水保重新評估,一旦發生類似林肯大郡的災害,環評會與主管機關將承擔無法迴避的行政與法律責任。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原環評書設計之最大污水量為 1,231 CMD,本次變更設計容量卻大幅縮小為 650 CMD。環評委員陳文卿於三月會議已明確指出,此舉已降低處理設施之效能,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 38 條(降低環保設施之等級或效率)之規定,應重新辦理環評。強烈要求新竹縣環評委員會及新竹縣環保局依法行政。另本案於民國 82 年原環評核定開發戶數為 245 戶,現已入住334戶,明顯違反原環評核定的開發戶數。環評委員陳鴻輝與陳文卿皆已質疑此舉有違環評法原核准內容。但新竹環保局迄今卻未對開發單位依環評法裁罰, 還讓君寶建設用環差申請變更為 437 戶,高達原環評規模的 1.8 倍。但此增建規模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 38 條(規模擴增百分之十以上)應重辦環評,新竹縣環保局涉嫌未依法行政,持續護航開發單位。

許心欣痛批開發單位君寶建設先斬後奏,未依原環評許可的戶數及地形條件進行開發,已嚴重涉及環評制度的基本誠信問題。三月環評會時,環評委員王玉純與王亞男均強調,本案為民國 82 年的法前案,距今已超過 30 年,時空環境與極端氣候變化極大。王玉純委員更直接於意見中建議重辦環評。既已有委員明確提出重辦環評的意見,環評委員會應決議退回本案,要求依法重辦環評,不可讓開發單位以環差便宜行事。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陳祺忠表示,本案依法就是該重辦環評,無論是戶數增加1.8倍還是污水處理設施規模減半,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的第一項和第三項,都該重辦環評。況且本案君寶建設還違反環評法,擅自超出環評許可戶數增建近百戶住宅,新竹縣環保局迄今未對君寶建設開罰,還讓君寶建設用環差便宜行事,想讓開發單位輕易過關?呼籲環評委員依法決議本案應重辦環評,用最審慎、合法的方式嚴審有謙案,以維護住戶居家安全及權益。

陳祺忠補充,三十幾年前的環評所採用的降雨頻率與防洪水土保持設計,根本無法應對如今一天幾百毫米雨量的極端氣候常態。嚴正反對有謙案就地合法,拒絕便宜行事。開發單位企圖以最低門檻的環差將違法超蓋的戶數就地合法,大會應決議退回本案,要求依《環評法》重辦環評。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執行已違反法規,新竹縣環保局過去未依法勒令停工並裁罰,若今日強行通過環差,將面臨公然包庇的質疑。

而且本案申請擴增至437戶,人口、污水量、生活垃圾與開挖面積大幅擴張,絕對屬於「對環境保護之不利影響顯著加劇」,依法必須重新辦理環評,絕非單純的環差變更可以解決。本案自民國82年通過環評至今,寶山地區因台積電擴廠,整體交通、水資源與水土保持已承受極大壓力,舊有環評的承載力推估早已失效。若新竹縣環保局執意強行核准環差,我們將於公告後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主管機關適用法規顯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