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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育嬰假社會保險費:政府沒錢補助家長卻補助雇主20年?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政府拿不出錢來補助請育嬰假的家長保費?20年來卻一直補助雇主保費!

勞工家長負擔奶粉錢+納稅+自付保費,國家鼓勵養育小孩只是口惠?

前日(3/16)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討論到一項民間關注的提案,主旨為「為挽救少子化危機,減輕育兒負擔,應由政府補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家長自行負擔之保費」,提案及連署的行政院性平會委員共有14位,在行政院性平會的17位民間委員當中佔82.35%。這項提案得到八成以上的民間委員支持,按理說應可順利通過,但可惜最後主席蘇貞昌院長並未裁示通過此一提案,只說請各部會再多研議看是否有更好的方案。

消息傳來,我們起初滿臉問號,繼而感到悲哀又憤怒,勞工家長養育孩子的負擔在政府眼中到底算什麼?還要研議多久?這項提案主張的背後不僅有2017年18個民間團體連署支持,還有立法院2017年通過相關的附帶決議,行政院、考試院卻遲遲沒有提出相關法案送到立法院審議

政府這20年來卻一直在免除雇主應負擔保費的社會責任,根本不需研議、自始就寫入法條,當年的立法理由是:「為保障受僱者得繼續享有相關社會保險,避免雇主要求其退保,乃規定雇主應負擔之保費免予繳納。」。那麼國家為何不補助受僱者的自付保費呢?這樣更直接落實保障受僱者繼續享有相關社會保險,以實際資源投注展現國家對育兒勞工辛勞的肯定,不是嗎?但政府一直沒補助受僱者,自從《性別工作平等法》2002年施行以來,這20年來政府持續每年補助雇主在受僱者請育嬰假期間所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保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2 項: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雇主唉唉叫,國家馬上立法年年補助。婦團及勞工呼喊多年,政府假裝聽不到。現在連行政院性平會委員這麼多人提案及連署,也沒用,政府照樣使出「研議」的拖字訣。性別平等成了裝飾門面的白日夢口號而已嗎?

根據勞動部因應此項提案所提供給行政院性平會的說明資料,去年政府補助雇主在育嬰假期間原本應負擔的保費(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健保)經費高達25億4255萬元。以此推估,如果政府同樣補助受僱者的自付保費(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健保),估算每年僅需9億308萬元;如果把健保的眷屬保費一起算進來,也不過是12億7511萬元,不到雇主保費補助的一半。

面對國家長期給雇主好處、免除社會責任,卻要求勞工家長自行負擔保費,勞工家長不僅要努力賺奶粉錢,還要納稅補貼雇主的保費,再加上請育嬰假的人仍以女性居多(2021年12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人數之性別比例為男性18.25%,女性81.75%),這樣赤裸裸的階級不平等、性別不正義,實在讓人憤怒政府宣稱要解決少子女化危機的決心在哪兒?國家有拿出半點誠意來肯定這些勞工家長辛苦養育子女的照顧價值嗎?還是只流於口惠?

如果政府聽不進去勞工家長需求的呼聲,我們就再來回顧民間倡議及立院決議:

(一)民間聯合聲明早已提出訴求

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的2017年3月29日18個民間團體聯合聲明,要求國家應全額補助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保費,亦即勞工自行負擔勞保的兩成保費,以及軍公教自行負擔的35%保費(公教保險、軍人保險)。

(二)立法院三讀通過附帶決議

民間提出上述聯合聲明之後,立法院採納民意,於2017年6月27日三讀通過附帶決議:「行政、考試兩院應盡速提出各職類保險法相關修正案,未來不分職業類別之公、教、軍、勞等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原由受僱者自行繳納之保費,應改由政府負擔。」。然而,行政院、考試院迄今並無提出相關法案,修法遲遲沒有進展。

(三)每年所需經費不多,卻可彰顯國家肯定每年約十萬名育嬰假家長之社會貢獻,使保險年資不中斷,保障其年金權利

  1. 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經在2019年母親節記者會再次倡議此訴求,並說明國家補助受僱者(勞工及軍公教)在育嬰假期間的自付保費之所需經費,立法院2017年通過前述附帶決議時,相關單位提供105年資料估算每年約共需4億多元;原本雇主負擔的七成保費,105年補助12億多元。本會抨擊,育嬰假期間的保險費,雇主負擔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卻讓收入減少的弱勢被保險人自行吸收續保的成本,這樣的補貼邏輯、資源配置及公平性,都讓人質疑。
  2. 比起政府豪氣用人民納稅錢來補助雇主七成保費的12億多元,4億元並不算多,卻能讓每年近約10萬個育兒家庭受惠。這筆保費補助,對於養育幼兒又暫時缺少薪資收入的家庭而言,不無小補,最重要的是可以彰顯國家肯定每年約十萬名育嬰假家長之社會貢獻,使保險年資不中斷,保障其年金權利
  3. 依勞動部資料,勞工107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每月平均核發金額為18091元,以此回推,平均投保薪資為30152元,勞工自行負擔的兩成保費平均為每月603元。
  4. 勞保局過去的統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約有四成不會續保勞工保險。行政院自己核定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內文洋洋灑灑援引國外經驗與各項學術研究,指出延緩生育率下降速度的關鍵是照顧平等分工、完善公共托育、友善職場制度,核心目標在於讓生養小孩這件事,對所有民眾的職涯發展與經濟安全(尤其是女性)不造成衝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中斷,導致受僱者保險給付權益受損、未來經濟安全危殆,難道不正是「我國少子女化對策」指出該解決的問題之一嗎?況且還是所有問題中,能透過立即可行的改革應對的:修法門檻低、所需經費少。行政院為什麼不肯做,要打自己臉?
  5. 這些人若不繼續加入勞保,就會收到政府催繳國民年金保險的繳費單。國民年金保險的繳費分擔比例為個人負擔六成保費、政府補助四成,亦即政府補助國保的金額為每人695元,比起勞工自付勞保兩成保費的平均值每人603元還多。這令我們大為不解,政府的算盤究竟是怎麼打的?
  6. 無論從保障面、財務面或價值面來看,政府全額補助社會保險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自付保險費,都是合理且實務上可行的改革,更何況2017年立法院已將其作成附帶決議,行政院應刻不容緩促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