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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校園安全頻亮紅燈 全教總提五項具體措施 要求政府補足人力、經費與制度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針對台中市某國中日前發生學生攻擊教師、造成教師重傷事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再次向受傷教師及家屬表達關心,並要求主管機關為受傷教師提供立即且完整的協助。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再次提醒,近年來學生攻擊教師事件頻傳,已使教師成為高風險行業。社會大眾應體認,現行教育現場的險峻,已非教師用「愛」、「專業」所能彌補。教育部必須正視這項問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呼籲:「別讓家長的拒絕成為制度死角」。現行最讓基層教師感到絕望的,就是「拒絕配合」的家長——拒絕就醫、拒絕鑑定,甚至拒絕承認問題,導致行政系統在家庭這一關徹底卡死。因為一個家庭的意願,造成周遭師生一起陪葬,這就是現行制度的荒謬。

是以,全教總提出以下五項具體訴求:

一、普特融合應同步配置支援人力

主管機關應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專業評估,足額配置特殊教育教師、教師助理員、心理師、社工師及其他專業人力;必要時採取雙師入班、部分抽離、彈性課程或其他適切的教學與支持方式。

對於具有高度衝動、攻擊、自傷或其他安全風險行為的學生,不得要求單一任課教師獨自承擔。教育部應訂定合理的支持人力配置基準,中央與地方政府並應編列專案經費,確保學校有足夠資源落實個別化支持。

二、建立行為風險及危機應變計畫

教育部應建立全國一致、以具體行為及專業評估為基礎的風險指標與處理流程,不以障礙類別或身分標籤判斷學生,避免造成特殊教育學生污名化。

對於有高度安全風險的個案,應由特殊教育、輔導、心理、社工及醫療等專業共同評估,並將行為預防、現場求援、人員撤離、緊急送醫、事件後支持及復課安排,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或相關支持與危機處理計畫,定期檢討並進行必要演練。

三、設置情緒調節空間及區域危機支援團隊

各縣市應由學校或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符合安全、人權及專業規範的情緒調節空間,提供學生在情緒升高或行為失控前適度調節。該空間必須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陪同使用,不得作為處罰、隔離或變相禁閉場所。

各地方政府並應成立可即時到校的跨專業危機支援團隊,明定通報、回應及到校支援時限。第一線教師發出求援訊號時,必須立即有人接手處理,不能再讓教師以肉身阻擋危險。

四、落實跨局處合作及家庭共同責任

落實《特殊教育法》第 20 條,啟動跨局處的強制力,要求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配合鑑定、安置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致學生所需協助無法進行,或使本人及他人的安全風險持續升高,主管機關應依法介入,並檢討建立相應的督促及法律責任機制,不能將後果全部留給學校承擔。

地方政府應設置單一個案管理窗口,整合教育、社政、衛政、醫療及其他相關資源,明確規範各單位的介入條件、處理流程與責任分工,避免學校在不同機關之間反覆求援,卻始終得不到有效協助。

五、完善教師因公受傷保障機制

主管機關應建立單一專責窗口,主動協助受傷教師處理醫療、心理支持、法律協助、公傷假、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相關補助,不應要求教師自行奔波申請或反覆證明。

教師治療及休養期間,應完整保障其待遇、職務與工作權;復職前並應完成工作環境改善及安全風險評估,依教師身心狀況提供適當的職務調整、減量或分階段復職措施。在安全條件尚未完備前,不得要求教師返回原有高風險工作環境。

全教總強調,校園安全不是靠一紙立意高遠卻難以落地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可以維持,更不能仰賴教師的熱忱與個人犧牲維持。唯有補足人力、經費與制度,才能同時保障特殊教育學生的受教權、教師的工作安全,以及全體學生安心學習的權利。政府不能再讓第一線教師孤立無援,更不能等到下一次重大傷害發生後,才重新檢討早已存在的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