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本會於8月17日與長榮航空就「開放員工於勤務全程穿著舒適便鞋或運動鞋」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惟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調解正式破局。本會對長榮航空拒絕改善第一線員工長時間行走、站立之工作條件,深感遺憾。
本次調解中,長榮航空以「公司形象」為拒絕全面開放便鞋或運動鞋的主要理由。然而,長榮航空卻無法解釋:既然已開放空服員於機上工作時穿著黑色便鞋,為何機上穿便鞋不會影響公司形象,擴大至機場勤務就會? 長榮航空另主張,目前地面勤務已提供充分的鞋款供員工選擇。但事實是,目前地面勤務可選擇的款式,根本不包含長榮航空日前新開放空服員於機上穿著的便鞋。既然連新開放的便鞋都沒有納入地面勤務鞋款,卻宣稱「地面已有充分款式供員工選擇」,顯然只是敷衍搪塞,無法回應第一線員工真正的需求。
本會在調解現場也嘗試討論折衷方案,例如,先開放目前長榮航空已允許空服員在機上穿著的便鞋款式,讓空服員於機場行進間也能穿著,或是讓登機門等行走強度最高的單位先行試辦開放穿著便鞋。
然而,長榮航空仍以「一致性」為由拒絕。本會對此無法理解:如果長榮航空要求一致,為何現行制度本來就存在機上與機場不同的服儀規範?既然空服員目前已可在機上穿便鞋,為何到了機場就必須恢復穿皮鞋?長榮航空不能一方面以「一致性」拒絕本會的折衷方案,另一方面又維持現有機上與機場不同的服儀規範。
本會再次強調,空服員及機場地勤人員每天在航廈、報到櫃台、登機門、機坪及機艙間往返,步數經常達一、兩萬步,實際行走距離甚至超過10公里。對每天需要長時間行走、站立的員工而言,鞋子的舒適性與支撐性是實際的工作需求。
既然長榮航空可以鼓勵員工參加馬拉松、倡導健康運動,本會更希望長榮航空能看見:如果穿皮鞋跑10公里都被認為是一件荒謬的事情,那麼要求第一線員工每天穿皮鞋工作、走超過10公里,又為何可以被視為理所當然?
調解既已破局,本會將持續原訂的馬拉松行動。10月25日長榮航空國際馬拉松,本會幹部將穿著皮鞋參與賽事,以實際行動讓長榮航空及社會大眾看見「穿皮鞋跑10公里」究竟有多不合理,也邀請已報名10公里以上組別之會員配戴本會標語,一同表達訴求,企業形象不應建立在員工的疼痛之上。
✅感謝 華航企業工會 理事長朱良駿協助擔任本案勞方調解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