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
上週人權團體首度揭露,繼新南向政策國際血汗學生案之後,
各式各樣濫用既有制度,遂行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的人權侵害,
國際研討會年年開,法規都沒落實也沒在地化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的陳秀蓮,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已好幾年都會在移民署舉辦的年度防制人口販
知名企業打壓工會、ART台美對等貿易協議,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一、
二、未禁止強迫勞動商品輸出,
三、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表示,
勞力剝削風險最高的遠洋漁工,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的秘書長李麗華批評,「漁工人權保障」
李麗華秘書長進一步依照人口販運的國際與國內定義和構成要件,
以及「仲介或雇主透過跨國招募,將漁工運送到台灣或遠洋漁船,
近幾年農業部漁業署在Wi-
同樣的,CCTV的補助也偏向資方,補助款直接給船主,
從權宜船漁工、外籍家庭看護工、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
幾乎支撐著台灣基層長照工作,卻至今無法適用勞基法、
最後,當我們還沒忘記教育部在新南向政策之下,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訴求:
漁工盟今天站出來,是想告訴大家,從前面提到的,台美貿易協定,
環境正義基金會海洋專案主任林佑亮也強調,應立即將《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必須正式回應民間團體多年來的訴求,
我們的主張
一、漁業署應研擬建立獨立的「遠洋漁業人權觀察與證據保存」
二、漁業署應研擬草案強制規範遠洋漁船應裝設Wi-Fi設備,
三、漁工提出檢舉後,應立即安置保護,
四、若檢舉經查證屬實,應取消雇主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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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