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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調整 應朝「法制化、平均薪資為基準、定期調整」改革

圖/GotCredit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在國際人權日這天,勞動部宣布將調整2006年至今未調整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將由目前43,900元調高為45,800元,目前該案將送行政院核定後發布實施,勞工陣線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但光只是由行政部門獨斷性宣佈調整與否感到擔憂,日後應朝「法制化、平均薪資為基準、定期調整」等三大目標改革。

目前投保級距之訂定,係為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投保薪資分級表,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最低級距根據基本工資做調整,但最高級距自從2006年增列第23級43,900後,至今仍未做任何調整。根據勞動部薪資調查,2014年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為45,884早已高於勞保最高投保級距的43,900,對於所得較高者勞工,在面對失能、老年及死亡等狀況時,因各項給付係以投保薪資計算,而造成其所得替代率偏低,影響其原有經濟生活,與國際勞工組織第102號公約「社會安全最低標準」之精神明顯不符。

勞工陣線認為,目前勞保最高投保薪資,於勞保條例當中無一固定調整公式根據與程序,而此次調整距離上次2006年調整已經將近十年,這種任由行政部門專斷的情形,必須改變。因此,勞保投保薪資最高級距應「法制化」於勞保條例當中立法明定,並比照勞保險費率精算辦理每「三年」定期檢討調整(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6-1條規定,勞工保險局應至少每三年精算勞保之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每次精算五十年),並以各職業別薪資調查統計中的「平均薪資」作為基準,以客觀數字做為調整依據,免於成為政治談判上的籌碼。

勞工陣線指出,對照馬總統於2013年表示,調高勞保投保上限將造成「道德風險」,然而僅僅兩年後,在總統大選前夕卻大逆轉,讓人不免令人擔憂,此次提出對勞工利多的政策已再次淪為大選考量下端出的牛肉,其原因就在於目前制度賦於主管機關行政權任意獨斷過大所導致。勞陣認為改革已是刻不容緩,勞保投保薪資上限應立即朝「法制化、平均薪資為基準、定期調整」等三大目標做改革,避免淪為選舉政治運作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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