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 環境

美麗灣環評續審(四)東縣政府密室協商 有條件通過

102灣渡假村案環評續審,最後結論有條件通過。諸多爭議未決,化為業者口中的承諾。

開發單位逐一承諾:我們會保護環境、我們會廢水三級薄膜處理後回收、污泥會脫水處理再回收、我們會做到社會回饋、結合原民文化等。

反對美麗灣的環團及民眾身穿「良心」的T恤手勾手靜坐,面對台東縣政府未面對的諸多爭議,拒絕離席抗議。主席黃明恩及環委們則陸續離場,另闢密室討論結論,並不讓媒體在場旁聽。此舉引發現場部分記者理論,媒體有採訪公共議題的責任,台東縣政府寧願黑箱討論不讓記者入場旁聽,有違資訊公開透明原則。主席堅持討論完後再向媒體報告,讓現場媒體大喊:要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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