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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成立 籲建立尊重部落、實質參與的災後重建

文/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

2025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因大規模堰塞湖引發災害,重創光復、鳳林及萬榮等地的家園、農地與部落生活文化實踐空間。時隔數月,災後重建與工程整治正全面推動,然而在地族人卻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破碎、程序倉促」的困境。對此,鑑於過去八八風災等原鄉重建的寶貴經驗,在地部落團體聯手八八風災重建夥伴、專家學者及民間組織於今日(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 ,呼籲各界持續關注風災後的重建情況,莫將工程置於人權之前。

Atomo 部落自救會發起人蔡宜蓁沈痛的說明:「我們絕不反對防災,但工程不能只看進度,卻忽視族人的生活與生計!」她指出,大型工程進場後造成嚴重揚塵,打亂部落生活,受災農地至今無法復耕,也看不到產業復原方向,「農地無法恢復,居民要靠什麼生活?看不到未來,青年又要如何選擇留下來?」她強調,若政府只處理工程卻遺忘了人,這樣的重建根本算不上重建。目前正值汛期,部落防災巡守隊經費卻只核定到8月底,恐造成防汛缺口。自救會因此提出四項訴求,包括改善施工揚塵與環境監測、涉及私人及部落土地工程不得「先施工後告知」、延續巡守隊經費,以及建立中央、地方與聯盟的固定雙向對話平台,呼籲政府正面回應部落聲音,讓災後重建兼顧安全、環境、生計與土地權益。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張馨云 O’ping指出,目前無論是第九河川分署推動的河川治理、重災區造林政策或花蓮縣政府推動的背水堤工程,都反映出相同問題:政府始終以工程優先,而非人民需求。她指出,災後治理幾乎只剩協議價購與土地徵收等選項,居民沒有真正的選擇,部落參與及程序正義也未獲落實,族人更感受到《災害防救法》在實務上凌駕《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馬太鞍溪流域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的精神。她呼籲花蓮縣政府停止爭議工程,中央政府重新檢討災後治理方向,避免災後重建淪為工程、徵收及擴張行政權力,真正回應原住民族權利與部落參與。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 Tipus(代Kalotongan 部落)闡述,政府雖在光復車站旁設立服務站,卻未考量多數地主為阿美族族人,現場缺乏族語協助,導致資訊取得不平等,因此聯盟自行成立北岸土地服務站,協助地主理解相關資訊。他也憂心,高規格堤防緊鄰部落聚落,可能改變水流方向、增加聚落受災風險,「我們看到高規格堤防蓋在部落旁邊,請問水要往哪裡走?我們族人的命不是命嗎?」他並指出,Kalotongan 部落位於流域下游低窪地區,居民最關心的是長期居住安全,政府應儘速提出安置及遷居規劃,並以整個馬太鞍溪流域為治理範圍,建立持續且具居民實質參與的決策機制。

Fata’an 部落族人暨受災地主黃俊龍Kamih Mayaw 則說,災後至今政府與地主、部落始終缺乏充分溝通,許多土地所有權人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就被要求簽署相關文件,「在完全沒有資訊、沒有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要我們簽下這些合約,這樣合理嗎?」他指出,多數地主及耕作者都是長者,不熟悉網路,卻被要求自行上網查詢資訊,導致對工程進度、土地規劃及自身權益始終一知半解。「快一年了,我們就像遊民一樣,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該去問誰。」他呼籲政府落實資訊公開與透明溝通,尊重部落參與,讓居民能在充分理解政策內容的基礎上,共同討論災後重建方向。

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黃舒楣提出她的觀察,災後近一年,政府仍未提出整合風險評估、國土規劃、流域治理與生態環境需求的整體重建方案,災區居民只能疲於奔命參與各項工程說明會,卻始終看不到中長期居住與產業規劃。她表示,《國土計畫法》第8條已提供「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作為跨行政區整體治理的法定工具,但一年來完全看不到相關討論。她認為,跨部落聯盟的成立正是希望監督這項結構性問題,災後規劃不能減縮為工程項目管理,而應回到流域治理與國土規劃的整體思考。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金惠雯解釋,原以為莫拉克風災後部落爭取權益的經驗已成歷史,沒想到今天仍必須再次面對相同問題。「以前發生的事情,為什麼今天還會再發生一次?」她指出,隨著氣候變遷加劇,臺灣未來將面臨更多天然災害,若每次災後重建都忽視部落居民的權利與參與,原住民族的文化與生活空間將持續受到侵蝕。她呼籲政府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在災後重建及土地利用等重大決策中,真正踐行諮商同意原則,尊重原住民族自主決定權。

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歐蜜.偉浪表示,莫拉克風災後因缺乏部落參與而引發的爭議,如今又在馬太鞍溪流域重演,「歷史的錯誤,竟然還在原鄉重演。」他指出,目前災後重建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零散、程序倉促等問題,居民疲於參與各項工程導向的說明會,卻無法真正參與整體重建規劃。他呼籲政府持續投入人力與資源,讓部落從工程規劃、環境監測到生計復原都能實質參與,「我們不是反對工程,我們反對的是沒有溝通的工程。」災後重建應保障居民的生計與土地權益,協助居民恢復生活,並將重建的自主權真正還給部落。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戴秀雄説明,馬太鞍堰塞湖致災後,在完成緊急應變後,政府就應進入災後重建階段。雖然光復市街區已一定程度恢復,但都市計畫範圍外大量遭土砂掩埋的農地仍未完成清理。這些農地是居民重要的生活與經濟支柱,政府以土砂無處處置為由禁止居民自行清理,造林植樹又是否足以取代農耕收入?居民提出承租耕地、維持生計的訴求,又是否獲得妥善回應?他指出,目前推動的是一整系列防洪工程,但居民生活、生計及災區土地利用的重建工作並未真正開始,光復都市計畫、花蓮縣國土計畫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也都尚未因應災後需求重新檢討。他強調,重建從來不是容易的工作,因此更需要國家運用資源與治理能力,與地方居民充分溝通,共同規劃重建方向,避免國家的資源反而成為居民的夢靨。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説明,政府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降低災害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災後重建涉及居民未來數十年的生活、土地利用及集體發展方向,更應以人權作為治理原則,避免因資訊不足、程序倉促而再次侵害人民權利。她指出,《自然災害人權保護作業指引》提醒各國,天然災害不會降低政府保障人權的責任,《平和諾原則》(Pinheiro Principles)也強調,返還住宅與土地、協助居民恢復原有生活應是優先目標。她呼籲,馬太鞍災後重建應兼顧生命安全、土地、生計、文化及發展權利,並在充分資訊與實質參與的基礎上,讓居民共同決定家園的未來。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林嘉男闡述,一個成熟的國家應能在重大災害中兼顧應變效率與程序正義,但馬太鞍溪流域災後重建顯示臺灣在制度與治理上仍未做好準備。「我一直以為,經歷九二一地震與八八風災之後,我們的國家已經準備好了,但這次顯然還沒有。」他指出,災害只有一天,但長達十個月的重建卻演變成持續至今的社會災害與政治災害,問題在於政府治理失靈及跨部會整合不足。他呼籲政府從工程導向轉向流域治理與長期規劃,落實居民參與及持續溝通,也希望立法院藉由馬太鞍案例檢視現行災後治理制度,建立更具韌性與整合能力的災後治理機制,避免未來重蹈覆轍。

發言順序:主持人那莫 諾虎(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凃又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1、在地部落代表-Atomo部落自救會發起人蔡宜蓁
2、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Tipus代Kalotongan 部落出席
3、Fata’an部落族人&受災地主-Kamih Mayaw 黃俊龍
4、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張馨云O’ping
5、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黃舒楣教授
6、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金惠雯
7、泰雅爾族民族議會-歐蜜偉浪秘書長
8、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戴秀雄副教授
9、台灣人權促進會-余宜家秘書長
10、國立臺東大學-林嘉男助理教授

記者會主辦團體:
發起人: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