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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講座|用污染管制解決生態問題?——我們是否錯認了環評的功能
17 4 月 @ 2:00 下午 - 4: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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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講題|用污染管制解決生態問題?——我們是否錯認了環評的功能
●時間|2026/04/17(五)14:00-16:00
●地點|生態公會教室(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293巷9號2樓)
●講者|黃斐悅(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每當重大開發案引發破壞生態的爭議時,「環評」
然而,在多年參與環境倡議的過程中,
環評法最初的設計邏輯,其實更接近處理工廠排放等問題的「
這點出了台灣環境治理的巨大盲點——
- 環評常常是最後一關:開發案送到環評時,開發往往已成定局,
極少被完全退回,難以真正保護棲地。 - 源頭把關另有其人:真正能把關森林、溪流與海洋這些「生態棲地」
的,其實是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與海保署等機關, 而環評法對於他們的影響非常有限。
那該如何才有可能從源頭解決生態問題?
必須讓更多人看見這些部會的責任並加強監督,
地球公民副執行長斐悅,
為此,地球公民跟「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邀請你線上旁聽或來到現場,與我們一起透過另類視角,
無論你是否能抽空參與,都謝謝你願意讀到這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