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神腦持續打壓勞工? 工會籲儘速讓理事長陳政國復職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勞工吃鳳梨,工作快回來!」3月4日神腦國際企業工會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在神腦總公司召開記者會,並搭配時事議題上演「吃鳳梨」行動劇,呼籲董事長賴勁麟應該「愛台灣」也要「愛勞工」,儘速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回到職場、恢復職位。

目前包括勞動部、台北地方法院以及高雄市政府皆做出有利陳政國的認定及裁定結果,然而神腦僅發放薪資給陳政國,並未予以復職。工會認為,資方應依據《勞動事件法》第49條讓他回到工作崗位,而非透過「未復職」的行動讓進一步妨礙工會運作。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搭配時事議題上演「吃鳳梨」行動劇,呼籲董事長賴勁麟應該「愛台灣」也要「愛勞工」,儘速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回到職場、恢復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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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腦國際創立於1979年,目前為國內最大手機通路代理商,主要以國內外各品牌手機及配件的銷售,以及提供相關產品維修等服務。2007年,中華電信收購神腦27.79%股權成為最大股東,同時,神腦既是中華電信獨家經銷商,也在多個中華門市設櫃。神腦董事長一職也因此改為官派,由前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擔任董事長。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從2017年成立至今,理事長陳政國工作年資總計約15年。原為嘉義服務站手機維修工程師的他,加入工會後屢次投入勞權等相關行動,甚至在2018年中華電信開啟削價戰「499之亂」時,陪同勞檢各門市大幅出現的違法加班與員工過勞等情況。但他也逐步成為資方的「眼中釘」,包括資方以「營收虧損」為由撤掉陳政國工作的嘉義據點,並將其調派到高雄據點。去年5月勞資協商前夕,資方更以陳政國「工作疏失」為由予以資遣。

針對資方「秋後算帳」,工會也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裁決,去年9月份認定神腦解僱陳政國的行為「無效」,且違反《工會法》相關規範。而在民事訴訟的部分,去年10月份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陳政國的「定暫時狀態處分」申請。所謂「定暫時狀態處分」意指勞資雙方訴訟結束前,資方須依據《勞動事件法》第49條「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給陳政國。當時神腦不服裁定,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同年12月份高院做出裁定,認定陳政國「定暫時狀態處分」有理並駁回神腦抗告。

再加上今年2月份,高雄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會也認定,神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確實「有差別對待之情事」,實屬「歧視成立」。從中央到地方皆做出對陳政國有利的相關裁定,然而神腦卻遲遲不讓他返回職場,他反問:「如果工會理事長『被處理』,甚至訴訟贏了還無法回到原本的職位,一般勞工對於加入工會是否感到膽怯?」他認為資方的行為不僅讓他無法回到工作現場繼續捍衛勞工權利,甚至試圖藉此對勞工產生「寒蟬效應」,讓更多勞工對工會避而遠之。

陳政國強調,目前最微小的要求,就是希望資方履行「定暫時狀態處分」,讓他不僅拿到薪資也能回到職場。面對該起爭議,神腦也發布聲明稿回應,內容指出陳政國是因「維修作業程序違規」等作業疏失遭資遣,與工會理事長身分等無關。

同時,目前神腦也提起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救濟,並針對「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提出抗告,以及針對高雄市府就業歧視相關裁處提起訴願,以維護公司權益。神腦強調,目前已依照裁決暫時恢復陳政國的僱傭關係與薪資給付,至於後續職務安排等仍有待內部研議。

神腦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右一)強調,目前最微小的要求,就是希望資方履行「定暫時狀態處分」,讓他不僅拿到薪資也能回到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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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過年的時候,真得很鬱卒。」陳政國提到,即便法院裁定「定暫時狀態處分」有理,照理來說資方應履行相關規定給予薪資及恢復職務。然而農曆新年前資方連薪資都沒給,直到農曆新年後他向法院申請執行,才真正拿到相關金額。工會委任律師翁瑋補充說明,薪資發放的部分,陳政國是透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經由法院扣押神腦在銀行的金錢,才拿到這筆金額。

薪資補償發放的起始日,是從去年10月份台北地院裁定「定暫時狀態處分」開始計算,並持續至未來訴訟結束為止,神腦依法按月支付薪資給陳政國。至於過往不當解僱等相關補償,則要等民事訴訟判決確立。翁瑋表示,尤其民事訴訟約需耗費3到5年時間,「定暫時狀態處分」就是為了讓勞工「回復原始狀態」進行訴訟,所制定出來的薪資與工作權保障。然而目前資方只願付錢,甚至沒有讓陳政國參與勞保勞退等保障,也不願讓他復職。

工會委任律師翁瑋表示,民事訴訟約需耗費3到5年時間,「定暫時狀態處分」就是為了讓勞工「回復原始狀態」進行訴訟,所制定出來的薪資與工作權保障。然而目前資方只願付錢,甚至沒有讓陳政國參與勞保勞退等保障,也不願讓他復職。

前來聲援的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王浩,以及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曲佳雲也指出,倘若國營事業轉投資的神腦公司都無法遵守法律規範,民間企業勞工權利又該如何獲得保障?甚至連陳政國屢次勝訴都無法落實相關保護機制,該如何伸張勞工的權利與尊嚴,並保護工會發展?他們呼籲政府等相關單位應協助陳政國恢復職位,具體落實工作權等內容。

同遭資方免職打壓的美光晶圓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馮澤源也指出,自身案件與陳政國案雷同,明明資方已遭裁定「不當勞動行為」,資方仍不願恢復僱傭關係。馮澤源強調,工會理事長遭解僱已對工會發展不利,也因此僅拿到薪資補償並不足夠,應讓工會幹部回到職場,繼續為會員服務並維持工會運作。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李虹妏也強調,勞工長期未執行勞務容易導致技術退化等,屆時可能影響考績評比等,甚至成為公司再次解僱勞工的理由。同時,「工作權」本來就是每位勞工的基本權利,不應被剝奪。記者會尾聲,李虹妏也強調,若神腦在6月21日股東大會前未將陳政國復職,屆時工會將動員包圍股東會。

同遭資方免職打壓的美光晶圓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馮澤源強調,工會理事長遭解僱已對工會發展不利,也因此僅拿到薪資補償並不足夠,應讓工會幹部回到職場,繼續為會員服務並維持工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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