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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董事會勿徇私,立即停聘濫權校長!

文/輔仁大學黑水溝社

2018年,現任校長江漢聲遭前稽核室主任靳宗立指控,江漢聲在自2007年任醫學院長至任職校長期間,在籌設、管理輔大診所、輔大醫院期間濫用職權規避校務會議及董事會監督,且嚴重侵害學校財產。此案經過4年,於昨日(1/24),江漢聲遭新北地檢署依背信罪嫌起訴。

對此,黑水溝社提出三項訴求:
1.呼籲董事會嚴肅跟進,立即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校長因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被提起公訴者,於判決確定前,學校法人得予停聘,並就學校組織相關規定所定人員,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代理之。」在司法流程結束前停聘江漢聲,以維校譽!
2.呼籲董事會不徇私,依大學法第39條、財團法人法第46條資訊公開原則主動完整揭露調查報告!
3.呼籲教育部善盡主管機關責, 監督輔仁大學依法秉公辦理,若輔大董事會未予以江漢聲停聘處分,則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第三項逕行停聘!

原文網址:輔仁大學黑水溝社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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