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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永安漁會無預警違法解雇女工,攔截陳其邁座車抗議

文/永安漁會被霸凌女工連線

訴求:陳其邁市長應盡速制止永安漁會違法解雇邱姓女工,並要求永安漁會依法恢復邱姓女工原職。

永安漁會邱姓女工因休產假被打考績乙等、向漁會申訴考績不合理被記大過、之後又被違法調職,屢次被霸凌下,向勞工局申訴,並至高雄市政府抗爭,勞工局今年8月25日也認定漁會構成性別歧視,結果漁會今天突然通知邱姓女工,稱依昨日召開的人評會決議,將其解雇,10月1日起生效。

邱姓女工和同案被記大過的另外三名前永安漁會女工,獲悉今晚(9/27)陳其邁市長將與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晚宴,於晚間六時許到達酒店外,等待至七時許陳市長晚宴結束、要離開酒店時,靠近陳市長陳情,但陳市長已經進入座車,由警方保護離開。陳市長事後請幕僚聯繫經發局和勞工局出面瞭解邱姓女工陳情內容,勞工局局長更將於明日(9/28)親赴永安漁會,勸說漁會撤銷違法的解僱令。

邱姓女工因休產假被打考績乙等,已經被高雄市政府就業歧視委員會認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並裁處罰款,永安漁會不服提起訴願;邱姓女工育嬰留停期滿後未依法恢復原職一案,勞工局也在重新調查中。

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6條:「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本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雇主本來就不得在邱姓女工申訴期間對其作不利處分,更不能解雇勞工。永安漁會完全沒有性別平權的法遵意識,對依法爭取權益的女工屢次懲處、調職,進而解雇,是對明顯的報復行為,已嚴重違法。

今年是性別平等工作法上路二十周年,勞動部還在高雄衛武營歌劇院辦理紀念音樂會,前高雄市長陳菊也高呼:「性別平等是企業須落實重要政策」,但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管轄的永安漁會完全藐視法令、踐踏女工,主管機關海洋局和勞工局先前也沒有積極作為,導致永安漁會變本加厲違法,永安漁會被霸凌女工連線認為,陳其邁市長出面制止漁會解雇,實在責無旁貸,更應要求漁會盡速恢復邱姓女工原職,才能讓高雄成為一個尊重性別平權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