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兩名台灣女子體操選手,依國際體操總會(FIG)積分規則遞補,
但中華民國體操協會未通知選手與教練就回覆放棄名額,
運動協會,是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的唯一窗口。同時,
目前,協會已道歉,但這道歉完全沒有實質效果。
本會要指出,如此荒腔走板的體操協會,在這本屆理事長、
人頭會員的操作方式:我幫你繳會費,你幫我投票「吃下協會」
本會掌握的證據(詳附件證據及資料夾)顯示,2024年,
本來,招攬加入運動協會,並不是問題。翁士航團隊的訊息,
而且,這些人頭會員的入會手續,是逼迫師大體操隊學生,
會費部分,則由少數幾組帳戶按「第幾位」序號,
2026年1月,協會察覺會員入會異常情形,進行電話查核時,
現行制度為什麼讓協會可以被長期有效把持
一、有人頭,就有位置
依前述管理辦法第29條以及體操協會章程的限制,
二、席次可操作
同辦法第6條規定,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原意保障少數,
2026年,會員大會出席行使權利者,
三、換人不動搖結構
理事長由理監事互選產生,依同辦法第八條,
四、內部監督必然失效
當會員入會、選舉產生疑義,本來,可以用監事制度,
實際上,還是有監事想依法查核,但受到秘書長的干擾,
依國民體育法第39條,理事長每任4年、連選得連任1次。
只要人頭會員不處理,一整代選手從入選到退役,
這就可以看出,為何翁士航的團隊成員,當時會說要「吃下協會」,
這麼威權的人「吃下」協會,怎麼會好好照顧選手?
一、威權統治的習慣成為協會習慣
如同這次被體操協會放棄資格的無辜選手所說:「我一直在想,
翁士航教練的團隊,已被證實,會霸凌學生,
試問,這個天天被學生跪的教練,在團隊「吃下協會」後,
二、沒有公正,只有背後的翁士航心意
(一) 2025年,現任理事長還是教練時,於群組中向翁士航報告說,
(二) 上述選出裁判、選訓委員會委員的標準極端不合理,也有顯例。
要讓協會正常化,就要處理「被吃下」的狀態
目前體操協會荒腔走板的作法,說到底,
國民體育法第43條已授權主管機關警告、撤銷決議、限期改善,
本會建議運動部:
一、依國體法第43條,就人頭會員疑義啟動調查,
二、要求限期整理,清查人頭會員並退會,其後改選理監事。
三、修正相關法規,明定監事得獨立行使職權,
四、經有關機關調查,認定對選手施以身心暴力或性暴力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