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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終結酷刑,立刻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照片來源: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羅禮涵)

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今 (6/26) 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人權團體,偕同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 Agnès Callamard、前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主席 Jens Modvig 和前聯合國健康權特別報告員 Dainius Pūras,召開民間團體聯合國記者會,響應「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再次強烈要求政府立刻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全名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以杜絕酷刑,並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同時,應根據《禁止酷刑公約》規定,在刑法確立酷刑罪,並且在民事與行政層面都有所相應的作為,以有效辨識酷刑、處罰加害者、救濟受害者,進而終結酷刑。

民間團體在記者會上提到,「立法院分別在 2018 和 2020 年分別收到行政院函送的《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草案,但至今仍未排進審議討論。」另外,由於立法院將在明年初改選,「九月會期是本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而台灣目前沒有任何一個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通過的,期待民進黨政府把握眼前的政治影響力。

酷刑是人類社會對一個成員所能做的,最殘忍、最羞辱人性尊嚴的行為,整個社會應該共同支持酷刑的受害者,並且一起努力,不該容許任何人被如此對待。實際作為包含三個面向:首先,我們要支持昔日因為政治理念不同,被政府迫害的政治受難者,台灣許多民主和人權工作者因為他們的理想而被政府施予嚴酷的痛苦,到今天我們仍然無法追訴這些施加酷刑的人,傷痛無法復原。其次,我們要支持在刑事調查階段,或者在監獄執行中,被暴力對待的受害者。第三,我們要支持被強迫治療、或在各類機構中的被不當對待的兒童與成人。人人享有尊嚴,我們才稱得上是個有尊嚴的社會。

#終結酷刑:台灣缺乏積極有效作為

酷刑受害者蘇建和先生提起自身蒙受的酷刑,至今政府仍未就相應的救濟與防範採取實質作為。蘇案曾遭監察院糾正警察涉嫌違法拘提羈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刑求取供,且最終法院認定刑求屬實。「刑事訴訟平反後,卻仍需要不斷在民事訴訟重複證明自己被刑求的經驗,真的非常需要一個機制處理這樣的問題。」蘇建和獲得刑事平反至今十餘年,仍遍尋不著酷刑受害者救濟機制,以及酷刑防範的具體措施。「希望台灣能盡速建立酷刑防範相關機制,以提供受害者救濟,並且妥善保障人權。」

作為人權公約與機制重要推手的民間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黃嵩立主任指出,台灣陸續將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內國法化,但卻不斷延遲《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的立法工作。酷刑禁止早已在《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政公約》中確立,酷刑更是國際公認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台灣政府在終結酷刑上應有更積極作為。除了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明確定義與辨識酷刑、透過法律將酷刑罪刑化,另一方面,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應根據《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建立實質有效的國家酷刑防範機制。政府各機關應不斷與國際社會溝通討論,引進優良作法,使台灣人人享有尊嚴。

#拒絕成為酷刑幫兇:貫徹不遣返原則與廢除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 Agnès Callamard 秘書長提到「《禁止酷刑公約》在全球已有 173 個國家與地區批准,成為最廣泛被締結的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但這沒有停止國際特赦組織在打擊酷刑犯罪的步伐。國際特赦自1972年以來持續與全國各地的夥伴,進行酷刑禁止的倡議與教育訓練,並且呼籲加害者也應該要負起責任,以終結酷刑。這次來到台灣,很開心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在地公民團體進行酷刑防免的倡議與行動,這是在酷刑禁止與防範上非常重要的工作。期待享有亞洲人權燈塔美譽的台灣,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以保障酷刑受害者,在台灣的土地上的每個人都享有固有尊嚴。同時,在台灣還欠缺難民法的現下,將「不遣返原則」明文化,以免成為專制國家迫害人權的幫兇。對於因受酷刑威脅而輾轉求助的受難者,政府也應提供安全的生活條件,讓他們得以有尊嚴地活著。最後,她也同樣提醒台灣國會「若不在最後一個會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民進黨政府將被記上一筆,期待蔡政府可在九月會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

#國際專家呼籲:正視酷刑預防、受害者補償與精神醫療轉型工作

Jens Modvig 教授作為前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主席丹麥禁止酷刑機構 DIGNITY 醫療總監,嚴肅地說道「酷刑不僅是在警局賞幾個巴掌而已,酷刑會毀掉一個人的一生,包含酷刑受害者與其家屬都將遭受許多苦難與痛苦。」習慣國際法絕對禁止酷刑,對國際社會的每個成員都有約束力,同時也應加強酷刑的預防。為了達到以上目標,通過並且施行禁止酷刑公約與其任擇議定書是重要的舉措。這樣一來將「保證刑事司法制度與執法機關的程序受到監督,並且保障每個人在被拘留時能獲得律師、適足的醫療照護,以及會見親友」。除此之外,也需要提供酷刑受害者補償措施和相應支持,這些「酷刑受害者補償不只是金錢上的,更重要是關於復健、正義、肯認與懲罰加害者並且預防酷刑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與作為。Modvig 教授最後也表示祝福台灣盡早加入國際間捍衛酷刑的行列。

前聯合國健康權特別報告員 Dainius Pūras 教授提到酷刑之外,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之待遇也適詆毀人性尊嚴與健康的嚴重問題。如此詆毀人性尊嚴的作為「持續在全球發生,尤其常發生在社會照護與照顧場所等本意是使人的健康獲得改善的場所,以及精神醫療常採取的非自願治療方式等」。在這些場所中,可能因為過度干預或缺乏照顧,而造成形同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在這些權力尤其不對等的場域中」,政府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包含「需要有妥善的人權監督機制,以確保在這些場所的人都獲得尊嚴與自主」。與此同時,精神醫療與照護體系應進行人權模式的典範轉移,以尊重每個人的尊嚴與自主。Pūras 教授在最後也同樣對於台灣通過《禁止酷刑公約》表示期待。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賴彥蓉專員進一步談到欠缺難民法與難民身分審查機制的台灣,面對庇護尋求者常未查核其被迫害的事實就執行強制驅逐,加劇他們暴露在遭受酷刑的風險。而儘管這次《入出國移民法》修法肯定律師陪同參與驅逐面談,但由於通譯人員不足,許多當事人並未被充分告知自身權利,因而沒有提出律師陪同,嚴重影響其基本人權。她呼籲「完整人權保障,除了要有完整的難民身分審查機制外,也要將不遣返原則法制化,並且進行充足的教育訓練。」

同為共同主辦單位的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雖未發言,仍在記者會舉著「死刑是殘忍不人道的處罰」字卡,以無聲力量直指台灣仍存在死刑此一嚴重違反人權的國家暴力。

* 6/26 -29 四天期間,獲得歐盟經費支持,Jens Modvig 教授和 Dainius Pūras 教授兩位專家將擔任【維護尊嚴:人人免於酷刑和不人道待遇】國際研討會主講,與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國家人權委員會進行酷刑專題討論與國際交流。此外,也將在【工作坊|公民團體與法律人在酷刑調查與預防的角色】與民間團體進行經驗交換與切磋學習。詳細訊息請參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臉書粉專與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