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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

(附圖相片提供:郭昱晴立委辦公室)

文/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

郭昱晴立委、許淑華議員、陳光軒議員等三位民代主辦「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
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動保處怠惰失職應究責、動保法臨門一腳待修法

發稿單位: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發稿時間2025年12月11日下午05:30

針對北市富陽街虐貓案14死慘案,今日(11日)早上,由長期關注動物保護的郭昱晴立委與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主辦,召開「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邀請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民間動保人士許先生等多名志工、與動團代表: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社團法人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等與會。

動團感謝郭立委、許議員、陳議員,對富陽街虐貓案與人人犬社案的高度關切,針對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加強通報與緊急處置制度面改革、動保處究責及立法院動保法修法,限於記者會時間有限,動團代表對此慘絕人寰高達十四隻成貓與幼貓死亡的虐貓案,補充意見如次:

一、台北市動保處嚴重怠惰失職,在地居民與民間動保志工投訴無門

兩度到現場及六張梨派出所關切的中華動物福祉國際交流協會李志強表示,警方大致有依動保案件SOP作業要點及刑事訴訟法證物保全法令,依法處理。但對照民間動保人士與在地居民有如柯南精神的機警蒐證,突顯動保處怠惰與嚴重失職。

此案於7-8月間即有第一件貓屍,已成立動保刑案進入司法程序。但長達4-5個月,在地居民多次通報1959動保專線、1999市府專線,動保處態度消極不作為。11/21民間動保志工接到鄰居投訴,趕赴現場即發現多隻貓咪十分飢餓的求救,再多次通報動保處,11/22動保處有來,因游女大吵大鬧要自殺,動保處不敢動,在鄰居要求下帶走生病的貓。

但遲達一週至11/28,經許淑華議員關切,動保處才在房東同意下,破門搶救出1犬4貓(一貓逃走),及一具貓屍,前一二次動保處進去,並未積極於垃圾堆中搜尋可能存活活體或屍體。才再於12/4晚間在民間動保志工與在地居民機警下,截獲游嫌現場一袋垃圾袋,許先生等二位志工到木柵焚化爐徒手挖掘垃圾,挖出另一袋屍體,共計三成貓九幼貓。此案目前累計已達死亡14隻,立案動保刑案三案。12/5再經許議員關切,動保處再會同警方緊急搜索票獲准、環保局、社工等,並約談游嫌到案說明。

李志強要求北市動保處應公佈1959及1999通報的通聯記錄與處理情形,作失職人員的究責與懲處。

二、立法院動保法全盤大修法, 應加速推動社會高度共識的立法工作

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顏紘頤律師,除了記者會中說明法令不足的現況之外,顏律師另外針對立法現況補充說明:

目前動保法修法,只待行政院院會通過版本送交立法院,即可由立法院,將行政院版本與38個立委版本,排入逐條審查,然後於院會通過,顏律師呼籲行政院卓院長能積極發揮魄力,儘速排入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版本。於卓院長任內能通過社會高度期待的動保法修法

顏律師說明,民間動團長期十多年呼籲全盤精修動保法,多次集會與20多萬人連署,農業部動保法草案版本早於2023年即預告,可惜當時因行政院版本太晚送入立法院,在上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未排審」歸零告終,因「屆期不連續」,又要在本屆從頭開始,農業部版本經一年多的多次會議研議,目前已通過行政院11/17政務會議,只差行政院院會敲版定案的臨門一腳。

顏紘頤律師觀察,依農業部12/3書面報告,行政院版本與立委版本中有高度共識的類型A計26條,強化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強化動物保護(虐待加重刑責)、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破門條款)、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可以說是具三大共識:高度社會共識,行政院立法院共識、朝野共識(藍綠白都有版本,且大多是大同小異)

尤其富陽街虐貓案與近年重大虐貓案件,如新北茶茶案、台中西屯李嫌案,共同突顯的兩個條款「加重虐待刑責」(25條及25-1條)及「破門條款-得進入建築物及動物生命之緊急處置」(23條及23-3條)的重要性,應優先補破網。

相信只要行政院版本送出行政院大門交付立法院,立法院內經濟委員會一排審逐條討論,可以說是不同黨派都會合力,通過近似行政院版本的條文,至於少數(少於1/2的類型B、C)行院認為有爭議的,保留進朝野協商。在朝野協商時,因為朝野都有因應社會共識的選民壓力,朝野黨團應該也很容易勸服不同意見的委員不堅持爭議條文,應可快速協商出最大公約數版本送立院院會通過。

三、動團呼籲檢警擴大搜索偵辦,司法重判警惕,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

隨著此虐貓案網路關注,未來若有更多送養人勇於出面,若有明確線索或積極事證,還有其他活體或屍體尚未尋獲,案情可能擴大,李志強建請台北地檢署,可朝幾個可能性研究看看,如檢警成立專案小組,擴大搜索,就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慎重考慮羈押庭。

李志強表示,對於司法對虐待動物案件的量刑,幾乎是輕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緩起訴等,民間長期有對司法觀感不佳,要求從重量刑的呼聲不斷。近年,除了茶茶案的7個月判決,僅最近趙姓男子的法院判決,以一罪一罰,重判9年2個月判決,大快人心。期許司法勿枉勿縱,若能調查出多更多有力事證,盼將游嫌繩之以法,一罪一罰重判,以茲警惕社會,遏止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刑案,搶救更多無辜生命。

李志強也呼籲,社會善心人士送養時務必謹慎,於送養前務必作實體家訪,細心觀察環境與領養人生活工作狀況 並定期訪視,一發現有異狀,即時通報動保處發揮公權力,以盡力防止虐待之可能性。

備註:
1. 為尊重主辦的三位民代,郭昱晴立委及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12/11今日此次「懲罰機制失靈、動保漏洞補齊」記者會內容,請媒體逕洽主辦的立委及議員辦公室
2. 本動團會後補充意見稿,僅代表動團補充意見,不代表郭昱晴立委、北市許淑華議員、苗栗縣陳光軒議員意見,提供媒體後續本案追蹤報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