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大甲溪光明計畫 土石不定時炸彈

文/監督施政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17:32更新:

針對台電光明計畫環評初審通過,深表遺憾!再次對環評把關制度失望!

此為將耗費600億元公帑的高爭議問題錢坑開發案,台電未確實評估生態環境地質等影響,環評內容一直避重就輕美化效益,這樣極大開發風險的案子卻遭資深環評委員放水、資淺委員不察,草率過關,未來台灣社會只能看著600億公帑放水流,等著台電自食惡果,大甲溪破碎地質沖刷更惡化、谷關等水庫淤積更嚴重、下游土石流風險暴增,但我們卻無法阻止政府主導的環境災難⋯⋯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呼籲,請開發單位依法落實部落諮商同意。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
光明計畫五個土石堆置場中有三個面積超過5公頃,依法要實施環評,但卻包裹在光明計畫裡,未能單獨檢視審查!而在鄰近河川行水區堆置土石是否會衍生問題?是否應該獨立環評或進二階環評?主管機關到底是誰?尤其大甲溪是曾經產生土石災害的河川⋯⋯怎能如此隨便就包裹式通過環評?

原標題:大甲溪光明計畫 土石不定時炸彈
台電低估抽蓄發電成本 漠視分散儲能重要性

台電大甲溪光明電廠案10日下午在環境部召開第三次環評初審會議,監督施政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再次針對大甲溪脆弱的地質現況、全球第一的沖刷率以及歷次風災電廠泡湯的慘痛教訓,質疑此計畫將成為壓垮大甲溪國土安全的最後一根稻草。若強行開發恐引發如義大利瓦昂大壩般的洪水災難,並威脅中部的民生供水。環保團體更質疑谷關水庫淤積已達70%,自身難保,大甲溪還要承接炸山後挖出來放在河畔可能被沖垮的92萬方土石,有多少餘裕能拿來抽蓄?並將戳破台電稱光明計畫發一度電僅三元的數字遊戲,請新任環評委員發揮專業及魄力駁回台電光明電廠案,停止破壞生態環境、不具經濟效益而無限上綱的電力開發。

計畫範圍地質脆弱,選址不當,不該開發!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暨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委員張豐年指出,大甲溪流域在經歷921地震與頻繁風災後,已面臨嚴重的土石淤積與山體崩塌威脅,光明計畫可能導致堰塞湖溢流或甚至潰壩危機。除了環境安全的疑慮,更分析了抽蓄發電與化學電池在儲能效率與成本上的爭議,擔憂此工程將排擠中台灣民生用水並破壞河川生態。呼籲政府應停止無限度的經建開發,落實國土承載力的總量管制,避免對後代子孫與自然環境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德基水庫恐潰壩 谷關電廠將泡湯!

張豐年表示,台電罔顧大甲溪地質脆弱的先天劣勢,及各壩出現之嚴重上淤下掏問題,此案將造成當地遭殃加重,更禍及整大甲溪下游之子民,反而得不償失!且要作為抽蓄下池的谷關水庫嚴重淤積,平常容量離總庫容422萬立方公尺有一大段落差,要抽蓄使用244萬立方公尺之機率應不高。大甲溪的基流量和中部供水尚且自顧不暇,有何能耐藉由抽蓄將再生能源極大化?張豐年更直言,德基壩一旦淤滿,其下沖力道極大,遲早會出現潰壩!而台電規劃的五個土石堆置場,早年皆曾遭洪流沖擊,之後要堆置百萬噸土方、植生,不管施作何種保固措施都不免出現介面效應,上方土石遲早會再度崩落,底下同遭溪水沖擊。日後會弱化流失,回淤於谷關、天輪二壩,電廠再度泡湯!

抽蓄耗電 缺乏經濟效益

張豐年醫師強調,抽蓄發電難以合乎經濟效益!逆向將已下流之同量水回抽所需耗費之電當超出下流時所能產生之量!輸電抽蓄會額外耗電,且所耗之電量與傳輸距離成正比,由於風電或光電設施主集中於沿海地區,若要將其多餘之電能改儲存於遠距之抽蓄上池,待水下移至下池後再度外輸,其來回所需額外耗損之電不可一再低估!明潭抽蓄發電已證實缺乏真正之經濟效益。

炸山抽蓄代價大 宜多元分散儲能

光明抽蓄發電廠之規劃設計主往大甲溪南側之山體內部,層出不窮之鑽炸不免擴大整地體之鬆動,慎防梨山地滑、德基潰壩,山崩、地滑日趨惡劣;抽蓄之耗電超過重力流之獲電電力之調配不免隨距離而耗損,因風、光電大皆從遠地調來。建議尋找更具前瞻性、更符合台灣長遠利益的解方,發展多元儲能技術,並強化電網管理,以分散小而美之設施取代。

建請環委駁回開發或進二階環評

建請新上任之環評委員,在此環評初審階段有魄力地建議不予開發。縱使無此膽識,至少亦應要求本案進入二階環評。台灣山高水急,河川泥砂產輸移量高居世界第一,德基水庫已淤積近30%,谷關水庫更已超過70%。在水庫自身難保之窘境下,有必要讓壩體額外增加負擔?張豐年呼籲,本案日後要付出之代價恐與開發超過上限之程度成正比!張豐年更指出,問題出自無限上綱之經建開發,而非之下的能源多樣性不足。為免一再本末倒置,終至問題無解,應從環境負荷面向做出全方位之總量管制,任一面向未達標則不允許新的開發!

勿重蹈中科二林覆轍不當開發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本案工期長達十年,期間必然會遇到颱風地震,影響大壩安全。要強調利害關係人知情權,東勢豐原等下游的台中居民應知道此案開發的風險。再次抗議三分鐘發言限制,開發經費高達六百億元的工程怎能隨便通過?中科二林園區不當通過環評而開發的錯誤,不該在光明案重蹈覆轍! 台灣的水庫有短命問題,如果2024年和2025年幾個百年洪水頻率的颱風豪雨北移到大甲溪,這些土石沖刷下來後果不堪設想⋯⋯溫室效應、極端氣候、超級豪雨災情頻傳,誰敢說不是常態化?希望本案可以緩5年再做評估,給子孫後代可決策的空間。

應做產業政策環評 地質專家小組審查

林聖崇認為,本案的替代方案是電價政策改變產業用電需求,淘汰低競爭力高污染高耗能高耗電高耗水產業,而且要進行產業政策環評,要求環境部籌組本案地質專家小組,專案審查地質災害。政府面對環保團體的質疑與提醒,不該視而不見,怎能用共同審查來分散責任?當前菁英貶值而不自知,呼籲官員和委員們切勿變成「傲慢的菁英」!大家都沒有責任嗎?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的災難審查誰該負責? 可以不究責嗎?

抽蓄成本高 一度三元是欺騙!

林聖崇指出,明潭、大觀二抽蓄電廠下池的水回抽到上池操作時段是00:00~07:00,這時沒有光電,只有風力發電,但夏天大多數時候是無風,如今沒有核電,燃煤發電也大減,那就是天然氣電廠全開及煤炭發電。抽蓄電力回抽再下排發電,功率假如只有50 %,抽蓄電力的成本可想而知地高。台電說發電一度3元根本就是在騙環評委員!

工程舊思維難解決新問題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台電要投入近 600 億元進行為期 10 年的工程、聲稱壽命 50 年的抽蓄電廠,很可能還沒蓋好時,更廉價且高效的分散式儲能技術就已普及,屆時這座電廠將變成昂貴卻低效的歷史遺產。若將光明計畫的部分預算,轉向支持國內儲能技術研發或韌性電網建設,不僅能保護大甲溪,還能帶動台灣的儲能產業鏈。這比單純消耗鉅額公帑在環境爭議極大的土木工程上,更具長期經濟價值。光明計畫最根本的盲點在於用 20 世紀的思維(大型水利工程)來解決 21 世紀的問題(綠能配比與電網穩定)。許心欣強調,在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風險加劇的現在,保持自然環境的完整性,本身就是一種最強大的「防災儲能」。

谷關水庫快淤滿 能抽蓄50年?

況且,台電聲稱光明計畫單位發電成本一度僅3元,但卻不含抽水動力費與充電費!抽蓄發電最貴的成本就是用電將下池的水抽到上池!台電竟然在計算發電成本時,不計入抽水動力費用,故意用偏低的成本跟儲能電池比較。這是欺世騙俗!德基水庫和谷關水庫的淤積問題與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存在明顯矛盾,依賴已嚴重淤積的水庫作為上下池,可能加劇淤積而無法抽蓄,淪為耗費鉅資的有風險無效益的炸彈與蚊子工程。

土石堆置場將毀18公頃保安林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表示,台電便宜行事將炸山挖出的92萬方土石堆置在已經淤積達70%的谷關水庫上游大甲溪畔,在氣候變遷強降雨沖刷之下,將惡化谷關水庫淤積,縮短水庫壽命,如此殺雞取卵的作法,怎麼能夠通過?台電還宣稱光明電廠使用年限有50年,把谷關水庫都淤積了怎麼抽50年?且總量高達192萬立方的五個土石堆置場,將犧牲18公頃的保安林,施工10年期間不僅毀掉其原本涵養水源、鞏固土砂的功能,增加土石沖刷、水庫淤積風險,對於原本棲息於此的生態影響更劇,然而台電的生態保育作為,竟然只是補種樹、施工場域設置圍籬、垃圾覆蓋而已,對於林保署提出的營運期間陸域生態監測充耳不聞,足見台電對於生態不屑一顧的傲慢態度。徐宛鈴強調,樹木的毀損與補植,必須以生態復育為目標,因此營運期間保安林補植區域生態監測一定要做,以此來檢視是否達到生態補償成效。

依法應取得部落諮商同意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顏士程指出,本案開發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依法應與部落進行諮商並取得同意。顏律師強調,相關法律規定係源自憲法對原住民族文化與生存權的保障,因此部落可以說是本件開發行為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但是本案負責認定關係部落的區公所卻自行斷定本件無須行諮商程序,忽視祭儀與文化傳承,形同否定部落與土地的關係。

開發範圍與部落傳統領域重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鍾瀚樞表示,在開發單位環說書內的圖示已清楚明白顯示,本案的開發範圍與部落傳統領域重疊部分非常顯著,環評委員會應正視此一客觀事實,將本案未進行部落諮商同意的部分納入審酌。(如圖)。

圖片來源:臺電《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修正本》第12章。頁12-6。

開發無合理性及必要性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盼委員嚴審此開發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委員在前次審查中,要求開發單位回覆此案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這是本案的重大爭點,許多前輩也已經從各面向質疑,此案在成本上、技術上或環境影響上,並無合理性及必要性,盼委員能以此客觀的科學事實否決此案。

忽視開發破壞應駁回

洪碩辰指出,台電為了美化此案,在環說書中有諸多背離事實、或殘缺不全的評估。比如台電將抽蓄水力及儲能電池進行比較,並強調抽蓄水力的效益較好,但這項評估完全是敷衍了事,因為在環境影響面上,只有提到「回收處理問題」,卻完全忽略抽蓄水力大規模工程的興建與開挖,對山林棲地、地質穩定性及河川生態不可逆的大規模破壞。這些難道都不需要評估嗎?這樣的評估方式,難道不應該被委員退回,甚至否決嗎?

罔顧外部成本  台電評估不合理

洪碩辰抨擊,台電甚至還強調抽蓄水力在單位發電成本上較便宜。為什麼便宜?台電除了缺乏評估數據外,我們也要指出,這只因這項工程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外部成本不用被計算在內,這是完全不合理的評估,台電口中的經濟效益,是建立在環境的犧牲之上。因此必須再次強調,此案的開發並無合理性可言。

「大甲溪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

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

開會時間:115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2時 

開會地點:環境部後棟(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號)101會議

提意見者:張豐年

代表單位: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委員)

與會意見:(另附有一涵蓋內容更寬廣之pdf簡報檔)

  1. 質疑本計畫未能掌握整大甲溪流域,特別是本開發區之特殊地理情勢、歷來之無數經建開發與九二一地震後迄今仍難以收拾之殘局,並以之為殷鑑,改以宏觀視野做出長遠考量。在此窘境下,慎防牽一髮動全局,此開發成壓垮駱駝之最後一根草,謹此提醒如下:
  • 考量整大甲溪之地理情勢以梨山至谷關段最為脆弱、險峻,當無法認同本光明計畫條件優於其他抽蓄水力潛能場址之看法,理由在於:該段距車籠埔斷層遠超其下之中橫谷關至東勢段,理論上九二一地震與後續颱風豪大雨出現之災損應相對輕,但實際出現之崩塌、各種災難(如青山、谷關電廠之泡湯),卻遠比後者嚴重,迄今中橫公路仍無法全面開通,無疑作了最佳見證!
  • 切忌忽略之前各種開發建設與後續地震颱風豪雨導致之災難不僅常始料未及,且遠超一般之認知:該區歷來之經建開發(如中橫公路,諸大壩及水力發電廠)皆不免大動國土,雖九二一地震初始出現之塌陷並未危及諸水力電廠之運作,但後續諸颱風豪大雨導致崩落砂石進一步淤積於各壩直上,致谷關、青山電廠嚴重泡湯。此實與無數工事出現之介面(弱化)效應難脫關係,但卻不為一般人,甚學術專業熟知。類此憾事國內到處叢生,但以大甲溪流域最為嚴重!如今若允此新規劃推動、公路單位另闢新中橫,對當地不免衝擊更大,能不未雨綢繆地綜合考量進去?(請進一步參閱pdf簡報檔)
  1. 開發單位雖提出無數標綁科學之數據資料,並謂經學者專家驗證,如鑽炸與崩塌,但幾皆分割考量,僅能遮掩、美化某一面向,卻無法真正觸及先天劣勢。慎防日後,不僅讓當地遭殃加重,更禍及整大甲溪下游之子民,反得不償失!謹此再提醒如下:
  • 針對各議題,表面上雖謂有綜合考量,但實際上卻分割,僅止於膚淺之二元,未能及於更深層次,遑論時間之更久遠與目前科技尚無法測知者。
  • 開發單位強調:本計畫僅需興建隧道及地下廠房,對環境衝擊相對小;且與地表有關之主要工項為橫坑洞口及5座土堆場,並已考量極端氣侯下的地震及極降雨情形。事實上此僅單純就該些新工事考量,未能回頭與前此各種開發建設出現之介面效應、對整地體質能平衡之危害,特別是諸大壩出現之嚴重上淤下掏,一併長遠考量進去。
  1. 就抽蓄發電而言,無由輕忽如下:
  • 大甲溪除水力發電外,還需供應中彰苗用水與大甲溪生態基流量。由於谷關水庫嚴重淤積,平常容量離總庫容422萬立方米有一大段落差,要能抽蓄使用244萬立方米之機率應不高。一旦硬要,牽一髮動全局,隨之產生之排擠效應勢必讓整中部地區之供水量縮減,連帶大甲溪之生態基流量亦不保。在此窘境下,若再出現如110年初之特殊乾旱,大甲溪自顧不暇,有何能耐藉由抽蓄將再生能源極大化?
  • 就儲能單位發電成本而言,質疑抽蓄水力比化學電池佳,考量在於:(1)抽蓄違反大自然重力下垂之運作,當需額外耗電。反之,化學電池則無需。表1底下註:單位發電成本不含抽水動力費,若把該費考慮進去,成本當大增。(2)將主靠沿海之風光電遠距傳輸至此開發區勢必額外耗損一些電,縱使抽蓄後能儲一些電,若再次往遠距回傳,勢必再次耗一些電,但就近可用之化學儲能電池就無需此額外耗費。
  1. 謂德基大壩不可能出現潰決,但個人之擔憂主在於:
  • 九二一地震後該壩體及其靠右山坡處出現不少損毀,另壩體左側及其直上多處山坡地出現塌陷,何況更上游梨山地區之前出現過嚴重之地滑,萬一就近出現超大地震、颱風豪雨,崩落之總土石勢必大增,縱使未出現潰壩,但能保證不會重蹈國內外之諸多窘境,特別是1963年意大利Vainot Dam出現之溢流、嚴重危及下游居民?(請進一步參閱pdf簡報檔)
  • 就水庫淤滿而言,謂土石掉落不會造成水庫潰堤,其原因為壩受最大外力係發生在地震時,而地震時會使水有較大之動態水壓作用在大壩上,反而水庫淤滿之土石不會像水有很大之水平速度及作用力。接著以榮華壩為例,謂其壩高82.5公尺、混凝土重力壩,目前淤積已達97%,經水庫安全評估,目前壩體仍是安全的。如上,光就地震而言,或許尚可接受。但若就特大豪雨而言,從壩頂往下溢流之水勢必嚴重沖擊、甚淘空其壩基,遲早出現潰壩,其上之巴陵壩已作最佳見證。就此德基壩而言,壩體高達180公尺,遠超榮華壩,一旦淤滿,其下沖力道當倍增,遲早出現潰壩!
  1. 針對土方堆置場:雖以各種科學數據、影像標綁一切安全無虞,但該五堆置場早皆曾遭洪流沖擊,而後堆置土方、植生,如今不管施作何種保固措施都同樣不免出現介面效應,且上方土石遲早再度崩落,底下同遭水沖擊。日後只要時機成熟,還是照樣可弱化流失,回淤於谷關、天輪二壩直上,慎防該些電廠因而再度泡湯!
  2. 趁此建請新上任之環委:在此環評初階即有魄力地要求撤案。退一步言,縱使無此膽識,至少亦需要求進入二階環評,特請注意如下:
  • 台島山高水急、加以地震颱風豪雨不斷,島內河川之泥砂產輸移量高居全世界第一,為全世界平均值之百倍。在此窘境之下,水庫之淤積特別嚴重。就德基水庫而言,已近30%;而就谷關水庫而言,更已超過70%。在水庫自身都難保之窘境下,有必要讓其額外增加負擔?
  • 整地球之能源雖謂多樣,但總量就是如此之多,且有得必有失,如今國內經建開發無限上綱,耗掉能源之模式就如老祖宗一再告誡之「挖東牆補西牆、寅吃卯糧」,不僅勢必危及後代子孫之永續生存,且因開發一再違逆大自然之運作,讓日趨惡化之溫室效應、氣候變遷更無解。慎防日後付出之代價不僅與當初開發超過上限之程度成正比,且常倍增!似此,環委何能一再視若無睹?至少亦需要求進入二階!
  1. 有謂「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失足成千古恨」,問題既出自無限上綱之經建開發,而非底下能源多樣性之不足。為免一再本末倒置,終至問題無解,建議新上任之環委能有魄力地要求行政院儘速從上訂出經建開發之上限門檻,而後從國土能承受、水電能源能供應、水土空氣污染(涵蓋碳排溫室效應)能負荷之三大面向做出全方位之總量管制,任一未達標則不允新開發,除非既有者改善後能出現餘額。
  2. 就台電而言,由於長期來受制於上級及工業廠商之壓力超大,換言之自身亦是受害者!為能解此危,並避免日後背黑鍋,建議:主事者是有必要有擔當地回頭提醒上級注意。萬一不獲理睬,何不改以辭職示警?讓政策得以出現改弦易轍之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