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反對「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的公民團體去(2026)年5月提出本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調查一年後監察院報告出爐。今(12)天公民幫推、守護宜蘭工作坊及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調查報告5大重點意見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包含交通部及鐵道局行政程序上有諸多疑慮、民眾參與與社會對話溝通不足、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等情形。民團同時呼籲政府應就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如實加強民意溝通,並重新客觀評估北宜高鐵案,在未釐清爭議前應先暫停推動北宜高鐵計畫
直鐵急轉彎成高鐵案 民間批評重大公共建設程序急就章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表示,4個民團去(2026)年5月就「高鐵延伸宜蘭計畫」(後簡稱北宜高鐵案)7大缺失向監察院提出陳情,7大缺失包含:國家重大建設可行性研究評估僅17頁說明、僅用4個月時間研究高鐵案即推翻研究10年的直鐵方案、缺乏客觀系統技術評估、高鐵僅快台鐵5分鐘,經費卻暴增2300億元、整體效益近8成來自私人利益、程序粗糙,忽視在地民意、沿線區域聚落經濟發展效益未納入評估方案等爭議問題,要求監察院調查交通部及鐵道局。
黃建興說,過往很多人質疑公民團體針對北宜高鐵案所提出的指控資料是否正確,但是歷經監察院一年時間做出的調查報告,其5大重點與民團主張大致相符,調查意見符合公民團體的期待。
監察院針對本案5大調查意見重點如下,並將調查意見函請行政院督同相關部會參處:
一、未先提出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不符公共建設規劃常態;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
二、委外辦理綜合規劃勞務採購過程,隱含現行法令不周延及規劃評估者角色衝突疑慮。
三、民眾參與、民意溝通及社會對話明顯不足。
四、大規模劃設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缺乏立論基礎,又不符宜蘭縣發展需求與國土計畫,且有過度轉用優良農地與徵收民地之虞。
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未一併辦理個案環評,且前者漏未先實施政策環評。

公民幫推理事長黃建興
黃建興解釋,原先交通部鐵道局2019年提出計劃是「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又簡稱北宜直鐵計畫),當時預期效益為使鐵路運能倍增、北宜37分鐘到達,興建費用668.34億元,然而當年政策指示改為高鐵方案,2021年便改成北宜高鐵案,直接提出「綜合規劃報告」並附帶提出僅17頁的可行性研究。監察院調查報告第一項指出,北宜高鐵案未先完成可行性研究即進行綜合規劃,「規劃程序不符公共建設常態」。黃說當初民團質疑該程序時,許多人還不相信國家推動重大建設規劃會如此草率。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高鐵與直鐵案之性質、路線、規模、系統與參數設定、營運單位與模式迥異,彼此不宜被視為替代方案,應為獨立之可行性研究。
黃建興也說明,交通部鐵道局自2013年決標予台灣世曦公司規劃「臺鐵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直鐵案,到2019年改為規劃北宜高鐵案計畫至今,同一廠商跨案操刀逾10年,缺乏第三方獨立比較、辦理9次契約變更,累計追加金額超過1億3280萬,是原契約金額60.3%,且合約至今未完成驗收,使監察院指出「難謂合理,亦不符政府採購常態」。
民眾參與部分,黃建興指出北宜高鐵案經費預計3521億元、範圍穿越9個行政轄區,且路線與車站特定區420公頃、涵蓋8成特定農業區土地,恐將拆除上百棟民宅,如此影響巨大的重大公共建設,官方在4年間僅召開6場正式公開說明會,導致仍有許多在地居民對本案毫不知情。
另外,本案在行車時間之估算、直鐵案與高鐵案興建費用估算、高鐵興建預算從1764億元暴增至3521億元、對於紓解國道5號效果有限、衝擊臺鐵票收151億元、拆遷涉及上百民宅等爭議,監察院也要求交通部應逐一釐清,客觀對外溝通,因此認定「民眾參與及民意上達之機會明顯受到限縮」要求交通部與鐵道局做好民意溝通程序並釐清外界質疑再續行推動本案。
「到底高鐵是在解決宜蘭到花東的交通問題、還是高鐵只處理土地開發的問題?」黃建興最後指出,北宜高鐵案搭配了「車站特定區」420公頃開發案,環評過程裡,環境部刻意的將高鐵路線段與420公頃車站特定區環評切割辦理,民間認為420公頃車站特定區與路線密不可分,應併案審議。監察院也認為北宜高鐵案屬「重大鐵公路發展」政策,依《環評法》第26條應先實施「政策環評」,然交通部與鐵道局卻未先辦理政策環評,逕行申辦個案環評,且將路線與車站特定區予以切割,分別辦理環評作業,此行政程序不備,有違《環評法》之精神。

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發言人劉仲書表示,宜蘭人需要好的交通是無庸置疑的,但在地居民不希望接受一個評估及溝通不足的北宜高鐵案。
他提到當初直鐵案突然大轉彎變成高鐵案,沒有進行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民眾參與的管道幾乎都是在環評程序裡,可是環評程序裡討論的是環境議題,而宜蘭人在意的不只是環境議題而已,大家真正在意的是軌道建設是否能達到預期所要解決的交通問題,比如說塞車或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因為整個程序讓民眾參與程度低,甚至高鐵計畫影響範圍沿線的居民或是特定區範圍裡的居民,還有人不知道這件開發案,尤其是420公頃車站特定區開發案可能造成消滅農地的代價,其必要性應充分經過討論。
劉仲書表示,宜蘭需要一個負責任的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及宜蘭縣政府應該要公開透明、重新評估本案相關資訊,與公民深度對談,暫停目前特定區開發進度,上千億公共建設不應如此草率倉促決定。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表示,北宜高鐵案在相關程序中雖然調查詳實,但是問責寬容。例如本案迴避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過程當中,許多程序是邊審邊補做程序等情形,應是有相關首長容許,卻未被問責。
而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所使用的官方語言,例如「允宜請行政院督同交通部及所屬鐵道局參處」,都是非常寬鬆的字眼;另監察院調查報告意見提到交通部鐵道局相關作為「雖非目前法律所不許,惟仍有建制明確法律規範之空間」,表示雖然不是法律所不許,但仍有不夠合理之處,甚至會讓外界質疑相關行政程序之合理性,期望監察院所掌握的調查機制,除了協助釐清爭議案件以外,更能在問責方面繼續努力。
前國發會參事林旺根則表示,過去在宜蘭縣政府服務過20年,對於宜蘭整體國土規劃及相關交通建設,與直鐵案有深度關係。他提到直鐵案被擱置許久,2019年卻突然跑出一個高鐵案,兩相比較即可得知高鐵案的爭議性。他說明直鐵可規畫南港接到頭城,再連接從頭城到蘇澳的現有鐵路,一直到花蓮,途經許多車站,可以直接連接台北西部,但是高鐵方案除了斥資鉅額經費高達3000多億,卻只在宜蘭縣政中心設一站,等於所有居民及遊客都要集中在一個站點去轉運,極度不合理,也嚴重扭曲宜蘭整個空間發展的整體規劃跟土地利用。
林旺根認為,高鐵案到縣政中心有18公里的高鐵廊帶,穿越4個鄉鎮、14個村里,恐怕得徵收將近500多公頃優良農田,造成沿線環境衝擊,但是在整個高鐵規劃說明會並沒有清楚告知在地居民。他說誠如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到北宜高鐵案是個史詩級的的政策錯誤,期望經過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政府暫停北宜高鐵案,好好的跟社會各界來做整體規劃。
延伸閱讀:

前交通部長賀陳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