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限制冷氣沒道理 隊員冷氣扛到底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訴求:

1.要求各地方消防局直接由足額支出電費:目前仍有諸多縣市採用人頭計費,並由各分隊電費、辦公費支出,甚至還要先由分隊總務承辦代墊。

2.要求編足總電費預算,並彈性考量消防電費支出:部分縣市仍以一般行政公務機關八小時為基準,編列預算,並以此檢討消防機關電費支出。

3.隊隊有冷氣、全面汰換老舊冷氣:目前仍有分隊值班台、廳舍並未裝設冷氣,應盡速裝設冷氣,另外,仍有部分分隊冷氣老舊耗電量過高,應汰換成節能變頻冷氣。

4.指引全面放寬標準、確保體能恢復,

5.消防署應公布調查結果,要求限期改善,遲未改善就應以消防法開罰。

長官辦公室吹冷氣 隊員抗爭扛冷氣

近日,各縣市分隊出現諸多限制冷氣的爭議,各分隊為了節省冷氣費用,因此隊員被迫共寢或是限制冷氣使用,還有隊員負擔冷氣費用的問題,後續事情爆發後,部分縣市表示要編列足額預算,消防署也出面表示要以基本生活、休息品質及勤務安全為絕對前提。

但消防署近日通過《各級消防機關冷氣使用原則指引》(下稱冷氣使用指引),雖通篇充斥「彈性調整」字眼,但「通篇彈性,就等於沒有規定!」,也無法根本性的解決各地方政府總電費管制所造成的問題,實務上確實各分隊狀況不一,如許多老舊分隊,值班台旁邊就是交誼廳或開放空間,甚至「體能訓練室」只是車庫旁或小房間擺幾台器材。硬去區分時段和空間,只會造成基層管理上的嚴重困擾與無謂的內耗。過去機關的所謂「建議」最終都變成管制,現在寫的「彈性」,未來也可能成為淪為刁難基層的理由。

電費管制限冷氣 隊員救災真要命;隊員扛冷氣 消防沒戰力

消防分隊是24小時全年無休運作的,若直接拿一般公務機關的用電量來對比、考核,對消防機關極不公平。消防員的休息與體能恢復,就是第一線的救災戰力!

《冷氣使用指引》規定「勤務返隊後1至2小時得調整為22-27度」。然而,消防隊不是跑完一趟任務就沒事,往往是救護車剛返隊、火警警報又響起。限制「1至2小時」意味著同仁在高壓勤務返隊後,還要特地去計時、切換溫度,這根本不符合人性與戰術體能的恢復需求!更荒謬的是,要求同仁出勤前特地去關冷氣、返隊再開,不僅可能延誤出勤先機,更增加了第一線人員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為節省電費而讓全分隊只開一台冷氣,或是頻繁開關,這完全不是正當的節能方式。本會強調,職業安全衛生的核心在於「預防」:因為熱傷害的耐受性是固定的,冷氣的使用更是職安的問題,只要有人在、有需求就不應限制冷氣使用。

只要環境溫度超過28度,就應該全面開放冷氣,而非限制使用時段。更不該等到《冷氣使用指引》所稱「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達警戒值」或「體感溫度達38度」才扭捏地彈性調整。同時只要有勤務返隊,隊員就應能隨時調降溫度。

各地方政府應在確保節能設備到位的同時,依據各分隊氣候特性直接編列足額預算,嚴禁要求隊員自付冷氣費,別再讓基層同仁為了吹冷氣而戒慎恐懼,應該要給予足額預算保障,目前仍有縣市要分隊用自己的辦公費、電費預算自行繳納、甚至限制冷氣的規定也毫無調整,分隊仍是在局務會報被檢討,根本性的解決就是應直接由局支出各分隊的電費,否則就只是說一套做一套!

隊隊有冷氣、全面汰換老舊冷氣,保障職安環境。

《消防法》第47條第2項,其中明確規定:「機關若未提供所屬消防人員執行職職務必要之安全衛生防護設備或措施,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處最高30萬元罰鍰。」本會主張冷氣就是消防隊員所需要的必要設備。消防署應專案編列預算,全面盤點並汰換全台消防機關的老舊耗電空調,全面改為新式節能設備,從根本落實節能,而非限制基層使用,並且盡速加裝冷氣,經本會調查,仍有諸多分隊的值班台、廳舍目前甚至還沒有加裝冷氣,而理由僅是因為怕電費超過預算。

冷氣問題若沒有從根本性的總電費預算管制問題解決,隨著電費提高,以及消防用電設備增加,未來可能仍會在有限制冷氣的問題發生,本會訂於8月12日發動抗爭行動──「在消防署接力扛冷氣扛到中午!」,既然冷氣房長官不懂基層隊員的熱與辛苦,我們就到消防署扛冷氣抗爭告訴社會大眾,並也警告各地方政府,應盡速改善。

消防署於本會抗爭消息發布後,就表示要全面盤點各縣市水電費編列情形,並且表示會督促縣市消防機關精進,並且要全面盤點冷氣空調需求,要進行計畫改善。但本會要強調,電費控管限制冷氣的問題,已經是個長期的問題,消防署應該要硬起來,以消防法要求限期改善,若遲為改善,就應該立即開罰,而不是寫個指引或是進行調查就可以交差了事,甚至應該公布調查結果,好好保障消防隊員的職業安全。

本會召開記者會後於消防署門口開始扛冷氣行動到中午,呼籲各縣市消防機關及消防署確保隊員職業安全,莫再以預算等理由限制隊員冷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