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晴耕雨讀

記者囧很大|沒有出名,只有出醜的命

文/林靜梅 本文節錄自「記者囧很大:一個新聞記者的採訪現場與省思

二○一○年六月,苗栗縣政府派人開怪手進入竹南大埔農地,剷平再一個月就要收成的稻田,好好的糧食平白被糟蹋掉,農民拚了命想保護,卻被警方架離。這一幕幕看了令人心痛,各界痛批縣府用這麼粗殘的手段奪取人民的土地財產,接下來引發一連串抗爭,延燒數年。這件事演變成眾所皆知,歸功於公民記者大暴龍將第一手畫面上傳網路,公諸於世。輿論盛讚公民記者大暴龍勇於揭發國家機器暴行,也令許多人質疑主流媒體的再次缺席。

我尤其該感到慚愧吧!那一天,六月九日一大早,我接到公民記者大暴龍的電話,他口氣既著急又擔心,跟我說苗栗竹南科學園區案,縣政府派怪手開進農田了,居民好無助又好心痛,衝出去想擋住怪手。當下,我完全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

我跟他道歉,說我們沒有苗栗的駐地記者,無法第一時間趕到,而當天國光石化案的環評要進行另一個重要主題:「中華白海豚之影響與因應」,我恐怕無法分身幫忙處理竹南案;就算我馬上趕過去,人到現場也很有可能什麼都結束了。我知道大暴龍信任我,才在第一時間找我,但我實在愛莫能助。

問我後不後悔?是該大大後悔的;若那時候擁有預知能力,知道我即將遇上徵收議題的超級大新聞,肯定會馬上改變行程,二話不說趕去苗栗報導,這條新聞也許成為大獨家。然而,坐擁大獨家機會的我,卻是一個只顧眼前的腦殘記者,滿腦子只想著午間新聞怎麼交差。由於事發太突然,考驗著我的瞬間判斷力,然而,當下我沒有做出對的決定。

後來,我反覆思考整件事發展,一開始的缺席,到底是好?是壞?如果這則新聞由本台率先報導,在意義上可能比由公民記者「揭發」更薄弱,新聞後座力或許不會如此強勁。這件案子後來受到高度矚目,原因之一就在主流媒體「不聞不問」的基礎上。其實,這議題在本台《獨立特派員》節目中,已經深入探討過,公視新聞長期關注弱勢、社運議題,在概念上也不太被當成主流媒體。影響力超大的商業媒體不關心,反倒是公民記者緊咬不放。如此鮮明的反差,使得動機更顯純潔。公民記者大暴龍把事件揭露出來之後,主流媒體也依序跟上,大篇幅連續報導匯流成一股巨大的監督力量,讓這件地方上的土地徵收案,一舉拉高到全國性捍衛公平正義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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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怪手開進稻田中」影片畫面

與大好機會擦身而過,大埔案並不是我的第一次。

好多年前,當時還在主流媒體工作的同業李惠仁,透過管道與公視接洽,希望沒有廣告壓力、沒有政治包袱的公共媒體,能夠接手追蹤禽流感病毒突變;他掌握證據,發現病毒從低病原性突變成高病原性,事態頗為嚴重。主管評估我是主跑農委會的記者,交給我去追蹤,先給了我一個月時間。病毒牽涉高深學術專業,惠仁已經研究相關議題數年,累積厚實的專業素養,而我如果不是從零開始,程度大概也只到百分之五,學術語言之於我,猶如外星文般艱澀難懂。那個月簡直活在地獄裡,惠仁提供的資料有限,一時之間我簡直墜入五里雲霧之中,陷入大海撈針的困境。

他提供的資訊極為有限與模糊,只說去彰化某個鄉鎮隨機抓死雞去化驗,就能輕易驗證病毒的變化。但說的比唱的好聽呀──首先,死雞怎麼來?好問題,要怎麼收穫就怎麼栽,自己下海去抓啊!在某個冬天,我跟華視的攝影書銘大哥搭擋出差,這趟目標就是要找到「好樣本」,我也知道我們的採訪行為遊走在法律邊緣。偷抓死雞算偷撿別人家的垃圾,偷垃圾有沒有問題?(沒有亂丟應該罰不到)其次,如果病毒真的變種,照我認知的毒性,感染高病原病毒是會要人命的。另外,我們報導病毒「可能」變種的消息,如果因此造成人心惶惶,可是波及整個養雞產業,應該會被圍剿到死(像瀝青鴨事件)。我很清楚爭議很大,只能謹慎再謹慎,沒向計畫以外的人提起這件事。總之,硬著頭皮,先做再說。

抵達某鄉鎮,先開車到處勘查地形。只見養雞場門外,用籃子堆著成堆死雞。但下手的地方必須隱密,才不會被抓包。繞來繞去,相中目標,攝影要拍攝沒辦法抓,駕駛要把風也沒辦法抓,那──只剩下我了。 禦敵還是從嚴一點比較好,我穿上白色防護衣、戴雙層手套與N95口罩,但養雞場附近屍味腐敗瀰漫,讓人超想打退堂鼓的。真的,沒有別的辦法了嗎?眼前好像沒有!

一下車,我走近一堆死雞,隨便抓起一隻,臭氣撲過來,連口罩也不敵,重重直衝鼻腔,我馬上反胃乾嘔數次。死雞一把抓起後,翻出綠色爛肚,還有眾多大頭蒼蠅跟著騷動,是一種筆墨難以形容的噁心。我知道只能忍耐,但眼淚不聽使喚,爭先恐後掉出來。死雞抓了又丟下,我無法把它裝進塑膠袋裡。實在太沒路用,請採訪車駕駛幫忙聯絡已經在途中的製作人吳東牧,要他來幫忙抓。先後總共抓了兩攤死雞,但接下來的難題是,怎麼取出氣管跟相關臟器來做檢驗啊?幸好,那時候公司的資深記者柯金源介紹我去找獸醫林世賢醫師(現在已經當選彰化縣議員)。pro級的果然不同凡響,三兩下就取出我們要的「東西」;沒有他的幫忙,我們坐困愁城。感謝他願意協助,我被臭到發嘔、眼淚直流的悲情才不至於白白犧牲。

在一個月內,仍查不出個所以然;把取下的雞隻氣管等組織拿到實驗室化驗,檢驗報告拿給專家看,說是沒什麼異常,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追下去。評估這個案子短時間難有結果,再加上已經一個月都沒有新聞產量,領薪水可是有業績壓力的。我包袱收一收,又回到原本的單位繼續跑新聞。

幾年後,惠仁哥決定離開主流媒體,全心全意投入調查,完成了紀錄片《不能戳的秘密I》。那時候跟他還不怎麼熟,也不知道製作人與他分享過什麼資料,但事先拿到片子觀賞,發現自己的名字竟然出現在片尾字卡,他感謝我們協力採訪。我真是無敵好機車,透過製作人跟他說,我不想掛名,我認為當時不是「協力」採訪,而是領薪水做公司的工作。完全高度肯定惠仁無與倫比的恆心與專業(pro級的),但我又說,對紀錄片中很多論點存疑,認為片中太多推論、缺乏直接證據;惠仁也算大人大量包容我的機車,仍願意繼續跟我做朋友。後來,這部紀錄片狠打農委會的臉,揭發官員隱匿疫情,引起超大迴響,更拿下卓越新聞獎的調查報導獎,非常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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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戮的秘密」影片畫面

有同業半開玩笑酸我,看到紀錄片大紅,是不是後悔把名字從片中拿掉了?!哈哈哈,這問題也是蠻機車的,記者好像都長這樣。那部紀錄片九十九.九九九九,都是惠仁哥自己完成的,我不過是「協助」抓了死兩隻雞,就掛名協力採訪,這也太吃人夠夠了吧!?第二,我對這部影片的論點並沒有全盤接受,掛名又要跳出來說有意見,很不符合做人做事的道理。

在採訪資源上,不管是公民記者與獨立記者,都無法跟有大公司保護傘庇蔭的主流媒體記者相比;他們追求真相的過程,出錢出力更勞心勞力,不像主流媒體記者有固定的薪水可領;他們努力付出有甜美果實,得到社會的掌聲與肯定,也是實至名歸。另外,主流媒體只能就重點來報導,或是有其市場考量,公民、獨立記者卻能長時間守候追蹤,這都是主流媒體記者望塵莫及之處。

即便知道公民記者能補足一些主流媒體的不足,但報導這件事,還是具有專業性與涉及倫理。我當然要站在權力的對面,力抗不公不義。但我也堅信,記者報導要有所本,有觀點不等於主觀。這種思維也許已經落伍了也說不定,但不可諱言的,並不是所有公民、獨立記者都曾受過專業訓練,也不一定受新聞倫理約束(我們有公司的規範、製播準則要遵守),令人無言的狀況也是會發生的。

公民記者該不該邊採訪邊抗議?報導時要不要保持中立?是不是要給受批評者回應的機會?我曾經在公聽會上遇過,採訪到一半,公民記者站起來發言,對著官員語帶教訓的口氣,讓人不解你到底是發言民眾?還是記者?公民記者可以跟記者不一樣,理當比記者更熱血、更入世嗎?我完全認同憲法保障公民記者的採訪權,但總會遇到令人啼笑皆非的狀況,甚至連我身為採訪記者也曾因一時不察,變成獨立媒體拍攝的素材。

民眾抗議中科四期行動

那一陣子,我持續報導中科四期環評案。為了平衡報導,並釐清彰化前縣長卓伯源在環評會上的發言,所以在中場休息時,我主動找他聊,那時候完全不知道攝影機在拍;聊完後,開口向卓前縣長要電話號碼,他卻開玩笑問我,(要電話)是要跟他約會嗎?通常放下攝影機後,私下聊天尺度不限,真心話更歡迎,自己也常常口無遮攔。自認那個問題沒什麼,我說好啊,那快給我電話。難道,真有人以為我想跟他約會,才需要電話號碼嗎?是的,就有!

這段對話剪進紀錄片,環保團體剛好看到,有點失望地問我,怎麼「答應」跟黑心搶走農民土地的縣長約會?!我覺得好丟臉,那不是我的本意。我想這位導演也許想凸顯卓縣長的為人(暗示「調戲」女記者?),我則配合演出,回的話不莊重更不專業。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沒錯啦,那仍是公共場合,然而,我對正在拍攝毫不知情耶!私下聊天被拍攝示眾,多年來專業經營形象,幾乎毀了大半。

主流媒體對於社運議題不那麼關注時,總會讓許多人心生不滿,但只要是公民記者、獨立媒體所報導的,就一定是正確的、正義的嗎?拍到畫面能眼見為憑幾分?有查證自己所聽到的話?有讓遭批評者有機會回應嗎?報導無非是希望說出真相、找出問題爭點,讓社會能夠更聚焦的面對,但我們必須認真思考,更多個人風格強烈的報導是製造更熾熱的對立?還是增進政策改革的契機?

我仍頑強想死守「古典」新聞專業與規範,是為了當好記者、好學生?其實,我只是想要相信,如果以專業寫出的報導具有它的意義,那就成為意義吧!至於,什麼時候再有大獨家,讓我出出鋒頭,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出醜這回事,還是能免則免。以後練肖話之前,要先看看四周有沒有人在拍攝。成不了名,也好歹把名聲顧好,留給人探聽。

作者: 林靜梅
出版社:廣場出版
出版日期: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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