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北市府濫權抓「政大搖搖哥」送醫 民間發起提審成功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要更安全的社會,不是靠國家機器濫權抓人來達成的。」政大「搖搖哥」被北市府強迫送醫事件,今天(4/1)民間團體及律師團24小時內提審成功。律師們組成「戰鬥法律人」平台,在網路上發起「呼籲公民響應提審搶救政大搖搖哥」,提審開庭前在台北地方法院開記者會。律師曾威凱認為近來因內湖女童案造成社會恐慌,導致政府單位企圖以「關切精神障礙者」方式預防犯罪。台北市政府更在昨天(3/31)對出沒在政治大學多年的「搖搖哥」下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會同警方依《精神衛生法》強制帶走「搖搖哥」丁姓民眾送醫,「搖搖哥」當場表示不願意,仍被強迫帶走。

被限制人身自由要救濟 「路見不平」提審法

曾威凱說:「昨天下午得知後,連夜請劉繼蔚律師寫提審訴狀。當任何人被政府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並認為違法,都可以要求見法官,甚至任何人跟團體都可以用路見不平的方式為他提審。我們認為丁先生被限制人身自由,呼籲大家為他提出申請。」

「戰鬥法律人」有十多位律師為丁姓民眾發起行動,並上傳公眾版提審申請書,只要民眾下載申請書後簽名,送到附近的法院,等於是要求法官介入,不能讓行政機關任意剝奪人民的行動自由。由於「戰鬥法律人」開放呼籲後,各地都有律師、民眾送出提審書狀,法院已於下午3點半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開庭,有聲請提審的民眾都可以出庭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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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及一般民眾都可為「政大搖搖哥」丁姓民眾提出提審。

降低兇案恐慌 與汙名化精障者兩回事

律師謝富凱表示,內湖兇案後,台北市政府用《精神衛生法》的依據對丁姓民眾做出強制送醫的舉動,有違於憲法人身自由的基本權利。行政機關不管用什麼名義強制民眾人身自由,只要不是經由法官下的裁定,都有必要經過法院的檢驗。謝富凱說:「可以理解北市府為何在這樣時間點做這樣的處置,也呼籲任何行政機關及行為都要有接受司法檢驗的勇氣。」他更提到,行政機關所做所為若不需要審查的話會很危險,希望認同民眾可以協助連署,救出政大「搖搖哥」。

律師周宇修則表示,自己也是政大校友,「搖搖哥」早就存在政大多年,「他就是經常出沒的人,為什麼選在昨天強迫他離開?」。周宇修說,台北市政府如果只是因為社會氛圍而要做這些事情,大眾更要問:做這些事的必要性在哪?廣泛而言,周宇修認為對於精神障礙者,政府的處置要避免汙名化跟傷害。「這群人離社會很久,國家或社會不把他當人看;一旦認為他們有問題,就完全把他們隔離,真的尊重他們為人嗎?」他更認為在此事件後,政府要檢討反歧視法的落實與運作。

許多人開始擔心自己被無端抓走

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說,政府應該要撫慰大眾的傷痛而不是製造更多恐懼。「人本接到一個高中女生打電話來,她說她好害怕,因為她得過憂鬱症,她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被抓走。」謝淑美呼籲,許多家庭中都有努力生活的精障者,政府不當的舉動讓他們心懷恐懼,甚至被當作嫌疑犯看待。

根據PNN公視新聞網報導,下午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以視訊方式提審,「搖搖哥」表達不願住院。法院雖未做出放人的裁定,但收治「搖搖哥」丁姓民眾的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表示將盡快讓丁姓民眾辦理出院手續。同時,今天再度發生強制將台北市立圖書館內的街友送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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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發起為政大搖搖哥提審聲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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