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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一例一休變相減薪 自由時報工會要求協商

文/自由時報工會

「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日前完成三讀,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週休二日,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肯定資方於修法完成前,便讓多數單位先行實施週休二日。但「一例一休」上路,自由時報中有許多工時低於每日8小時或單周40小時的內勤員工,在酬勞不變的狀況下,資方卻逕行要求增加每日工時至8小時,形同變相減薪,構成勞動條件不利變更。工會對此感到遺憾,要求資方儘速與工會協商!

因媒體產業特殊性,有部分同仁每日工時5至7小時,社方也依據其工時長短及工作內容,給予相對應的薪資,工時短者相對報酬較低,並且採取隔週休二日。但在勞資雙方尚未溝通情況下,近日卻為因應全面週休二日,資方片面增加工時及工作項目之情事。

《勞基法》第1條即說明,該法「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第30條白紙黑字寫「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意即工時8小時為勞工正常工作時間之「上限」,但資方卻將8小時當作每位內勤員工待在公司的「下限」時間。

工會已經於上週(12月2日)發函自由時報,盼社方體諒勞工實際需求,讓同仁今年度未休完之預排國定假日、補休假日、特別休假展延,期限由勞資雙方協議,惟至今尚未收到社方回應。

此外,由於資方試行排假新制,造成部分人力不足單位之同仁休假支離破碎、怨聲載道,工會懇切殷盼與社方互助、共尋解方,勿將排假難題拋給基層主管與同仁承擔,或讓同仁在修法後反而增加總工時。

工會提醒,「增加總工時」等同於「變相減薪」,與修法希望降低工時之意旨相左,工會對此感到遺憾,也會堅決地捍衛同仁勞動權益,盼社方能與工會進行協商,工會也會如實說明各單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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