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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7262天的等待,謝志宏終獲清白

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

檢辯協力,同為死刑冤案謝志宏申冤

謝志宏於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的雙屍命案,2000年6月28日遭收押,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謝志宏不曾放棄,持續伸冤,爭取自己的清白。

2018年台南高分檢林志峯檢察官重啟調查,並發現當年承辦員警未一併移送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短短幾小時突然於警局自白,相當可疑。林檢察官也囑託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可動搖二人行兇的犯罪事實,並於2018年9月聲請再審,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也為檢辯雙方「以合作取代對抗」的冤案平反模式寫下歷史。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3月14日台南高分檢釋放謝志宏,謝志宏重獲自由。

歷經14個月審理後,今日(5月15日)台南高分院宣判,謝志宏無罪。


謝志宏:感謝司法,讓我的判決總算能夠走到陽光下

謝志宏在走出法院後,首先是回過頭向法院深深地一鞠躬,表達他滿心的感謝。

接著,他在發言時表示,自己的案件之所以「能攤在陽光下」,接受各方審視,首先要謝謝葉建廷律師在台北大學開設冤罪救援課程,也因此才透過學生討論,讓藍錦龍股長有機會就科學證據的部分伸出援手」。接著,他也感謝監察院王美玉監察委員、陳先成調查官,以及林志峯檢察官,願意共同協助,將這個「消失的真相追回來」。

謝志宏表示,這一路走來,自己獲得了許許多多的人的幫忙與協助,尤其要感謝自己的家人與涂欣成律師的不放棄,也要感謝辯護律師團與民間許多團體的協助與支持,自己才有機會站在這邊,「在各方的監督之下,獲得公義的結果」,非常謝謝大家。

始終相信謝志宏清白的謝媽媽也來到現場聽判,並且表示感謝社會大眾的聲援。

涂欣成律師:謝志宏追求清白二十年,終獲無罪

自2005年開始擔任謝志宏辯護人的涂欣成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若非法院願意基於新證據,再審新法救濟冤案的精神,重新審視這個案件;若非檢察官實踐客觀義務,親赴派出所找出行蹤交代稿,委任藍錦龍警官還原現場;若非救援夥伴長時間的支援、陪伴與鼓勵——難以想像謝志宏將如何走到無罪。

此外,涂欣成律師也提到,今日有許多其他已獲平反的無辜者前來開庭聲援,這些「冤冤相挺」,對於每一位含冤待援的無辜者來說都意義非凡,同時也提醒了我們,還有許許多多的其他冤案無辜者,譬如邱和順、許倍銘、王信福、何清涼,都還在等待社會看見他們的冤情。

葉建廷律師:司法人員面對科學證據都要更加謙卑

本會理事長葉建廷律師也發言表示,法院特別在宣判時解釋,之所以判決謝志宏無罪,有兩個很重要的考量,其一,是肯認了謝志宏過去那兩份自白確實沒有任意性,不應作為證據;其二,則是明確點出了本案幾項對科學證據的錯誤解讀。

葉律師表示,本案讓我們看見,當司法系統齊力為真相努力、當司法人員面對科學證據都更加謙卑,就有機會讓更多無辜的人不致含冤。他也提到,冤獄平反協會還有許多其他案件,也還在等待曙光的到來,很期待這次案件,能夠樹立典範,也讓更多其他冤案能夠平反。

最後,葉律師拍拍謝志宏的肩膀,勉勵阿宏,過去二十年辛苦了,從今天開始,終於可以好好地睡一覺。

黃致豪律師:望謝志宏的無罪能讓社會更重視司法系統的改革

謝案辯護律師之一的黃致豪律師發言時表示,這次獲得無罪判決,絕對必須要特別感謝林志峯檢察官的努力,四處翻找本案的各種缺陷,並且仔細檢視所有相關的科學證據。

接著黃律師也特別感謝三位法官,明確地將測謊證據列為偵查使用,而不將其列為有罪證據;此外,在反詰問時也肯認了司法心理學的發現與貢獻。

最後,本案告訴我們的是,單純因為供述證據、同案被告指控及測謊證據而被入罪的冤案,絕對遠遠不只有謝志宏,很期待今天謝志宏獲得的無罪結果,能夠讓社會更加重視冤案救援,並且投入司法系統的改革。

林慈偉法務主任:含冤死囚的平反有賴社會各界的關注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表示,今天能夠看到謝志宏獲得無罪判決,真的令人感動。他表示,營救冤案死囚,需要社會各界的力量,在謝志宏遭判有罪確定後,除了謝志宏、律師團隊外,也有許多民間團體、學者專家,以及關注司法人權的夥伴共同參與,這些都彰顯,社會各界的共同救援確實能夠發揮功效。他也強調,除了謝志宏外,至今還身在台北看守所的邱和順,以及目前還在台南看守所的王信福等死刑冤囚,都還在等待救援。

此外,本案是繼鄭性澤案檢察官為死刑定讞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不但彰顯檢察官「平冤懲惡」的角色,法院也秉持無罪推定原則,重啟謝案審判程序,讓冤錯的無辜被告獲得平反,這些都讓我們看見,司法的自我覺醒,以及司法協力合作的重要性。

最後,林主任強調,台灣目前還是持續在執行死刑,「還好謝志宏當初沒有被執行,他才可能獲得今天的無罪判決」,他表示,唯有停止執行,才有可能救回冤枉的人民。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趙慶華:冤案的存在凸顯死刑的不正當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AI)台灣台南小組也是謝志宏的聲援團體,小組成員趙慶華於記者會上表示,AI反對死刑、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及不公平審判,冤案的存在凸顯了死刑的不正當,以及死刑對個人、對社會、對國家不可回復之損害。

自2014年起,台南小組成員開始探視謝志宏探視,並陪伴謝志宏的家人,也參與相關聲援行動。過去幾年,除了給予阿宏與家屬支持的力量外,也堅信死刑的廢除是對個人生命尊嚴與價值的重視,期許謝志宏的無罪,能讓台灣在邁向廢死的道路上,有更多朋友理解並一同加入。

李奇芳副會長:肯認檢察官發現冤抑,感謝法院謹慎調查

在謝志宏的平反路上,台灣人權促進會積極參與法庭觀察,記者會上台全會副會長李奇芳律師表示,這個死刑案件改判無罪的結果是各界共同努力得來,其中,若非涂欣成律師鍥而不捨地追查證據與謝志宏先生的堅持清白,本案難有露出曙光的機會。

冤案的救援是對既定判決的質疑,如同挑戰參與此案的檢察官與法官,但在謝志宏的無罪宣判中,可以看見檢察官願意重新檢視相關卷證,承審法官也在審理的過程中,審慎查明。對此,台權會給予肯定,然而,冤案的造成仍有許多結構性的因素,目前仍有邱和順、許倍銘、陳火盛等為數不少的喊冤者等待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台權會也將持續為台灣的司法人權努力。

重啟調查,冤情得雪

本次再審審理中,台南高分院傳訊鑑識人員藍錦龍股長、法醫王約翰、法醫石台平,由科學專業來檢視本案證據,也傳訊同案被告郭俊偉出庭陳述,全面重新調查。

2019年6月28日,宜蘭縣警察局鑑識股藍錦龍股長以鑑定人身分出庭,其結論為本案「極可能為郭俊偉一人所為」,藍股長透過血跡型態之分析重建現場,認為本案相關跡證與郭俊偉陳述的「二人接力殺人說」並不相符,顯示郭俊偉陳述不實。

2020年3月30日,王約翰法醫、石台平法醫以鑑定人身分出庭,兩位法醫出庭讓法院再次了解本案法醫專業所能判斷的侷限,過往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意見或公文內容透過刀傷分析所稱的「一人以上」、「二人行兇」等資訊,所要傳達的結論是:「在本案,法醫無從自刀傷來判斷行兇人數」。二位法醫來到法庭上明確說明,以刀傷推論行兇人數是欠缺科學根據的。

2019年12月2日,共同被告郭俊偉以證人身分出庭,郭俊偉仍然指控謝志宏有持刀殺人。但卻無法交待謝志宏的動機與行為經過。而郭俊偉在本案訴訟過程證詞反覆,也有陳述不實的紀錄。當「二人接力殺人說」欠缺科學證據支持下,過分仰賴共同被告的供述內容,即有相當高的冤罪風險。

林志峯檢察官:欠缺錄音佐證的謝志宏自白筆錄,無證據能力

2020年4月6日本案言詞辯論,為本案聲請再審的林志峯檢察官於論告中強調,他自歸仁分局所取得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第一時間即手寫這份紀錄,交代案發經過並表示自己未涉案,何以數小時後即向警方自白犯案?何以警方未一併將此交代稿提供給檢方?何以如此重大案件,警方取得謝志宏自白卻沒有錄音錄影?林檢察官認為,自白筆錄欠缺影音資料佐證,這是國家的疏失,此不利益不應該由謝志宏承擔,因而主張,這兩份自白無證據能力。

在說明本案相關證據的疑點後,林檢察官在法庭上表示,欠缺殺人動機的謝志宏只是不知所措的血案目擊者,本於檢察官的天職,如果有冤,就應予以救濟,而當庭請求法院判決謝志宏無罪,再次彰顯「不讓無辜的人遭判有罪乃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共同使命」。

相關新聞稿:台南高分院108年再字第一號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