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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守護民主,守護老宅,讓光不滅
25 6 月 @ 7:00 下午 - 9: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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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臉書粉專瑠公圳悲歌 – 百歲人瑞反迫遷
晚會時間:6/25 1900-2100
守護老宅:6/26 0600
活動地點:北新路一段69號前
【2025/06/25 09:50更新:拆除暫緩、晚會仍將舉辦】
新店瑠公圳案,執行處原訂於6月26執行拆除。稍早,委任律師葉恕宏與執行處聯繫,書記官表示明日執行程序取消。因當事人與律師皆未收到法院正式函文,目前無法確知暫緩理由為何。稍晚如收到正式消息,會用粉專跟大家同步。
法院的暫緩,不代表危機解除,要能守住老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今晚七點的「守護民主、守護老宅、讓光不滅」晚會,仍會如原訂計畫舉辦,邀請關心瑠公圳案的老朋友、新朋友,一起到新店走走,守護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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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6月26日上午6點半,新店瑠公圳將面臨法院的強制拆除。老宅,作為新店第一個罷免羅明才的連署站,同時也是唯一的民宅連署站。卻在目前的政治勢力下,被犧牲、被追殺。
這棟老宅,是我(屋主賴碧珍)住了一輩子的家,從日治時期、民國三十幾年就已經存在。我小時候,前有溪流、後有鐵路,是新店煤礦與鐵道歷史的見證。老宅所在的圳頭一帶,是現在少數僅存的新店文化資產,瑠公圳及其廊道更是都市的滯洪池、重要的綠帶。
6月25日晚上七點,在強拆前的最後一夜,碧珍姐邀請大家到北新路建商的店門口:「守護民主,守護老宅,讓光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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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碧珍想跟大家說:
「釘子戶是建商的污名化。我們家是住在水圳邊的合法住戶,被建商利用司法迫遷,訴訟過程中,建商李茂財本人曾出庭說我是沒有誠信、人格一文不值的人。
建商還說我們家未經他同意就在他們土地上蓋房子,老宅民國30幾年就在這了,建商取得土地明明是幾十年之後的事,這種不實指控不只是罵我,更是污辱我的先祖,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
家裡每個角落都有我跟我父母、阿公阿嬤的情感連結;家裡有這麼多的記憶,不可能是人家叫我搬我就搬。
我覺得這個程序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今天是公平競爭,我輸掉了,那我離開。但農田水利會出售土地漠視我家人的優先承購權,建商用迂迴惡意的方式取得土地,用司法逼我,又污名化我和我的家族,如果是你,這口氣你吞得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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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木老宅之所以會變成罷免羅明才的連署站。一開始是朋友拿不同版本的『台灣尚勇』春聯來;聊到罷免,我順口就自告奮勇要設,老宅是新店第一個固定連署站,從第一階段到第二階段。但在這個節骨眼,卻要被拆除。
很多人問我:你不怕嗎?
我無所懼,因為我只是表達我的立場。我相信,只要堅持做對的事,冥冥之中一定會有正面的力量來幫助你。就像這一路上幫助我的人,他們和我沒有血緣關係,卻因為看到了這件不公義的事,而選擇站出來幫我。
不要害怕,勇敢面對,當你堅定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會有正義之士與你並肩同行。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勇敢面對,去做點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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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目前尚有「雙贏方案」,不僅能保留歷史老宅、實現公益用途,亦不影響後續開發,真正兼顧經濟效益與社會、文化價值。
賴碧珍的蔡金木宅,是新店近百年歷史的見證。這棟日治時期興建的老宅,已正式進入碧潭文化景觀審議程序,依法視為暫定文化景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不得遷移或拆除。
雙贏方案是指在不拆除房屋的前提下,滿足開發需求,甚至對地主建商更為有利。此一方案包括:保留老宅並納入開放空間規劃,或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獲得等值容積獎勵,實現保存、公益與開發三者兼顧的目標。
▋要求法院暫緩執行,在法律上有理有據 ▋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突顯法律體系與行政機關長期以來的疏忽,包括憲法訴訟法上路前對居住權及適當住房權的闡釋、監察院三年前調查結果指出瑠公農田水利會違法售地的重大疏失,以及近期新北市政府在文化資產審查中便宜行事、草率結案的做法,也已經針對此等程序瑕疵起訴,案件已繫屬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案件當事人已提出具體方案,證明不拆除房屋反而對債權人更有利,換言之,執行拆屋顯無必要。若貿然執行,此案目前尚有諸多法律爭議,執行處目前不應、也不能執行拆除,否則即便訴訟勝利,老宅也再無可能還原。
「守護民主,守護老宅,讓光不滅」
晚會時間:6/25 1900-2100
守護老宅:6/26 0600
活動地點:北新路一段69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