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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自救會遞交陳情書 反對火葬場選址不當 唯一訴求要求立即撤案
5 5 月 @ 12:30 下午 - 1: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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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行動協會
時間:20260505(二)12:30
地點:芳苑鄉福海宮
出席: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行動協會約700人。
5/5下午彰化縣政府舉辦芳苑火葬場動工前說明會,並動用五百名警力進行維安,彰化縣政府用警察公權力為威嚇芳苑二林地區反芳苑火葬場自救會,展現出霸道、非民主社會與黑箱作業行徑!!。
反對火葬場選址不當 要求立即撤案!!當天會議不排除像上次說明會一樣,會場內已經坐滿支持開發的殯葬業者,但是限制甚至拒絕自救會成員進場表達意見,形同一言堂。選址不當爭議問題不解決,運轉後難道問題就會消失嗎?。
自救會在動工前說明會遞交陳情書,唯一訴求選址不當立即撤案。
彰化縣政府與彰化環保局很可恥,在環評會議反對民眾提出的問題,還沒獲得具體解決方式,環評委員們就直接通過環評,竟然是以想像的認知,而非全面的關照,只幫權力者背書,環評決定了我們未來子子孫孫的生死權。也很悲哀,我們是西南角的弱勢族群,彰化環保局新聘任的環評委員有4位,是114年11月26日才上任不到一個月,可能連開發地都沒來過,就參與114年12月22日芳苑火葬場開發案環評會審查,出席同意開發火葬場,這樣的專家學者,真是讓人感覺很可悲又很可恨!!。
114年8月12日第一次環評結論,寫到有8個大問題等待釐清,包括一、應再補充選址之合理性說明。二、應再補充說明開發範圍聯外道路規劃,並再評估特殊時節的停車場外溢需求。三、應再評估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敏感受體。四、此區域為地下水補注區,應增加地下水補注量。五、因應極端氣候,應加強滯洪池設計規劃。六、應補充對當地農業生產之影響。七、應強化民意溝通,瞭解當地居民關切事項,並提出解決方案。八、其他委員及機關單位所提相關意見等八項。完全沒有提出有效的改善策略,第二次環評審查環保局就直接宣布通過環評,環評委員竟能背書通過,這種環評會完全沒有公信力!!這是公權力可以拿大刀來橫掃嗎?!。至今動工前的環評說明會,也完全沒有提出有效的改善策略,甚至動用大批警力阻擋民眾陳情抗議,彰化縣政府完全沒有公信力。
還有火葬場是以228-2地號9.5公頃中取得1.98公頃,第二次環評這地號再劃分為228-2、228-3、228-4等地號,有權力者可以有所欲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