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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 外站性騷已成立!桃市府立即開罰!

2023-04-14 @ 9:30 上午 - 10:00 上午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時間:112年4月14日(五)上午09:30開始
地點:桃園市政府正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工會訴求:針對國人不法性騷擾之案件,不分國內外皆應立即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開罰!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稱本會)會員於服勤期間遭公司同仁性騷擾,經公司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後,公司依法將調查結果通知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本會主張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主管機關應裁罰性騷擾行為人新台幣壹萬元至十萬元罰鍰,然而桃園市政府竟以「性騷擾行為發生地點為荷蘭……,非為中華民國領域內」為由拒絕開罰該名性騷擾行為人,實令本會及當事人無法接受!不禁令人質疑:難道在國外性騷擾他人,就不違法?難道桃園市政府是鼓勵國人到國外性騷擾他/她人?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又依《行政罰法》第6條第3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本會會員遭該不法侵害後,確實造成心理壓力,以致回台後需尋求心理諮商,甚至就診身心科,顯見該性騷擾不法行為所致結果,確實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本會業已協助提供相關證據予桃園市政府,並請主管機關立即開罰,然而已逾一個月皆無下文,著實令人憤怒。

因此,(4/14)本會來到桃園市政府前,請問張善政市長對於本案性騷擾事件是否依法開罰?呼籲桃園市政府切勿避重就輕,停止錯誤引用行政罰法, #應立即針對性騷擾行為人開罰, #以免縱容性騷擾之行為!

明細:

日期:
2023-04-14
時間:
9:30 上午 - 10:00 上午

地點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