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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2025年法律界反對「核三重啟公投」記者會
2025-08-18 @ 9:00 上午 - 9:30 上午

文/法律團體(羅列文末)
時間:2025.08.18(一)9: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2002年制訂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歷經二十多年,終於在2025年5月17日核三廠2號機屆齡除役後實現,卻因「核三重啟公投」投下變數。
核三廠有恆春活動斷層通過,廠址曾發生地下沼氣外洩,事故風險高。40年運轉期間,曾多次發生輻射外洩、起火、喪失電源等種種事故,安全紀錄不良。《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每一核子事故「賠償責任最高限額42億元」,萬一發生核子事故,受害人很可能無法獲得合理賠償。
核廢法令不足,迄今尚無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的法律,高放射性的用過核燃料僅能暫置廠內;甚至低階核廢以「焚化」方式減少體積;核三廠的核廢料廠房周邊更多次發生輻射污染事件。
多個法律團體、法律學者、律師、法律系所學生及其他法律人連署呼籲各界:於2025年8月23日,就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即「核三重啟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
出席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雅瀅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屏東執業律師 陳采邑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律師 張譽尹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副教授 涂予尹
台灣永社理事、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助理教授 鄭光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