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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美貿易協定下的勞動挑戰 勞陣呼籲:政府應即刻落實「禁止強迫勞動」與「強化供應鏈責任」制度

文/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今日行政院發布新聞,已與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勞陣認為在全球化浪潮之下,加上台灣高度依賴出口,若自由貿易只著眼於關稅、投資與市場准入,而忽略就業結構調整與勞動條件,衝擊勢必被外部化至勞工身上。自由貿易若缺乏宏觀視野,將加劇產業不均、弱化集體協商力量,並促成以壓低勞動條件作為競爭手段的「向下競爭」。

因此,勞陣認為,針對本次調降農產品與工業產品關稅所涉及的產業,對於現行受衝擊從業勞工,政府必須提供充分且可及的失業保障、積極性職業訓練,以及對特定區域與中小企業的轉型支持;並應建立制度化的就業影響評估與追蹤機制,確保政策效果可被驗證、資源配置符合實際需要,使產業調整能在維護尊嚴勞動的前提下進行。

國際工會目前對自由貿易多採取「有條件支持」,必須將勞動權利,包括結社自由、集體協商、禁止強迫勞動、杜絕童工、反歧視等納入貿易規則並具備可執行性,同時強調供應鏈責任、企業人權盡職調查等內容,顯見勞動議題的地位已大幅提升,不再僅是經貿協定中的附屬品或宣示性口號。

勞陣指出,在此次台美貿易安排中,協定文本第3.9條為勞動事項,包括降低工會結社門檻、禁止強迫勞動及強化漁業勞動保障等內容,都是台灣勞工團體以及社會長期關注的議題;強化供應鏈責任以及禁止收取服務費等規範,更是長期倡議方向。基於此,勞陣一再主張應儘速建立具體且可執行的人權治理制度,將國內法制與行政實踐進一步提升至符合國際趨勢規範,而非僅由外部協定推動;如此不僅有助於實質改善國內勞動條件,也能回應全球對負責任供應鏈的期待。

勞陣認為,對於強化供應鏈責任和禁止強迫勞動部分,往後將採認美國《關稅法》第307條對強迫勞動產品的認定,並禁止輸入台灣,使我國在防制強迫勞動上與國際勞動規範實質接軌,是關鍵且具指標性的重要進展。不僅提升對受害勞工的保護強度,也向國際社會清楚傳達台灣參與負責任供應鏈治理的決心,對於杜絕以剝削為基礎的競爭具有正面且長遠的效果。惟本次仍由協定內容帶動改革,而非自主、前瞻性的制度升級,誠屬可惜。

勞陣重申,重新確立以勞動尊嚴為核心的保障架構,並與國際立法趨勢接軌,是台灣當前必須正視的課題,儘管主管機關提出循序漸進的改革路徑,勞工團體多年來所提出的核心訴求,已具充分社會共識與實務基礎,是當下應啟動並落實的改革工程。未來仍須建立制度化的工會參與和監督機制;尤其在國際貿易架構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的更新,以及國家聯絡點之設置與有效運作,都是當前亟需推動的關鍵基礎工程,唯有更積極推動制度到位,才能成為實質的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