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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高雄鋼鐵空污加嚴管制上路!年估減污 1,379 噸

(圖一、高雄臨海工業區之夜晚空照圖。圖片/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傅志男攝)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高雄鋼鐵空污加嚴管制上路!年估減污 1,379 噸
邁市府「緊緊緊」,呼籲高雄市長候選人不能「慢慢慢」!

歷經地球公民基金會與諸多友團及地方居民(註1)長達 5 年多的倡議與爭取,高雄市政府日前(10月6日)正式公告「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制預計於 6 個月後正式上路,預估每年將為高雄削減高達 1,379 公噸的空氣污染物。

我們認為,新法通過只是起點,距年底高雄市長大選已倒數不到 40 天,呼籲高雄市長候選人應正面提出高雄產業轉型的淨零政策,不要讓高雄市政府自豪的「緊緊緊」口號,在產業轉型上變成「慢慢慢」。

環團監督促成四大關鍵改革,新法年減 1,379 噸空污

2021年初,高雄空污十分嚴重,高雄多個空品監測站(前金站、復興站、小港站、大寮站、林園站)2021年元月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沒有一天是綠燈。

地球公民基金會為此至立法院開記者會提出多項訴求,包括呼籲高雄市應加嚴管制空氣污染排放量極高的鋼鐵業。高雄是鋼鐵業重鎮,固定污染源中鋼鐵設施排放占比極重,急需改善。依高雄市府統計,2022年全高雄市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當中,鋼鐵業排放之粒狀污染物(PM2.5、PM10)佔 42%、硫氧化物佔 30%、氮氧化物佔 20%。

在6次研商會議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與諸多友團及地方居民不斷爭取較嚴格的排放標準、較高的戴奧辛檢測頻率,以及污染防制計畫之資訊公開,甚至於公聽會中多次主張應停用或減少使用無法通過加嚴排放標準之鋼鐵業製程。終於,高雄市政府在2024年12月12日報請環境部核定,如今總算完成加嚴標準。(請參閱表一、大事記)

圖二、20231107第五次公聽研商會(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地球公民基金會聯合多個環保團體促成的新標準,爭取到四大關鍵的改革:

1.實質大幅減量:持續緊盯,堅持排放標準加嚴,阻止多項排放標準放寬。促成新法每年預估削減 1,379 公噸污染物(含 PM2.5及PM10 共51噸、硫氧化物 1,127噸、氮氧化物 201噸)。

2.強化戴奧辛監測頻率:電弧爐的戴奧辛檢測頻率,由原本「最長兩年一次」,加嚴為「每年兩次」,不讓「世紀之毒」有被縱放的機會。

3.資訊公開:鋼鐵業既存污染源若未能符合新的排放標準應提出的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必須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包括改善內容及進度,以接受全民監督。

4.落實改善不拖延: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經高雄市環保局核定後「不得展延」。環保局將稽查業者是否落實執行防制計畫,如果不符合將要求業者直接適用加嚴之規定。

「90 天大限」將啟動,鋼鐵業應儘速落實改善

通過加嚴標準,僅是鋼鐵業空污改善的起點。依新制第 6 條規定,不符現行標準的鋼鐵業者必須在明年1月(加嚴標準發布後 90 天內),向環保局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我們呼籲鋼鐵業者勿再拖延,應儘速行動,確實改善空污。

高雄市目前的空氣品質仍有三項不及格(細懸浮微粒及懸浮微粒及臭氧都屬於三級防制區),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審查防制計畫時,必須以第三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中的空品改善目標為底線,並緊扣 2030與 2050的淨零目標,嚴格落實資訊公開與改善監督。民間社會將持續緊盯業者改善進度,守護高雄宜居環境。

鋼鐵業影響空品、水資源、淨零,市長候選人莫「慢慢慢」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強調,鋼鐵業的管制不僅影響空氣品質,更影響珍貴的水資源耗用與分配問題,也關係到高雄市2050淨零目標。陳其邁市長任內通過了《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實施碳預算制度等,施政也一向強調「緊緊緊」。如今,大選倒數僅剩 30 天,每位爭取高雄執政的市長候選人都不能再「慢慢慢」,應該儘速提出具體的產業淨零政策,回應高雄市市民,包括:如何具體落實鋼鐵業淨零?如何監督高雄的產業污染?如何在產業轉型過程中確保公正轉型、不遺落任何人?

圖三、20230530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及高雄市民於高雄市環保局舉牌要求管制鋼鐵業污染,終結寬鬆標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何俊彥攝)

註1:地球公民基金會全程出席「高雄市鋼鐵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至第六次公聽研商會(第一次會議未收到公文),在過去五年多要求鋼鐵業減污的倡議中,曾經共同發聲或協助的團體、高雄市民與民意代表有:

–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美濃愛鄉協進會、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大社環境守護聯盟、國科會整合型研究計畫「探尋石化高雄的永續與公正轉型路徑—從知識到行動的整合型研究」團隊成員、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金煙囪文化協會、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高雄市民:許龍麟等人。

-民意代表:立法委員黃捷(前高雄市議員)、前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前高雄市議員林于凱、高雄市議員白喬茵等。

表一、高市鋼鐵業空污排放標準草案歷次公聽研商會大事紀及說明

研商會召開日期 草案大事紀及說明
第一次:2020.06.01 未周知社會與環團,引發地球公民基金會不滿,表達抗議。
第二次:2021.04.19 新增既存污染源緩衝期規定(發布後一年標準、發布後三年標準),但草案中的排放標準較前次寬鬆,如「燒結工場」、「電弧爐集塵設備排放口」戴奧辛排放標準由前次草案之0.3ng-TEQ/Nm3 ,放寬到0.4ng-TEQ/Nm3 ;發布日後三年才要求到0.3ng-TEQ/Nm3;空氣污染量相當高的燒結工場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及煉焦工場的煉焦爐排氣設備硫氧化物排放標準都放寬,遭到地球公民基金會嚴正抨擊。
第三次:2021.11.24 經環團積極要求後,部分條文修改為:

刪除緩衝期規定,排放標準修改回與第一次草案大致相同,部分標準如煉焦爐排氣設備」的氮氧化物(NOx)較第一次草案略為加嚴。

第四次:2023.05.30 經環團要求後,部分條文修改為:

既存污染源從展延後才要符合新標準,改為不分新設、既存一率適用新標準。

第五次:2023.11.07 經環團爭取後,部分條文修改為:

1.鋼鐵業者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由主管機關公告,以強化揭露、公眾監督之功能。(新增)

2.明定電弧爐戴奧辛檢測之頻率。(新增)

第六次:2024.03.14 經環團再次要求後,部分條文修改為:

1.未能符合規定之鋼鐵業者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後,主管機關核定之改善期限不得展延。(新增)

2.經主管機關稽查業者未依照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者,直接適用新標準。(新增)

(地球公民基金會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