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國際失蹤者日民團發聲 籲台灣積極行動、中國儘速釋放李明哲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8月30日是「國際強迫失蹤者日」,又稱為國際失蹤者日,主旨在於紀念世界各地因各式因素「被強迫失蹤」的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也選在這一天,偕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以及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來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民團指出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自從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後面臨種種困境,包括被失蹤、被認罪,以及服刑期間無法取得禦寒衣物、被迫食用腐敗食物以及被剝奪與外界通訊等權利。

李明哲刑期原訂五年,服刑至今已近4年半,民團呼籲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並讓李恢復寫信回家等通訊權利。同時台灣政府也應建立更完善機制,針對歷年入境中國被失蹤、被判刑的個案進行相關統計與追蹤,避免相關人權侵害事件重演。「李明哲案不是台灣跟中國兩岸『敏感』政治問題,而是侵害人權的案件。」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到,台灣社會仍有些人認為該案是敏感的政治議題不應進一步討論與聲援,對此民團未來9月份也會透過推廣桌遊等活動,讓更多年輕人瞭解該案是涉及「侵害言論自由」的人權案件,必須更加關注。

民間團體未來9月份也會透過推廣桌遊(如照片右方手舉牌所示)等活動,讓更多年輕人瞭解該案是涉及「侵害言論自由」的人權案件,必須更加關注。

五年刑期結束後李明哲能否安全歸來?   民團呼籲中國應儘速釋放

邱伊翎提到,李明哲案發生至今每逢3月19日「被失蹤日」以及8月30日「國際強迫失蹤者日」,民團皆曾舉辦相關活動進行聲援,並呼籲社會大眾「勿忘李明哲」。尤其歷經民團聲援,該案也成為台灣退出聯合國後,第一起被聯合國「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正式受理的案件。

李明哲歷經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被失蹤」,3月29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證實因「危害國家安全」拘留調查,並在5月份被中國政府正式宣布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同年9月11日李出庭受審時公開「被認罪」,並在11月28日遭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確立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及剝奪政治權力2年。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到,李明哲案發生至今每逢3月19日「被失蹤日」以及8月30日「國際強迫失蹤者日」,民團皆曾舉辦相關活動進行聲援,並呼籲社會大眾「勿忘李明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表示,依據中國《刑法》第47條與《刑事訴訟法》第76條進行計算,李明哲應在明(2022)年4月12日至14日左右服刑完畢,但是究竟能否重獲自由、平安歸來?張馳指出由於李明哲另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依據中國《刑法》第54條與第58條規定,所謂「剝奪政治權利」包括禁止選舉、結社、言論出版、擔任公務人員等權利,且必須在刑滿後另執行該刑罰。

再加上按照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刑罰若沒有執行完畢恐面臨限制出境等狀況。張馳認為,整體而言李明哲並非中國公民,事實上也無法在中國屢行所謂的「政治權利」,屆時服刑期滿中國政府若仍要依據該法限制李明哲出境等,恐怕違反國際人權相關規定。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主動檢視中國是否違反相關人權規定,避免李明哲繼續受苦。

尤其近年受疫情影響,曾與李明哲共事的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強調,從去(2020)年1月開始,中國以防疫為由不讓家屬與李明哲會面。同年3月台灣民團召開記者會抗議後,中國才讓李明哲寄信來台,該封信家屬在該年5月份才收到,然而自此之後再也沒有任何音訊。鄭秀娟表示,李明哲的身體健康狀況並不樂觀,呼籲中國儘速釋放李明哲,並呼籲台灣各界一起關心「被失蹤者」的處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認為,整體而言李明哲並非中國公民,事實上也無法在中國屢行所謂的「政治權利」,屆時服刑期滿中國政府若仍要依據該法限制李明哲出境等,恐怕違反國際人權相關規定。

曾與李明哲共事的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李明哲的身體健康狀況並不樂觀,呼籲中國儘速釋放李明哲,並呼籲台灣各界一起關心「被失蹤者」的處境。

台灣政府能做什麼?   民團:積極作為、建立相關完善機制

李明哲遭中國關押至今1623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提到,中國政府對李明哲的審判與拘禁有多次違反國際人權相關規定之處,包括李從2017年3月被失蹤、直至9月才進行審判,中間6個月的時間沒人知道李明哲人在哪。同時,疫情期間李明哲無法與家屬聯繫等,也無法讓家屬瞭解他在獄中的醫療衛生狀況。

楊剛呼籲,中國應讓李明哲5年服刑期滿立即釋放回台,至於台灣像是陸委會等單位也應針對台灣人在中國境內被判刑、涉及人權與司法等案例進行有系統的記錄與統計,進一步追蹤個案。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也提到,去年民間團體根據相關資訊統計發現,至少有402位各國公民在中國遭受人權侵害,包括加拿大、美國、瑞士、日本等地。這些個案大多與李明哲案雷同,包括審訊不透明等情況。

即便目前受新冠肺炎影響,陸委會已將中國、香港、澳門依據外交部旅遊示警標準,標示為「紅色旅遊示警」並不建議國人前往,但施逸翔強調,陸委會應該更針對人權侵害等影響進行評估與說明。尤其國人不乏前往中國經商、探親、旅遊等需求,當台灣人在網路使用代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小熊維尼」等貼圖進行批判時,也有可能到中國後被依「顛覆國家」等罪名處置。

施逸翔表示,台灣政府相關單位應針對中國人權侵害狀況進行更嚴謹的研究與評估機制,並讓國人瞭解究竟會面臨什麼樣的人權侵害風險。甚至像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等單位也應採取主動積極的作為,提供相關基本保護,確保台灣人前往上述三地的人身安全。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偕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以及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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