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李明哲在中國監獄遭非人道對待 民團呼籲台灣政府應協助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12月24日是平安夜,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政府因網路言論而任意逮捕超過645天,關押在湖南赤山監獄。伴侶李凈瑜及民團組成的「李明哲救援大隊」召開記者會,公布12/18去探監的結果,李明哲在獄中遭受非人道對待,每天勞動超過8小時,曾不明原因被移監北京10天,以此為由凍結帳戶,無法使用家人存入的生活費,在均溫5度的天氣,禦寒衣物也被丟棄。由於監獄多提供腐敗食物,李明哲因帳戶凍結無法自行購買,身形暴瘦。

民團嚴正譴責中國政府非人道、差別對待台灣人民,並違反中國監獄法及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全世界都在看。李凈瑜及民團重申李明哲言論自由無罪,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

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強迫失蹤,去年11月底被判刑5年。今年9月李凈瑜申請探監持續被中國獄方拒絕,直到12月18日探視到李明哲。李凈瑜表示,李明哲希望她回台告訴全世界,自己在中國赤山監獄所受到的處境。

李凈瑜說,李明哲跟白色恐怖時期因匪諜罪名被關押的外省人囚犯一樣,在異國被囚禁、孤苦伶仃沒有奧援。她認為,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囚犯可以收到親人朋友信件,家屬可以每月行使一次探視權,可以與家人通電話,只有李明哲不行。光是自己與李母寄出的信件,時隔半年李明哲才收到,自己從沒收到李從獄中寫的信件。

李凈瑜又說,赤山監獄又出示中國電信業者來函,表明依據國家法規規定,用戶通過中國電信辦理固定電話必須實名登記真實有效身分信息,李明哲的證件號是台灣籍人,系統無法辨識該證件號,無法讓李明哲辦理電話卡通訊。

李明哲伴侶李凈瑜(中)

李凈瑜說,到中國的探監之路「浩浩蕩蕩」,其落地簽都由中國國安人員代辦,並在國安人員全程監控陪同下到赤山監獄探視。由於她認為言論自由無罪,因此不聘請律師,只為李做政治及人權辯護;當她前往探監時會有海基會的人陪同,自己拒絕跟中國官方聯絡。

李凈瑜說,中國會傳達訊息給台商協會,台商協會告知海基會,海基會再傳給台灣官方陸委會,陸委會再告知李凈瑜,當李凈瑜回問時再傳遞回去。她強調,中國政府用李明哲案向全世界宣告,台灣人民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網路言論可歸中國管轄,逮捕後又以台灣籍人的理由侵害基本人權。

李凈瑜提到,赤山監獄違反中國官方「8511」規定,其為每天勞動8小時、每週5天、教育1天、休息1天的監獄勞動權,李明哲每天工作十幾小時,沒有休息。獄方也違反出版法令規定,自己送交獄方代轉的每本書籍都是中國審查後准許出版的簡體或文史書籍,也遭監獄管控無法送到李手上。「身為政治犯,難道連思考及靈魂都要一併交出?」

李凈瑜又說,赤山監獄以移監行政程序為由,迄今凍結李明哲個人生活費帳戶,歷經不明原因移監後,被丟掉禦寒衣物。赤山監獄提供的飲食多腐敗,李明哲因帳戶凍結無法自費購買食物,也無法添購禦寒衣物,在監獄有得買的物品,也不讓家人送進。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獄方不明移監違反中國監獄法第20條應要告知家屬的規定,也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台灣民團發起的寄明信片關注李明哲的活動,李明哲完全沒收到,違法中國監獄法47條的通信權,以及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2條的不歧視原則。

李凈瑜懇請大家繼續寄明信片給李明哲,雖然不一定到達李明哲手中,但是中國政府會收到;藉由持續穩定地寫信給李表達支持,讓中國知道很多人持續關注、等他回家,「中國如何對待李明哲,全世界都在看」。

李凈瑜也說,與李明哲每次會面30分鐘同時,也告知他台灣的訊息,包含大選公投關於反對同性婚姻及性平教育公投案結果票數較多。她轉達李明哲要跟同志朋友說「你們並不孤單,有個被關押在中國的台灣人跟你們說,現行不完備的公投法令,無法剝奪憲法保障的婚姻權,明年524依據憲法釋字748號,期盼同志朋友跟你們所愛的人共組家庭的權利」。

監所關注小組代表陳惠敏表示,台灣政府應立刻接回李明哲

監所關注小組代表陳惠敏表示,台灣監獄比起中國沒有好到哪裡去,在台曾有英國人造成刑事案件,以台灣監所處境太差遣送回英國執行,以同樣方式,台灣政府應立刻接回李明哲,否則兩岸司法互助協定根本是假的。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表陳雨凡說,台灣在選後,不管地方或中央政府,甚至是「雙城論壇」,都是開心的想跟中國交流的氛圍,但是不能忘記有一個孤單的台灣人在中國被如此對待,「政治首長可以沉默嗎?」。

邱伊翎則說,長久以來海基會或陸委會像是兩岸掮客角色,以迂迴方式協調台灣人民人身自由個案問題,是無法保障人權的。又或者暢談「九二共識」的政治人物私人斡旋並不能代表政府,若無法承諾也無法究責。「李明哲不會是最後一個被關押的人權工作者」,民團期待台灣政府建立一個正常的救援管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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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表陳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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