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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礦權展限違法仍可挖山 環團呼籲執政黨盡速修改《礦業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亞洲水泥應撤銷礦權20年,太魯閣族人獲得勝利,但是根據現行《礦業法》規定,經濟部宣布亞泥採礦不受影響「免停工」,回到礦權「申請中」程序,原住民族權益恐怕仍受損。

今(29)天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多位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亞泥不受判決影響、仍可挖礦最大原因是因為《礦業法》未修法。立委賴瑞隆說明已啟動修法工作,立委林淑芬疾呼執政單位應在立法院本會期就協商達成共識的條文上盡速修法通過。環團及立委們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將政院版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

太魯閣族人贏了 但亞泥仍可挖礦

日前9/16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礦務局在2017年核准亞泥公司20年的採礦執照撤銷確定。法院理由是主管機關在核准業者礦權前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是違法之行政處分。

然而根據現行《礦業法》規定,亞泥只是回到礦權展延「申請中」的狀態,日後只要補正當地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等相關程序,待經濟部礦務局重作處分。環團批評,《礦業法》中的「霸王條款」第13條,礦權准駁期間其採礦權仍為存續,因此亞泥不受影響、免停工。

亞泥案義務律師團的律師謝孟羽表示,亞泥礦場所在的太魯閣族傳統領域,當地族人反亞泥侵占抗爭40幾年,期望藉由最高行政法院108年上字第894號判決,引領立法跟行政的改革。

謝孟羽認為本次判決明文揭示礦業權展限要餞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程序,是台灣史上最進步、趕上世界人權法院等級的判決見解,這也是過往修法時遭遇行政機關不斷阻擋的重要內涵。他希望後續修法時,行政機關可以尊重司法判決,將礦業權展限納入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程序,才是法治國家尊重司法判決的表現。

「該把關礦場的法律無法把關,該把關礦場的機關,火速偷渡核准亞泥礦權。」立委林淑芬表示,亞泥1957年採礦至今64年來,一座山從776公尺挖到200多公尺,過程中沒有經過環評或遵守環境有關的法律。本次最高行判決是用《原基法》判決撤銷,但是主管的法律《礦業法》卻無法撤銷,讓人感到非常不公平。

謝孟羽說,《礦業法》霸王條款第13條,只要亞泥惡意拖延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就可以無限期採礦,使得原住民族權益變空中樓閣,另外第31條關於礦權展限申請以核准為原則,駁回為例外,若因駁回礦權導致業者損失還得賠償之;第47條可不顧在地族人意願強制使用土地挖礦,皆必須立即修正。

謝認為《礦業法》修正前經濟部還能修正「礦業權展限相關原則」,目前還有18個陸地礦業權根本沒有礦業用地,還有一個位於苗栗的矽砂礦業者擁有60年礦業權卻沒有實際採礦,去年還提出展延申請。他提到礦是全民資源,採礦是特許規定,不是礦業權者的私人財產,國家應衡量整體礦業發展、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及環境衝擊等因素做出衡量,應淘汰不適用的礦場,也呼籲經濟部盡快修正相關原則。

亞泥案義務律師團的律師謝孟羽

蔡英文兩度承諾《礦業法》修法

2017年6月曾空拍太魯閣採礦場的紀錄片導演齊柏林墜機過世,總統蔡英文當時就承諾會修《礦業法》;2019年時總統蔡英文主持原轉會會議,再度表示「完成《礦業法》修法是總統承諾過的事情」,希望立法院可以完成修法,實現政府對族人的承諾。

過去行政院長林全賴清德時期所推出的政院版草案,條文仍有持續架空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環評機制失靈,准駁權仍在經濟部等問題。而《礦業法》在上屆連續兩個會期都列為立法院的優先法案,卻始終無法送入二讀。主管機關經濟部曾表示,《礦業法》有13個修法版本,經11次經濟委員會審查、4次政黨協商,但各利害關係人仍無法取得共識。

林淑芬說未達成共識並非事實。她提到《礦業法》霸王條款是在第5屆立法院修法的,充滿許多不公平的法律條文,許多民進黨立委2017年啟動修法以來,大多數條文都達成共識,僅剩「遵守《原基法》」及「礦權展限需要經土地機關內政部同意」等相關條文未達成共識,雖然立法院屆期不連續,但仍可在上屆有共識的討論基礎上繼續討論少數沒有共識的條文,目前修法所遭遇到的困難是執政單位有無修法的決心而已。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3月總質詢時曾說會盡速啟動《礦業法》修法,但目前仍未見政院版草案送進立法院。立委賴瑞隆則說,去年5月已開始進行修法工作,邀集環團與礦務局進行溝通,目前經過7次協調,有大致共識。今年5月自己跟立委伍麗華皆已提案,經濟委員會7位民進黨立委都參與連署,本屆召委由立委邱志偉擔任,有機會在本會期盡快完成修法。林淑芬則說,修法並非消滅水泥業,而是回到合理規範。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目前全台有144個礦業權,其中加上亞泥共有70個礦業權正在申請展延中,其中有88個礦場在原住民族土地上。環團與當地原住民族都期望礦業權展延、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及諮商同意辦法的制度都要在判決後有所改革,呼籲行政院盡速送出草案到立法院審查,礦權業者可以適用完備、符合社會期待的新版《礦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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