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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各地自救會齊聚公聽會爭土地所有權 籲停止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 廢除區段徵收制度

文/立法委員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上午召開「停止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公聽會,來自全台各地的十餘個自救會再次為居住權齊聚立法院發聲,強調台灣存在許多違反公平正義,欠缺合理性、必要性的開發及土地迫遷徵收,而政府卻未積極修法改正,要求政府停止各種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訴求回歸民主憲政,並訂定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政大徐世榮教授強調應儘速廢除區段徵收制度,自救會則訴求應召開聽證會,呼籲政府部門應正視迫遷問題及採取積極作為,停止土地掠奪。

參與公聽會的自救會包括社子島自救會、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屏鐵反迫遷自救會、淡海新市鎮違法區段徵收調查聯盟、中華民國居住正義促進協會、新店瑠公圳案、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鳳山鐵路地下化反重劃自救會、反高市71期重劃.自救會、反高雄市第84期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等。公部門則由內政部(地政司、營建署)、國科會和經濟部工業局派員出席,有許多交通開發案引發迫遷的交通部則是缺席。

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台灣各地有許多土地不當徵收的開發案件,導致人民居住權益受損,因而產生許多自救會,為此已於立法院召開多次公聽會或協調會,並屢次質詢及提案,但政府部門改變的腳步緩慢,自救會抗爭多年,卻連訴求最基本的聽證都不可得。

陳椒華強調,2020年8月即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要求政府應落實行政程序法,於辦理各類土地徵收時皆應召開聽證會,但二年過去了,今天公聽會的第一項討論題綱仍是訴求依法聽證,顯見內政部等部會均未落實行政程序法,不願意給利害關係人民公開公平的聽證會,也不願用聽證做為後續行政處分的依據。

陳椒華認為,在面對人民財產權及相關權利要被剝奪時,若未以基本權「保障」為觀點的話,恐無法解決假借公益之名以榨私益的情事不斷發生,強調政府的職務是為人民而存在的本質,且在法治國原則下,法律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一直陪伴及協助各地受迫遷的自救會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許多與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非正規住居迫遷等強制手段已嚴重侵害國民的基本人權,因此出現許多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不義場址,受迫害人民也屢上街頭抗爭,甚至有人因而自殺或早逝。徐世榮強調,政府應即刻停止土地掠奪及家園迫遷的人權侵害,回歸民主憲政,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此為我國法規體制內亟需立即修法並予以改正的嚴肅課題。

徐世榮教授表示,在國際兩公約審查時,內政部長公然說謊,講台灣已沒有迫遷,無視各地土地掠奪與迫遷問題。透過會議協助社會弱勢,讓無權者的聲音被社會和國際聽到。

社子島自救會李華萍表示,抗爭多年未得到政府良善回應,導致人民須不斷走上街頭,要求立刻修法、廢除區段徵收、明定土地開發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明定評估方式與審查標準、全面辦理聽證會,而非以區段徵收架構下的安置辦聽證會。李華萍強調,執政黨過去支持區段徵收,現卻大量使用區段徵收大量掠奪土地,造成大規模迫遷。公聽會只讓百姓發言三分鐘,後續也不採納,開發案照常通過。政府說有補償,但家是無價的,不是補償安置可換的。百姓在意的是開發方式,迫遷已違反聯合國公約,台灣聲稱以人權立國,如何面對兩公約?

台中黎明幼兒園林金連指出,陳抗多年很失望,迄今無法解決。質疑台灣為政者怎麼了?所有自救會成員一再發聲,到底有沒有聽到人民聲音?有個村莊二百多人因迫遷而死亡,政府和財團有的是時間,但受迫遷者沒有的是生命。從中年抗爭到白髮蒼蒼,能否等到正義?已沒有期待.但這是我們的國家嗎?林金連強調,自辦重劃是政府與財團勾結掠奪人民的惡法!

根據2021年全國NGO會議,土地、環境、與居住正義部分提出11大訴求,包括召開第二屆全國土地問題會議、土地徵收定義須回歸憲政精神,僅適用於「公共建設之使用」、建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委員的公開遴選機制、土地徵收之審議必須具備正當行政程序、行政救濟程序進行中的土地徵收應停止強制執行、檢討土地被徵收人的收回權、全面檢討市地重劃、都市更新、非正規住居所引發的人權侵害問題等。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前理事長陳致曉指出,迫遷問題表面上只看到被掠奪百姓所受的傷害,事實上不當掠奪是造成整個台灣的傷害。台灣若給年輕人機會的話,他們不會跑去柬埔寨。強調被掠奪者受到社會集體霸凌,台灣經濟要往前走,必須停止掠奪。法律裡規定的要落實,無論是比例原則、最後不得已手段等,完全未被討論,許多御用學者護航,官商勾結深。

如中華大學的學者,新竹在林智堅上任後,冒出許多土地徵收案,這是體制上產官學勾結在一起的惡行。要廢除這樣的土地掠奪,否則台灣不配稱為民主國家。

屏鐵反迫遷林寶戀表示,家族從日治時代世居數百年,卻因國家改變(從國民黨到民進黨),六甲多變商業區,五十六戶竟無法繼續居住。不能因國家改變而該死,強調空地多,為何一定要賣給財團?三十多個自救會的心聲就是反對土地掠奪及迫遷,政府用科技、交通掠奪剝削人民土地,土生土長的人民怎麼辦?林寶戀說她很愛台灣這個國家,強調不怕共匪怕土匪,但這是個土匪國家,政府勾結財團搶人民的家!

政大地政系李明芝助理教授表示,先行區段徵收在都市計畫發布前進行,公益性很大的問號,很有問題和疑慮。2020年立法院審查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時有附帶決議,因先行區段徵收在實務上引起很多爭議,因此請內政部在行政訴訟法實施後三年內,即2023年7月前要檢討,目前內政部檢討的進展為何?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表示,多年來該檢討的法規卻未改善,不符合人權標準,聯合國早訂有指導原則,但現行法規未依照指導原則調整。應促進普遍的福祉,必須確保最弱勢人權的必要性,很多迫遷針對無產權者而來,與公約不同。準則與要求跟公約有很大的落差,區段徵收不該是唯一的開發方式。都更很多案件不必區段徵收,應儘速廢除,更明文化。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指出台灣土地徵收浮濫,自救會是經濟發展下的受害者,質疑必要性,徵收應是國家不得已的手段,但現在卻變成加速開發的手段。政府剝奪人民土地,說會安置,但給錢把人趕走,強調人在環境變遷後會造成身心永久創傷,老人被安置到大樓後,經常很快早逝,甚至有三年內全死光的案例。而國家則認為有安置就好。此外,協議價購部分,國外會談長達25年,但台灣只是跑程序。郭鴻儀認為,區段徵收獲益的都是大地主,小地主只能拿到最低補償金,而非40%的土地,政府卻不跟人民講清楚。郭鴻儀強調,台灣已無本錢做經濟起飛,西部還有多少土地可被徵收,以後要靠奈米廠吃飯嗎?請官員想清楚。

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竹科管理局等官員對四大訴求回應將帶回研議,引發眾人不滿,陳椒華委員最後做出14點結論,請內政部等於期限內回覆,希望已原地打轉多年的土地徵收問題,能有推展的進度。陳椒華強調,問題都出在政府,政府應依其職權與責任行事,內政部已成為土地掠奪的幫兇,請內政部遵照結論實施,且政府要真正落實人權報告,強調重大開發案若落實前端的聽證,就不會衍生出這麼多土地迫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