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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礦業修法我在乎,眾志成城拚三讀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第10屆立法院進入第6會期尾聲,九合一大選落幕後,經濟委員會於上週(12/1)安排了《礦業法》的詢答,修法進程終於往前邁進一步。從詢答內容發現本屆立委對於《礦業法》要完成修法有高度共識,僅剩採礦造成的環境風險如何有效監督、原民諮商同意是否要制定期限,尚需於逐條審查時討論。經濟部長王美花於詢答過程中公開表示,希望集中精力詢答後趕快審查,要在這屆立委任期內完成礦業修法。

排審礦業法,共創人民、環境與產業三贏

現任經濟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賴瑞隆表示,從2020年連任後,開始推動礦業修法工作,五次邀集經濟部礦務局、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機關及民間團體座談,努力尋求修法共識,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完成初步整合成果,並多次向部長關心督促行政院版本進度,行政院經多次溝通也在今年5月完成政院版草案審議,送入立院審查。

 賴瑞隆說明,在經過數次討論後,刪除現行法中不合理的土地權利移轉、缺乏有效制約業者礦權展限的條文;強化環境保護依面積及開採量要求原本未做環評的礦場補做環評;加強對礦業業者的管理,加重違規罰則、做好整復及防災措施、提交並依循礦場維護計畫與關閉計畫辦理相關工作等;要求礦業業者落實原住民族同意權,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相關作業;礦業權設定、核定、展限須有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然而,對於補辦環評的內容與條件、辦理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方法、礦場關閉計畫的具體內容,仍有待審查法案時進一步討論。

 賴瑞隆補充,行政院版草案上會期末送入立法院,第六會期他擔任經濟召委,在預算會期審查完中央政府總預算後,也啟動礦業修法的詢答及討論程序,上週12月1日順利完成詢答,下週將會進行逐條討論,盼能在這會期順利通過委員會審查,交付院會協商,並在本屆完成修法三讀,創造人民、環境、產業多贏。

採礦對環境的影響劇烈,需要有效且持續地監督

常年著力礦業改革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細數,上屆立法院將礦業法處理到一個程度,大部分民間的改革訴求,都有實現在目前的政院版草案中;但其中很關鍵的是,當業者開始採礦時,環境的影響如何被有效且持續的監督則是最困難的。

有發現一個已通過環評的礦場-大原工礦,在環評報告書中明文其計畫總產量為20萬公噸,但從2010~2019年間,實際總生產量卻高達69.7萬公噸!寫在報告書中的內容就是環評承諾,這麼多年過去,環保署、礦務局都沒有稽查到這種違反環評的情形,開工中的礦場監督令人堪憂。

目前政院版草案只讓8個大礦場補辦環評、31個小礦場進行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顯然還有所不足。要能有效且持續地監督採礦對環境的影響,我的提案是要求礦業權者在申請礦業權展限時,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同時環保署和礦務局得建立完善的追蹤機制,將採礦進度資訊,包含產量、海拔高度與環評督察結果等,上網公開供各界監督。

原民諮商踐行時點與時效性,需講清楚說明白

民進黨籍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伍麗華指出,礦場與部落之間的關係,長期處在對抗的局面,核心問題是環境風險與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全台礦區有七成位於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雖然《礦業法》政院版草案中規定原民諮商同意採一次性補辦,卻尚未完全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的精神,若部落的決定是不同意,礦業權者卻仍可以「一問再問」、若部落最後決定是同意,這個同意也「沒有效期」。

我和洪申翰委員共提的版本,設法彌補政院版草案的不足,於第43條之1規定諮商同意應有20年的效期,礦業權者必須在屆滿前兩年至一年間再次提出申請,同條亦規定若礦業權者未獲得部落同意,主管機關應廢止其礦業用地。最後,從部落和原民社群的角度出發,諮商同意的時間點應於「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核定、礦業權展限」都要踐行,這三道程序都是採礦作業的必經過程,都需經過部落族人的討論與決議,才算真正落實《原基法》精神,保障不同世代原住民族的權益。

扶正傾斜的天平,平衡環境與當地居民的權益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委謝孟羽律師表示,一直以來民間團體推動礦業修法的目的並不是要抹殺台灣礦業,不是要讓台灣不採礦,而是希望能夠改善以往過於獨厚礦場業者,卻忽略了台灣的環境與當地居民權益的現象。所以我們希望從一開始就要求必須盤點台灣產業的需求,進行總量管制,並依照國土計畫的規劃,選擇適合的開採區位,經過縝密的環境影響評估及水土保持等審查程序,更重要的是要有礦場關閉計畫的規劃,以資因應未來礦場關閉之後礦場的轉型、勞工的安置以及對當地產業的改變。

此外,因為我國目前大多數的礦場都位在原住民族土地,因此我們也希望透過修法,將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參與權明確地規定在《礦業法》當中,讓所有在原住民族土地的礦場都必須要踐行諮商同意參與的程序,讓當地族人的聲音可以被聽見以及被尊重,確保族人作為原住民族土地主人的地位。希望這一次立法院能順利通過《礦業法》修法,將應有的把關程序納入《礦業法》中,創造產業、環境與人權都能永續發展的多贏局面。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最後說明,自2013年開始,地球公民透過採礦個案的監督,開始訴求修改《礦業法》,歷經2017年齊柏林導演過世,2018年小英總統第二次承諾礦業改革,2020年國會改選後《礦業法》修法進度歸零,直到今年5月政院版草案終於出爐,修法再度啟動。目前全台139個礦業權,86個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上,71個正在申請礦業權展延。本次修法後這些礦場將適用新版礦業法,屆時礦業權者、礦場周遭的居民、原住民族之間的關係有機會較為平衡,台灣的礦業資源也會比較合理地被使用,我必須再次強調,現行《礦業法》讓採礦特權可以天荒地老,造成多方對立的僵局,因此修法已刻不容緩。

近期地球公民發起民眾一起送「還石於山」徽章給立委的行動,對國會113位立委表達修法的心聲,邀請每一位立委佩戴真實民意走進法案殿堂,對人民承諾速修《礦業法》。小小的徽章是對國會的嘹亮提醒:讓世代正義經由礦業修法成為台灣價值。期待本會期眾志成城完成《礦業法》修法,執政黨與蔡總統兌現對齊柏林導演的承諾,引領台灣礦業進行轉型,回應25萬人民對「礦業改革」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