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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應衛福部社家署 公告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原標題: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回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公告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今日衛福部社家署公告修正「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兩大重點為:調整收托兒童人數計算(第七條)及增加托育人員例行訪視次數(第十八條)。此項修正符合實務需求並使居家托育服務管理更完善,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給予高度肯定。

首先,托盟肯定此次修法調整育有子女之托育人員的收托人數規定。過去,育有自己孩子的托育人員,收托人數受到嚴格限制,一旦生育即被迫中斷就業,甚至需要為了維持就業而選擇晚生育、不生育,不合宜之法規使托育人員難以兼顧工作與育兒,阻斷年輕新血進入。以至於目前整體托育人員中,50歲以上佔比6成以上,據估計,5年後約有1/4(約6,500人)將退休,產生海嘯式的人力流失。新制上路後,將有機會翻轉現況,以下舉例說明新、舊制之下,育有子女之托育人員的生育與收托狀況:

托盟肯定新制將可支持更多年輕、育兒女性投入居家托育工作,擴充並留住質優的居家托育人員。再者,孩子是孩子最好的玩伴,居家托育人員一對多的照顧,可讓孩子們在居家環境裡與同儕一起玩一起長大。

其次,本次修法提高托育人員訪視頻率--將托育人員收托兒童一年以上者之例行訪視次數由一年一次調整為二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訪視輔導向來是掌握與檢核托育人員照顧情形,並確保托育品質的重要工具。同時,增加訪視頻率無疑會增加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人員的工作負荷,為能落實修法之意旨,居托中心人力配套亦應同步。

有鑑於此,托盟呼籲衛福部應同步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挹注充分資源至全台各行政區域71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支持中心落實精準有效的訪視輔導工作,確實保障幼兒與家長的權益。

最後,托盟也呼籲衛福部訂定切實的辦法,責成並支持全國各行政區居托中心大力且迅速招募居家托育人員,以滿足育兒雙薪家庭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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