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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南市府行政疏失 黃偉哲應即刻撤銷佳怡土資場設置許可 請農業部照顧農民好好保護農地

文/立法委員陳椒華、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自救會

為守護臺南北門「網紋洋香瓜」產地,當地農民組成自救會反對佳怡土石方資源回收堆置場在農田上設置,擔心農地受污染,以及底下的鹽份改良管遭到破壞。去年(111年)7月自救會自主開挖發現通往該土資場址之集鹽管,亦有民國69年鹽分改良規劃報告以及北門區農會現勘資料佐證,台南市長黃偉哲在議會備詢時曾三度允諾「只要挖到農業設施就撤銷土資場許可」,然至今已一年卻遲未進行會勘及開挖確認,使得農民人心惶惶。陳椒華委員再度偕同自救會召開記者會,訴求佳怡土資場申設期限已過,臺南市政府應予撤銷許可,並將赴監察院陳情,提供挖到集鹽管之事證,請求再啟調查,下周自救會將再開挖,陳椒華委員也將赴現場確認埋設鹽分改良管之事實。

陳椒華委員表示,去年(111年)3月24日監察院調查報告即指出,佳怡公司於109年4月7日取得土資場設置許可,依<臺南市土石方自治條例>規定,應於110年4月7日前申報完工查驗,該公司卻因故於110年3月19日申請展延,南市府工務局函復表示同意展延至110年7月7日止,屆期未申報查驗,此設置許可就失效。而實情卻是該公司於110年5月14日便自主性停工至今已逾兩年,顯已違反<臺南市土石方自治條例>規定,臺南市政府應予以撤銷設置許可。

陳椒華指出,黃偉哲既已三度允諾挖到農業設施就撤銷許可,自救會於去(111)年7月開挖鄰地便挖到通往土資場址的集鹽管,惟至今又過了一年臺南市政府卻未再會勘開挖確認,自救會將以挖到排鹽管的新事證,再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再啟調查,陳椒華也將於下周到現場參與開挖,確認鹽管埋設事實。

北門錦湖里反土石方回收堆置自救會會長郭添貴表示,從去(111)年黃偉哲承諾「挖到鹽管就撤銷許可」後,自救會多次致電南市府工務局,並請託多位議員在議會質詢督促市府會勘及開挖,如今一年過去了,市府沒有任何動作,使農民終日惶惶。自救會去年就有挖到集鹽管,而市府更早之前挖到的是排鹽管,卻不願承認,黃偉哲承諾後也未見面對事實的決心,實在讓人民失望。郭添貴強調,自救會將再到監察院陳情提供新事證請求繼續調查,也會再請陳椒華委員到現場開挖確認埋有鹽份改良管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