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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安、職安都跳票,何時才能出入平安?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時間:112年12月29日(五)早上10時00分

地點: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前(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

主辦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發言代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翁立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

  2023年2月26日發生屏東公墓火警案造成隊員蕭翰隆不幸殉職、9月22日發生明揚工廠火警殉職案造成隊員陳柏翰、鍾吉垣、施寶翔、賴俊儒不幸殉職、12月28日新竹縣移工宿舍火警再度造成分隊長游尚樺殉職,針對上述殉職案件本會除呼籲地方政府應提出真相調查報告外,本會呼籲民進黨作為執政黨,應聽到基層消防員的訴求:落實公安承諾、全面納入職安法。

公安改革承諾跳票,危物未申報應課刑責、減災未改善應強制停工
  針對本會提出「要公安」訴求,政院於10月12日所召開的「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政策諮商會議」中針對公安部分將採取「化學物品全流程管理(含販賣儲存)、動態更新、廠區及物質危險標示等均應納入檢討精進,讓化學雲系統有效提供消防救災。」。然而,經濟部不僅未對於現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不實狀況與缺乏化學物品流程申報管理,提出有效監督管理方案,目前環境部也未針對化學雲系統提出相關的實質改善方案。

  至於「化學品(公共危險物品)申報不實或未申報而致災造成人員傷亡,請經濟部及內政部研議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及消防法,朝向讓企業刑責入法之修法方向。」及「企業不願改善,可依法處或研議更嚴格管制方式,甚至停工,以減少危害。」,政院於11月30日所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下稱工輔法)及《消防法》修法草案,卻承諾跳票,企業未申報危物不僅未納刑事責任,減災設備不合格也僅維持原條文「得」勒令停工。

職安納入消防法球員兼裁判,基層要全面納入職安法

   而本會「顧職安」訴求,政院於10月12日表示:「對於將來如何提升消防員職業安全機制,目前有三個方向: (1)納入職安法規範。 (2)公務人員保障法內增訂消防職業安全專章。 (3)消防職業安全衛生納入消防法修正。」然而,最後卻在11月30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僅有納入消防法方案,勞動部職安署與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對於我國公務人員職業安全保障不足之問題更是完全卸責。

  勞動部職安署聲稱,「消防人員基於親臨火場救災,與一般退避阻卻災害之責相違背,也就是說消防員工作跟職安法適用的勞工應該規避風險有相違背的狀況,因此不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卻完全忽視機場消防隊、六輕廠區消防隊、甚至是運鈔保全等會面對危險的勞工同樣受到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難道勞動部對於消防員的職業安全不聞不問?

  而保訓會作為公務人員保障機關,居然因自身能力不足而推卸職責,公然違反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

  職安納入消防法,不僅是球員兼裁判,更無法完整改善全體公務員職安。難道僅因消防隊員的公務人員身分,就沒有資格擁有最基本的職業安全保障?政府作為公務人員雇主長期忽視職業安全,是造成消防員無法平安出入火場的因素之一,因此本會呼籲全面納入職安法,建立完整職安監督及保障機制,才是根本性的解決之道。

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回復擺爛,何時能聽見消防員出入平安的要求

10年間44位消防員殉職,顯示我國公共安全漏洞及消防權益不足,然而針對本會的訴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回復僅以目前政院背離基層的政策複製貼上,充分展現執政黨敷衍擺爛,難道因為忙著跑選舉行程,對於基層消防員平安出入火場最基本的要求視而不見?請賴清德作為執政黨總統候選人,聽到基層消防員的聲音,針對本會「落實公安承諾」及「全面納入職安法」提出具體政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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