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聲明
今(15)日立法院將審議《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然而目前行政院版本依舊未將公部門工作者納入明文適用範圍,這是令人深感遺憾的一大缺口。公務人員同樣面對過勞、心理壓力、工作場所傷害與職場霸凌等風險,卻無法比照民間勞工享有基本的申訴權、檢查權與專業保護機制。
目前《公務人員保障法》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雖有基本制度雛型,但無論是勞檢、職災預防、資料揭露、第三方調查或專業人力配置,皆遠不及《職安法》架構來得完備與強化。保障法多停留在消極保護,欠缺前端預防與整體制度監督,亦無職災補償、診斷通報、數據揭露等基本架構支持,對於勞動權益的保障仍顯不足。
此外,現行體制下職場安全業務未設專責人力、編制支援與專業資源,全靠各機關派員兼任處理,難以肩負制度性改善之責任。此次修法若仍排除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不僅無法有效回應制度困境,也讓基層工作者在面對風險時依舊求助無門。
我們呼籲朝野立委支持將公務人員全面納入《職安法》,建立一致性的基本權利保障,不讓「公共部門」成為「法律的空白地帶」,真正落實職場安全無差別、勞動尊嚴不分身分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