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我們感謝也萬分肯定監察院,
南聰22年來,結構沉痾的另一個剖面
目前查證屬實的案件中,校方最早包庇的性平案,
這個剖面非常重要,不過我們也同時期待,
悲劇一再重演,因為包庇縱容之人成了南聰的主導者
14年前的監察院彈劾案,證實了南聰164件驚悚的性平事件。
在南聰,保護學生、依法通報的人沒有好下場,但壓案、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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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陳秀雅校長,在14年前事發後成為輔導主任。當年,
學校把受害人視為麻煩製造者,陳秀雅逼迫一再受害的女學生轉學, 後來高升校長。 -
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在14年前是教務處組長,
當時他在本會記者會上,用手語發表意見, 然後質疑本會不懂手語要怎麼調查,質疑調查內容, 以保密為由要人本噤聲。雖然他企圖帶風向, 掩蓋本會所調查出來的結果,但後來證實, 發生的案件比本會調查到的還更多。這個掩蓋事實的人, 後高升教務主任。 -
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當年是輔導組長,當時他曾遭到彈劾的內容,
有70件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 44件未調查未處理,2件知悉後未依法召開性平會, 17件違法自行調查處理。後來竟然高升輔導主任。
不能再輕放一再違法的校方以及累犯的人員
故意掩蓋、吃案及包庇嚴重違法的教職員,漠視學生受害,
但前述這些14年前被輕放且高升的人,以及這所學校,
這些人當時被輕放,還得以高升主管治理校園,
本案屬嚴重性平事件
行為人乙師濫用其教師身分,違反倫理,
在性平法施行多年,任何教育人員聽聞到這個內容,
陳秀雅、陳杉吉的嚴重違法失職
時任校長陳秀雅,在掌握學生求助訊息後,
時任教務主任陳杉吉,是第一個收到學生求救訊息的人,
112年7月22日
01:46、11:10、11:57 陳杉吉陸續接獲被害學生訊息:「(乙師)有跟我在一起」、「
12:13 陳杉吉傳訊息給時任學務主任郭勇佐,告知被害學生的訊息,
12:31 郭勇佐將被害學生訊息截圖,傳給時任輔導主任黃法川,
13:35 郭勇佐電話將被害學生的求救訊息,
此時陳秀雅已掌握充分資訊,
112年7月24日上午
黃法川向陳秀雅建議召開「校園危機處理會議」。
11:10 陳秀雅擔任主席,主持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
除了仍未召開性平程序是明顯違法外,會議的結論主要任務,
112年8月23日(陳秀雅校長知情一個月後)
8:50 南聰的社工師,
18:51 南聰向社會局進行法定通報。
112年8月24日
9:43 南聰進行校園性別事件通報。
從以上的時間序,可以明顯看出,
教育部後續需要思考,如何為被嚴重虧待的孩子謀福祉
教育部多年來,嘗試過各種督導、專家入校輔導、
南聰仍是那樣,虧待失聰或家庭功能較弱等多重困境的孩子,
我們要呼籲教育部,在本案後續的一切行政、政策的決策處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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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上,實質處理不適任人員
教育部強力監督校方,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將陳秀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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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部務實評估,南聰存在是有利還是有害於孩子?
如果國立臺南大學,沒有能力使南聰真正改善,
國家不該將每年1.5億的政府預算,用來維持一所持續虧待孩子、
請教育部,做對得起孩子的決策!
現行處理程序及法規的不足
陳杉吉在校多年,長期擔任各大教師團體重要職務(
此外,陳杉吉等主任,雖然完整參與違法處理的過程,
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嚴正提出以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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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部在思考未來決策上,以孩子的福祉為核心,並將南聰停招,
經費轉為安置協助學生,作為認真思考的選項。 -
共同決策故意違法的主管陳秀雅、陳杉吉、黃法川、
郭勇佐不只應受彈劾。教育部也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 就其教職做出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的處置。 -
教育部應考慮建立教育人員的疑似性平事件簡易通報程序,
讓所有知情的通報義務人,都要對主管機關進行性平通報 -
對於校方在主管機關屢次監督下,仍然不對明確違法失職人員記過,
可見主管機關在現行法規的監督手段不足。就校方故意抵抗監督, 不實施考核處分的狀況,教育部應考慮修法, 賦予主管機關逕核處分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