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鵑如
關於遠洋漁工議題,燦爛時光會客室過去曾訪問過戲劇「八尺門的辯護人」導演,戲劇呈現出諸多海上漁業黑暗面,回到現實層面,漁工強迫勞動問題仍未解,例如漁船大多沒有網路wifi,漁工在海上無法對外聯絡、被孤立,漁工不適用台灣勞動法令等問題。
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位於日本的國際組織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now合作,針對台灣遠洋漁業捕撈到日本海鮮產業市場進行產業鏈人權調查,發布《Silenced Voices-台灣漁船到日本市場鮪魚供應鏈不透明、隱藏人權風險》,並分別在東京、台北開記者會公布相關數據與訪談。
本集節目邀請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說明,與Human rights now跨國合作調查「血汗漁業」強迫勞動問題,期望以此向台灣政府與相關產業提出訴求,改善遠洋漁工工作環境,並完善法律機制。
台日鮪魚供應鏈 從血汗漁工手上送到市場與餐桌
施逸翔表示,台灣遠洋漁業規模是全球第二大,日本許多生魚片等級的鮪魚由台灣進口,約占18-20%,可知日本的海鮮消費市場與台灣遠洋漁業的鮪魚供應鏈連結非常緊密。然而台灣遠洋漁業與日本市場之間的金流與漁獲輸出紀錄非常不透明,為了了解台日供應鏈是否清楚強迫勞動問題,透過訪談台灣漁船印尼遠洋漁工的真實勞動處境,Human rights now訪問印尼仲介、發問卷詢問日本海鮮企業的人權政策來進行調查報告。
台灣遠洋漁業遍及各大洋,遠洋漁船的勞動力多來自印尼。台灣有成熟的捕撈鮪魚技術,整個鮪魚供應鏈除了輸出日本做生魚片外以外,次級鮪魚會加工做成罐頭,例如台灣公司豐群水產在東南亞等地設置加工廠,再銷售到不同的市場。報告中看到,整個遠洋產業鏈龐大且複雜,漁工遭遇剝削非單一問題,不只要從企業社會責任角度來看,更是整個產業鏈都必須意識並面對的問題。
人權團體主張台灣遠洋漁工強迫勞動最核心且關鍵的問題是「聘僱雙軌制」,台灣政府針對遠洋與近海漁工制定「境外聘僱」、依照《就業服務法》聘僱兩種方式。
施逸翔說,會產生「境外聘僱」的方式是因為早期台灣漁船主要勞動力多來自中國,礙於法規無法讓中國漁工進到台灣國境,政府允許中國漁工可以「境外聘僱」,在境外簽訂或解除船東與漁工之間的私人契約,不適用台灣移工相關法令。後續漁工勞動力主力逐漸轉移到東南亞國家,但仍沿用境外聘僱制度。
施逸翔說,遠洋漁工面臨的處境是出海很久,台灣漁業署容許在海上停留10個月,海上作業經常傳出被暴力對待、工時過長,工傷過勞,漁船環境不佳,勞動現場保障不足、風險最高,但是他們所受到台灣政府保障最少。反而勞動風險較低的近海漁工,因適用《就服法》而獲得相對完整的保障。以薪資落差來說,漁業署辦法規定遠洋漁工薪資至少550美金(約台幣17,000元),近海漁工適用基本薪資28,590元(明年調至29,500元)。
遠洋漁工毫無保障 民間促廢除「聘僱雙軌制」
為何台灣船東境外聘僱印尼漁工不能適用台灣勞動法令?船公司或船東將其所擁有的船舶登記於其他國籍的「權宜船」,台灣無法管?
施逸翔說,遠洋漁船分兩種,一種是台灣船東經營、船隻登記的是中華民國國籍,在他們報告中訪問的漁工多是在這樣的船上被境外聘僱。民間主張懸掛中華民國國旗的船隻應視為國境的延伸,因此應適用國內法。
權宜船上的漁工,勞動條件更加脆弱且保障不足,例如台灣遠洋漁船「大旺號」由台灣船東經營,登記在太平洋島國萬那杜,曾發生虐死印尼漁工的案件。
調查報告訪談發現,遠洋漁工經常面臨船上沒有網路wifi,恐長達10個月以上無法對外聯繫,形成孤立,孤立狀況也會促使漁工易遭欠薪,仲介或船東利用漁工在海上孤立的狀況,無法及時與家人聯繫,更無法確認薪資是否按月發放。例如去年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有10位印尼漁工控訴遭欠薪長達15個月,積欠薪資總額約為80,850美元(約台幣262萬),也有漁船「裕順668號」12名外籍船員被困在台灣,船主破產,未給付漁工薪資。
台灣漁業署也發現越來越多漁工被欠薪,因此研議了「薪資墊償機制」,要求臺灣船東先繳交一筆基金作為墊償基金作為因應。然而施逸翔認為,若未能使遠洋漁工與近海漁工同工同酬,「薪資墊償機制」恐怕會容許船東先欠薪再以基金支應,且配套措施應是全面裝設wifi,才能讓漁工在欠薪後馬上進行申訴,而非等到漁船靠岸才能反應問題。
施逸翔說,目前漁工強迫勞動問題通常都是公民社會或漁工自己發聲才會暴露問題,漁業署到底掌握多少對施行強迫勞動的漁船狀況?他提到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強迫勞動指標有11項,遠洋漁工遭欠薪與海上孤立符合其中兩項,在這份報告中整理漁工證言可看出,還有被扣留護照、履約狀況不符、苛扣的工作條件與工傷等情形。
漁工提到船上醫療或藥品不足,甚至漁工經常在捕撈過程中發生穿刺切傷,有漁工提到傷口外露的狀況下,只能纏上黑色膠布包紮繼續工作。施逸翔提到2024年台灣遠洋漁船有104起海上死亡案件,今年拜訪印尼在台辦事處時說到,今年到10月的漁工死亡統計數已經來到103例,相當於幾乎每週台灣漁船都在運回漁工屍體。
「台灣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這麼嚴重,而我們的漁業署束手無策,其實背後結構性原因是我們放任海上漁船沒有wifi,使漁工面臨孤立,以及『聘僱雙軌制』讓遠洋漁工幾乎沒有勞動保障。」
台灣血汗海鮮、歐美認定強迫勞動 政府空談人權計畫?
台灣遠洋漁業在2015年遭到歐盟舉「黃牌」,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2019年6月才將台灣從黃牌名單中移除,2020年時美國將我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貨品清單。政府在2022年時制定《漁業跟人權行動計劃》,今年8月漁業署也公布「遠洋漁船提供船員使用衛星無線網路獎勵作業要點」。台灣政府的做法是否真的改善血汗漁工問題?
施逸翔認為《漁業跟人權行動計劃》不處理「聘僱雙軌制」這個最根本的問題,顯然沒有解決或減緩強迫勞動的情況,僅提出7大改善措施,包括遠洋漁工每月薪資從原本的450美金調升至550美金,但仍不到兩萬,低於我國基本薪資。「如果沒有勞動部進場,那這個行動計劃註定是失敗的。」
施逸翔說到,「遠洋漁船提供船員使用衛星無線網路獎勵作業要點」的獎勵誘因不足以讓漁業業者改變做法,漁業署本質上是在保護產業,其獎勵作業要點與相關wifi指引是以管理為思維而不是保障漁工通訊權,例如指引中要求漁工不得洩漏漁船捕撈區域資訊給其他人知道,以及休息時間不可過度使用wifi等內容,皆不應作為被官方指引所規範的事項。再者台灣漁船從過去1100多艘到現在900多艘,有申請補助海上使用wifi的漁船比例極少,約100多艘漁船會申請,民間要求漁業署應修法強制裝設wifi而非獎勵。
施逸翔說,本次台日合作調查報告是要探索日本企業是否了解台灣遠洋漁船的狀況。日本政府已意識到日本企業在全球供應鏈裡作為重要角色,所以日本政府比台灣早兩三年前就提出「日本企業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引」,輔導日本企業必須要做人權盡職調查,也就是與日企相關供應鏈的其他企業,也要做人權風險管理。遺憾的是,日本該企業盡職調查指引沒有約束力,從Human Rights Now的訪談結果來看較為悲觀,向19家企業發問卷調查,但只有7家回覆,而回覆的日本企業當中,大多不了解台灣遠洋漁工的勞動狀況。
施逸翔認為,日本企業如果要對其海鮮供應鏈的強迫勞動議題負責的話,應在企業內部設立專責部門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例如制定人權政策、人權風險辨識或揭露相關的資訊。這份台日合作報告更期許日本企業能夠與台灣相關團體合作,實際了解漁工個案,進而提出救濟方案,例如向供應商提出規範與要求,來確保企業所買進的漁貨涉及強迫勞動風險較低。
與台權會合作調查的Human Rights Now秘書長小川隆太郎(Ryutaro Ogawa)也曾在記者會上提到,台日如果要消弭移工的強迫勞動,兩國之間必須要通力合作,所以除了雙方的政府要合作之外,企業、消費者跟公民或者是勞工也要一起合作,才能解決問題。



